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律師:最新司法說明傳染病與虛擬貨幣交易是否構成洗錢問題分析


2024年8月19日,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發布了針對洗錢刑事案件的法律解釋,明確虛擬資產交易與洗錢並不等同,且並非所有虛擬貨幣交易都構成犯罪。該解釋的出台是為規範司法審判,並非全面禁止虛擬貨幣交易。中國的虛擬貨幣政策經歷了多次調整,目前仍未全面禁止個人持有或交易虛擬貨幣。此外,此司法解釋與即將修訂的《反洗錢法》相輔相成,共同強化打擊洗錢犯罪的法律規範,媒體在報道時應保持審慎,避免引發恐慌。

撰文:劉紅林律師,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

2024年8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記者會,發布《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 《解釋》自2024年8月20日起實施。此明確解釋將虛擬資產交易納入洗錢行為的全球化,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然而,虛擬貨幣交易並不等於洗錢,更不代表所有虛擬貨幣交易行為都構成犯罪。本文將詳細解析本文對國內虛擬資產交易的影響,並探討其與即將修訂的《反洗錢法》同時,提醒媒體在報道此類政策時需保持審慎,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恐慌。

虛擬貨幣交易並非一刀切地認定為“洗錢”

首先,虛擬貨幣交易不等於洗錢,更談不上是刑事犯罪。在兩高發布的《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中,將透過「虛擬資產」交易來掩飾隱瞞七類上游犯罪的洗錢行為方式之一,其原文為:第五條為掩飾、隱瞞實施刑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的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財產,實施其中行為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下列犯罪所得及其所得的來源和財產」:…(六)透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轉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因為法律語言模組的不那麼通俗易懂,導致許​​多不明真相的朋友會錯誤的理解為:(1)交易虛擬貨幣是洗錢;(2)在中國交易虛擬貨幣是違法的。這樣的理解其實是片面的、不正確的。

我用一個簡單的公式來方便大家理解。

如果A + B = C

A是透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

B是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C可以認定為“以其他方式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來源和財產”

,A(虛擬資產交易)並非直接等於C(洗錢),而是只有在A與B(犯罪所得的轉移或轉換)同時發生時,才會被認定為洗錢行為。因此,誤認為所有虛擬資產交易貨幣交易都類似洗錢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這次兩高司法解釋的行為,是考慮到虛擬貨幣被高度用於洗錢的犯罪行為,為方便廣大群眾在司法審判工作的開展中,進行了明確的表述,但這並不意味著在中國內地的所有虛擬貨幣交易行為都是洗錢。媒體在報導類似司法解釋或政策文件時,應秉持調查、審慎的態度,避免僅憑片面的解讀或關注的標題製造恐慌。

司法解釋是否會影響中國內地虛擬貨幣監理政策?

中國的虛擬貨幣政策一直經歷了多次調整與變革,以下是其中關鍵的里程碑事件及核心內容: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這是中國首次明確表示比特幣不屬於法定貨幣,並強調金融機構不得進行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此文件為虛擬貨幣初步監管的基礎奠定了中國風險,防範金融。

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該公告全面禁止了ICO(首次代幣發行)活動公告,明確指出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涉嫌違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及非法發行代幣券等行為。這項舉措直接導致了當時大批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關閉。

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要求關閉境內虛擬貨幣交易所。在此政策的影響下,所有境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紛紛關閉或轉移至海外運營,加劇了中國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影響全面禁止。大量交易所選擇將業務轉移至香港或其他國家,以規避中國大陸的監管。

2021年5月,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首次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這項政策進一步明確了中國對虛擬貨幣的強烈監管態度,導致大量礦場關閉,部分礦場轉移至海外。

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消除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該通知再次強調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違法性,進一步明確了對虛擬貨幣交易和挖礦的全面影響禁止,徹底封鎖虛擬貨幣在國內的所有交易途徑。本文件是對先前政策的進一步強化,確保虛擬貨幣在中國市場上的「退場」。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大陸迄今仍沒有明文禁止公民個人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因此,個人在境內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本身,並不會因為此次司法解釋的傳染病而被認定為該司法解釋的作用更多的是為執法機關在刑事處罰中提供更為明確的法律制裁,針對特定的犯罪行為進行懲治,而不是對所有虛擬貨幣交易行為進行打擊。

