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新規與虛擬資產洗錢執法的實際矛盾與挑戰


近期,幣圈因2024年8月20日實施的新規《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引發熱議。新規強調合法的虛擬資產交易不受影響,但若用於洗錢或隱匿非法資金,則觸法。關鍵在於交易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建議加強KYC審核、保留交易記錄、謹慎處理大額交易以及了解當地法律。儘管新規意在打擊洗錢,但面臨地方執法趨利現象,使得法律的公正性受到質疑。需確保司法權回歸正軌,推動公平正義的實現。

作者:Aiying 艾盈

最近,幣圈的各大群裡都炸開了鍋,討論聲此起彼落。大家茶餘飯後聊得最多的,就是關於2024年8月20日實施的即將實施的新規——《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幾乎所有人都在關注這個問題:這次的司法解釋到底意味著什麼?會不會對我們的交易造成影響?尤其是那些經常使用OTC(場外交易)的朋友們,更是議論紛紛。畢竟幣圈的交易方式複雜多元,尤其是OTC交易──大家習慣用這種方法來繞過傳統的金融管道,進行虛擬貨幣的買賣,甚至跨國轉移資金。然而,這次新規的發布,卻讓人們對了解熟悉的操作方式產生了北極的北極感。

微信群和Telegram 群組裡,許多老玩家開始轉寄解讀,甚至有些人發出了警告:「現在賣你要小心了,錢不好賺,別把自己進去搭」這樣的眼神不禁讓人擔心:之前我們隨意走出入幣圈的自由交易時代,是否要因為這次的司法解釋而改變?會不會因此帶來更多的法律風險?尤其是剛入行的人,對於這些繁瑣的法律條文和複雜的交易行為之間的關聯,更加令人困惑和不安。

這次的司法解釋到底有多少影響?虛擬貨幣的持有和交易是不是從此變得高危險了?艾盈艾盈團隊也跟四大律做出了交易所,很多人表示想知道答案。具體的法案內容我就不放出來了,文章底部放連結大家自己去看吧,我只做總結。我們生物先從大家最關心的幾個關鍵問題著手:

一、虛擬資產交易與錢洗的界限

這次新規的重點。你可以把它想像成法律給我們畫一條「紅線」。平時,我們在這條紅線上做自己的虛擬貨幣交易,完全沒問題。問題就在,一旦你越過這個紅線,用虛擬貨幣去隱藏非法所得的來源,比如從詐騙、毒品交易中來的錢,那麼你就踩到了法律的總結。

簡單來說,虛擬資產就像一把刀,刀本身沒問題——你用它切菜是合法的,但如果用它犯罪,那刀就成了違法工具。虛擬貨幣也是這樣:正常買賣不違法,但如果你用它來掩飾、轉移「見不得光」的錢,問題就來了。

新規的關鍵就在這裡:它不是打擊虛擬貨幣交易本身,而是針對那些利用虛擬資產來洗錢、掩蓋犯罪所得的行為。所以,只要你做的是合法交易,資金來源和用途都清楚,你就不用擔心。

簡單說,法律紅線就是:虛擬資產交易可以持續,但要小心別成交量入非法資金的流動。守住這條紅線,你就沒事。

二、對個人和機構如何避免被「借刀殺人」

關鍵在於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如果你能證明資金合法,交易過程透明,你完全不必擔心被誤認為洗錢。也就是說,正常的OTC(場外交易)並不違法的,但如果你在交易中沒有推測對方資金的來源,收到了犯罪所得的資金,你可能會無意中成交量入洗錢的風險。那麼在交易中,如何確保自己不踩到法律的紅線呢?這其實是艾盈艾盈反在反洗錢物品經常提到的幾個重要注意事項,也基本上適用於全球各地的反洗錢條例:

1.強化KYC(了解您的客戶)

建議:每次交易前,請務必進行嚴格的KYC審查。無論是大額交易還是小額交易,你都應該知道對方是誰、資金從哪裡來、用於什麼。尤其是在OTC交易中,避免與身份不明的人進行大額交易。 具體操作:確保對方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或護照,並核對真實資訊。另外,如果對方是企業客戶,也要審查其公司的合法性和財務背景。可以利用專業的身份驗證工具來幫助自動化審查。

