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最近獲得了杜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 的批准,可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 擴展其支付服務。
此次批准使Ripple 能夠從其位於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 的基地提供無縫跨境支付解決方案,例如Ripple Payments Direct (RPD)。
它增強了Ripple 作為受監管公司的全球影響力,並符合其為企業提供更快、更具成本效益的支付服務的使命。
Ripple 的執行長Brad Garlinghouse 強調,區塊鏈和加密貨幣技術將持續存在。他指出,阿聯酋具有前瞻性的監管方式使其成為金融科技領域的全球領導者。憑藉這項批准,Ripple 成為第一個獲得DFSA 許可的區塊鏈支付服務。
阿聯酋明確的監管框架和作為全球貿易和金融中心的戰略位置是Ripple 在該地區投資的關鍵原因。
Ripple 也正在擴大合作夥伴關係,例如最近與DIFC 創新中心的合作,以支援區塊鏈創新並將開發人員與該地區的技術和風險投資網絡聯繫起來。此外,Ripple 與紐約大學阿布達比分校續簽了合作夥伴關係,資助區塊鏈研究和學生專案。
此舉是Ripple 與全球監管機構合作的更廣泛策略的一部分,確保合規性,同時推動金融服務領域的區塊鏈技術。
Ripple 已在全球擁有超過55 個許可證,其中包括新加坡、紐約和愛爾蘭。該公司在阿聯酋的擴張旨在滿足對高效且具有成本效益的國際支付解決方案不斷增長的需求,特別是因為該公司超過20% 的全球客戶群位於該地區。
Ripple 在美國面臨監管挑戰。它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正在進行的案件始於2020 年12 月,當時SEC 對Ripple Labs、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 和聯合創始人克里斯·拉森(Chris Larsen) 提起訴訟。
SEC 指控該公司將加密貨幣XRP 作為未註冊證券出售,籌集了超過13 億美元資金,違反了美國證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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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 一直否認這些指控,聲稱XRP 是一種數位貨幣,而不是證券,因此不應屬於SEC 的管轄範圍。 Ripple 也辯稱,SEC 未能就XRP 等加密貨幣是否可以歸類為證券提供明確的指引。
2023 年,Ripple 取得了部分勝利,美國地方法院裁定XRP 在公開交易所出售時不是證券,儘管向機構投資者出售的交易被視為證券。
這項混合裁決被視為加密貨幣產業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決定,但該案的某些方面尚未解決。案件仍在繼續發展,雙方都在尋求進一步澄清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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