本次嚴格解釋與大修的《反洗錢法》的關係

根據昨天兩高司法解釋收集的信息,中國洗錢刑事案件數量持續上漲。三年來,全國法院一審結洗錢犯罪(刑法第191條)刑事案件共計2406件2978人,其中:2021年審結499件552人,2022年審結697件834人,2023年審結8611019人件1019人;2024年1-6月審結349件573人。洗錢罪刑法條文修改以後,2021年案件數量大幅增加153.3%,2022年、 2023年分別較去年同期上漲39.7%、23.5%。

而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2年區塊鏈與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顯示,從案件數量來看,2022年利用虛擬貨幣詐騙洗錢類案件數量居首位,佔總數量的30.5%,遠其他類型;從涉案金額上看,詐騙洗錢類犯罪案件數量居,參與22.5%;由此可見,無論是從數量上還是涉案金額上,在涉案類犯罪案件中,詐騙洗錢受了大頭。

最近,廣大違法犯罪所得資金採用傳統洗錢模式尋求「漂白」的音樂得到有效的格式化。為逃避打擊,犯罪分子轉向利用近期的「虛擬貨幣」作為載體來實現非法所得資金的「清洗」基於區塊鏈技術背景產生的虛擬貨幣,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全球流通性和演算法加密貨幣難以監管等特性,已在網賭、電詐、網路傳銷等各種犯罪形式中扮演重要角色。主要是擔心的支付通道。

擒賊先擒王,對於上漲到國家安全高度的中國反洗錢的事業,當前最緊迫的、最有上漲必要到法律層面去解決的,就是涉及到虛擬資產的問題。而這也是《反洗錢》法》首次大修,虛擬貨幣才是重點的原因。阿聯酋紅林律師撰寫文章《反洗錢法首次大修,虛擬貨幣是重點》專門來聊這個事情,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繼續閱讀。透過此次修訂和司法解釋的生活、虛擬資產相關的洗錢行為得到了更明確的法律規定和打擊手段。修訂後的《反洗錢法》和《刑法》關於洗錢的司法解釋的關係可以透過以下幾點簡單理解:

法律制度不同:《反錢洗法》是我國專門立法的實體法,主要規範金融機構和其他行業的反洗錢義務,設立相關行政處罰措施。而本次高位所發布的《刑法》司法解釋則屬於司法解釋、旨在解釋和具體適用《刑法》中的條文。

監管對像不同:《反洗錢法》主要針對金融機構和特定產業,要求其履行客戶身分識別、通報可疑交易等反洗錢義務,以防止洗錢活動發生。而《刑法》則針對具體的刑事司法解釋犯罪行為,透過《刑法》條文的解釋來明確哪些行為構成犯罪,以及如何定罪量刑。

互為補充:《反洗錢法》規定了預防和監控洗錢行為的措施,但如果這些措施未能有效阻止洗錢行為的發生,那麼《刑法》其司法解釋就會介入,針對具體的洗錢犯罪行為因此,《刑法》司法解釋在《反洗錢法》的基礎上起到了懲罰犯罪的作用,二者相輔相成,共同維護國家金融秩序。如果一個行為違反了《反洗錢法》,首先會面臨行政處罰。如果該行為同時構成刑事法性質的犯罪,例如洗錢罪,司法機關會根據《刑法》及其司法解釋進行刑事追責。因此,《反洗錢法》與《刑法》司法解釋在實施過程中相互協調,對違法行為進行不同層次的監管。

總的來說,這兩者共同構成​​了反洗錢的法律體系,一是預防和監控,二是對犯罪行為的定罪和處罰。

小結

綜上表示,兩高《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並不會全面改變中國對虛擬貨幣交易的監管改變政策,但其明確了虛擬資產交易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構成同時,這項司法解釋與《反洗錢法》的修訂形成了有機和諧,共同建構了中國打擊虛擬資產洗錢犯罪的法律防線。媒體在通報此類政策時,應保持警覺,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恐慌,確保市場的健康發展。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歸作者曼昆區塊鏈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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