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ro 與SEC 達成和解律師怎麼說?

作者:Ben Schiller,CoinDesk;編譯:陶朱,金色財經

交易平台eToro 週四同意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和解,該委員會指控其作為未註冊的經紀商和清算機構運營,並協助交易一些屬於證券的加密資產。根據和解協議,eToro 支付了150 萬美元的罰款,這意味著該公司只能交易三種數位資產:比特幣(BTC)、比特幣現金(BCH) 和以太坊(ETH)。

總部位於以色列的etoro 並不是美國加密貨幣市場的大玩家。它只有24 萬個客戶帳戶,而Coinbase 有1 億個。但CoinDesk 聯繫的律師表示,SEC 的協議很重要,因為它提供了監管機構如何看待關鍵法律問題的線索,即哪些數位資產不是證券,因此不在其監管範圍內。

以下是一些專注於數位資產的領先律師的反應:

Tully & Weiss 的證券訴訟律師Joseph Tully:

「看來SEC 已經正式批准了BTC、BCH 和ETH,因此我們知道SEC 至少將這三種視為商品而不是證券。這裡的關鍵字是『至少』。可能還有其他,但目前沒有基於此和解的法律指導。

Perkins Coie 合夥人Lowell Ness:

「有趣的是,各方同意這種激進的和解,這與聯邦法院裁定程序化交易不是證券交易的情況相反。這項和解凸顯了監管機構與一些早期法院判決之間可能存在的巨大差距。”

K&L Gates 合夥人Drew Hinkes:

年利達律師事務所美國金融科技主管兼區塊鏈和數位資產主管Joshua Ashley Klayman 表示:「從停止令中我們得知,eToro 提交了和解要約,SEC 接受了該要約。eToro 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停止令中規定的調查結果,但SEC 的管轄範圍除外。

「重要的是要記住,與必須證明指控的法庭案件不同,當事人有合約自由同意和解。在這裡,我們幾乎不知道SEC 可能指控的哪些數位資產是證券交易的主題。我們也不知道eToro 和解的動機,也不知道其商業計劃或整體策略。

「基於這些原因,我認為,我們應該謹慎行事,不應假設停止令的存在會對現在或將來可能在法庭上進行的任何執法行動產生影響。換句話說,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該停止令有任何指控,而且委員會似乎甚至沒有提出任何指控,表明委員會認為哪些特定的數字資產是證券或構成證券交易的一部分。

Consensys 律師Bill Hug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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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律師Alexandra Damsker:

「接受和解真是令人失望。

「這些人是膽小鬼——我們有一篇開場帖子 [最高法院判决] Loper:他們應該去法院尋求裁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實際上並沒有最終決定權。

“但他們只是切斷業務,夾著尾巴逃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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