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虛擬貨幣平台跑路致投資者百萬資產歸零,法院裁決其自行承擔損失

Odaily星球日報訊近日湖北武漢人民法庭審結一起虛擬貨幣投資委託合約糾紛案,因虛擬幣交易平台被凍結,導致投資人款項無法收回,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由投資者承擔損失。 2020 年,劉某開始嘗試投資虛擬貨幣,得知同事王某有關係在境外投資且承諾保本保息後,基於對王某的信任,劉某於2020 年12 月至2022 年10 月期間,通過支付寶、銀行卡、現金等多種方式,向王某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帳戶轉帳支付共計184 萬餘元,以投資“泰達幣USDT”,期間僅收到王某返款56,000 餘元。 一次交易後,劉某發現購買該虛擬貨幣的網站打不開,嘗試多次無果,其無法接受投資虛擬貨幣造成的巨額損失,遂以委託合約糾紛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雙方資金來往能夠構成委託合約下關係款項,根據《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載明,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反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劉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認識到我國虛擬貨幣交易的法律風險,其透過王某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所引發的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故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原告劉某訴訟請求。 (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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