2.保留完整的交易記錄

建議:保存每筆交易的記錄,尤其是涉及虛擬資產的買賣。這包括所有的電子收據、資金轉帳記錄、聊天記錄、合約等。如此一來,萬一筆交易被懷疑涉及詳細非法所得,您能夠提供明確的證據證明自己的合法操作。 具體操作:使用加密的雲端儲存或本機備份系統來儲存交易記錄,同時完成定期備份。對於線上交易,可以使用截圖、錄影等方式記錄關鍵文件,並將這些文件按時間分類歸檔。

3. 終止處理巨額交易

建議:對於大額交易,尤其是跨國交易,請務必額外小心。因為這類交易更容易引起法律和監管機構的注意。 具體操作:在進行大額交易前,確保對方資金來源合法符合。可透過銀行、支付平台等正規途徑進行資金周轉,避免現金交易或未授權的支付方式。另外,最好將交易分批進行,以便在每次交易前進行仔細的審查。

4. 規避風險客戶

建議:不要輕易與高風險客戶進行交易,特別是那些身分模糊、資金來路不明的客戶。此類客戶容易涉及洗錢或其他犯罪行為,可能會給您帶來法律麻煩。 具體操作:在與新客戶交易前,進行背景調查,特別是對那些反覆查帳戶、未了解更多資訊的客戶,要小心。若有任何不合理的交易請求,例如資金來自多個國家的不同帳戶轉入,立即終止交易,並考慮有關部門可疑報告行為。

5.了解並遵守居住法規

建議:熟悉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與虛擬資產、反洗錢相關的規定。隨著各地法律不斷收緊,保持對最新法規的關注至關重要。 具體操作:定期關注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法律平台發布的政策變化,可以關注艾盈全球週三法律新聞簡報或聘請專業律師、諮詢團隊,確保您的操作始終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

三、重點關注「最高檢案件若干問題解釋」的3個關鍵字

1.情節嚴重

高院虛擬資產洗錢新規與日益利性執法的現實衝突

我們說的是「情節嚴重」。這個法律術語可能讓人覺得抽象,但其實可以理解──如果你成交量入的金額特別大或後果特別嚴重,法律就會更緊張地對待你。也就是說,如果你幫朋友搬家,結果他家東西裡有500萬的贓物,那你就可以攤上大事了。又例如,如果你幫忙處理的錢導致別人沒辦法追回被偷的錢,那這個後果也算「嚴重」。

2、“應當知道”

再看看法律條文中常提到的“應該知道”,這條規定對許多人來說可能有些令人困惑。你可能會想:我怎麼知道對方的錢是不是贓物?但法律的判斷標準並不要求你真的知道所有的細節,而是看你是否應該合理。舉個例子,如果你經常接觸那些來路不明的大額資金,且交易對手的行為很可疑,但你從來沒有主動性或驗證問過問題,法律就會認為:你本來就應該知道這些資金有問題。

法律不會因為你閉眼不看就放過你。就像開車不看路標,不代表超速不會被罰一樣。在幣圈交易中,特別是OTC交易,你要做到的就是保持警覺。如果一個客戶的資金來源模糊不清,你卻無意間繼續交易,那法律有理由認為你是忽視風險,甚至是參與其中。

高院虛擬資產洗錢新規與日益利性執法的現實衝突

3、“逃匿未到案”

再說說第七條的「逃匿未到案」。這個詞說的是,除了有人逃了沒被抓到,只要有足夠的證據顯示他確實參與了犯罪,法律仍會追究他的責任。比方,假設有人用虛擬資產洗錢,後來他跑到國外去了,但他的行為證明仍在,法律仍然會認定他有罪。對幣圈從業人員來說,這意味著:即使對方已經不在國內了,相關交易的法律責任還是要追究到底。

因此只要你的交易和資金涉及大額、可疑或有嚴重後果,就必須小心謹慎。法律不會對粗心大意實現夢想——該讀書的地方一定要分區,該整頓的地方一定要分區。你才能確保自己的交易行為不會觸碰法律的總結。

高院虛擬資產洗錢新規與日益利性執法的現實衝突

四、「高檢案件若干問題解釋」的爭議點

1. 「虛擬資產」與「虛擬貨幣」之間的關係需要澄清

葡萄牙的非法集資司法解釋了「虛擬貨幣」這個術語,而這次新的洗錢司法解釋則使用了「虛擬資產」,並且加上了雙引號。這兩者的關係並沒有在解釋中明確說明。虛擬資產是否涵蓋了虛擬貨幣以外的其他類型資產(如NFT、遊戲內虛擬資產等)?艾盈認為如果只指虛擬貨幣,為什麼不使用原來的術語?

