兩高發布最新司法解釋:將透過「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之一

Odaily星球日報訊8 月19 日上午,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記者會,發布《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 《解釋》自2024 年8 月20 日起施行,共有13 條,主要內容包括: 1 明確「自洗錢」「他洗錢」犯罪的認定標準,以及「他洗錢」犯罪主觀認識的審查認定標準。 2 明確洗錢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 3 明確「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七種具體情形。 4 明確洗錢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的競合處罰原則。 5 明確罰金金額標準。 6 明確從寬處罰的標準。 《解釋》將透過「虛擬資產」交易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明確透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

Total
0
Shares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