而這個疑問只有等待司法解釋或需進一步闡明「虛擬資產」包括哪些內容。這對於行業從業者來說至關重要,因為不同的資產類型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風險。

2. 「其他的規定」不夠明確

開放性條款有時會為執法部門增加更大的自由裁量權,但也可能讓從業人員的行為具體違法。這種模糊性增加了從業者的法律風險,「其他方法」因為掩飾、隱匿犯罪所得這需要進一步的司法解釋或判例來明確哪些具體行為會被納入「其他的規定」中,從而導致失誤或報警。

五、在趨利性執法環境下,最高院司法解釋又如何?

圍繞著幣圈的十宗罪:1. 非法經營罪、2. 集資詐欺罪、3. 非法公眾吸收犯罪、4. 傳銷罪、5. 詐欺罪、6. 洗錢罪、7. 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幫信罪)、8. 掩飾犯罪、隱匿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飾犯罪)、9. 賭場罪、10. 逃匯罪

這次是針對《洗錢罪》新的司法解釋疾病,目的肯定是為了打擊洗錢犯罪,確保法律的公正性與權威性。然而,「法律是為了公共利益而製定的,卻往往被某些有些人充當私利的工具。」在某些地方,趨利避害的執法現象依然存在,這讓我們不得不反思:在這樣的環境中,這個司法解釋還能有多大的實際作用?

追求利性執法,讓一些地方的司法機關在辦案時,不是單純為了伸張正義,而是為了透過辦案獲取經濟利益。我們知道「權力有兩種:一種是基於恐懼,一種是基於正義。」只有建立在正義的權力之上,才能長久。 「趨向利性執法顯然違背了正義的初衷,將執法權力變成了一種逐利的工具。據艾英艾盈了解,這種現象涉及大筆資金的案件其中表現得極為明顯,尤其是幣圈案件,由於涉及金額龐大,很容易吸引地方公安的關注,導致案件焦點從「犯罪打擊」變成了「經濟收益」。

比如說在某個實際案例中,一個運作良好的區塊鏈項目因為某處公安接到舉報,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犯罪”立案,隨後又將案件升級為“傳銷罪”,凍結了公司的帳戶儘管公司內部的經營模式經過多方融資並不構成犯罪,但由於案件金額高達數億元,地方執法機關仍推進案件,最終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經營癱瘓。多德曾說:「正義的最高體現就是公平。」但在這種情況下,公平顯然被拋在了腦後,執法機關的動機已經不再是維護正義,而是從案件中獲取經濟利益。

現象讓我們質疑,在趨向利性執法的環境下,司法解釋的實際效果有多大? 《聖經》中的一句話道出了問題的核心:「你不能同時侍奉上帝和金錢。」如果執法機關的目的是透過案件創收,而不是公平公正地處理涉案問題,那麼再緊張的法律條文,也無法實現其應有的正義使命。追求利性執法其實相當於法律的公信力,讓那些不明遵紀守法的企業和個人也陷入了不必要的法律困境。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確保司法權的無罪回歸正軌。 「法律應該是為了人類的自由而存在,而不是為了奴役。」接下來社會更需要國家對地方司法機關的監督,確保司法解釋不會成為某些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同時,司法解釋中的模糊條款應進一步明確,社會制度應確保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這樣才能減少執法中的隨意性。

此外,為了防止地方司法機關因財政壓力而造成稅收軌道,司法機關根本無法保障依賴罰沒所得。我們不能讓法律成為傷害企業和個人的工具,而應成為真正的保護傘。條文的細化和對執法行為的嚴格監督,建立更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確保企業合法權益不再因為追求利性執法而違法。

最終,法律的核心是為了維護公平與正義,而不是成為地方執法機關的逐利工具。就如西塞羅所言:「法律是公正的母親。」我們需要回歸初衷,確保法律在打擊打擊犯罪的同時,也能保護合法經營的企業和個人,讓正義成為司法的唯一準繩。

「高兩」共同發布《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https://mp.weixin.qq.com/s/lN-caQCInPqlpJrENwJyUg

資訊來源:0x資訊編譯自網際網路。版權歸作者Aiying compliance 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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