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澄清加密的法律地位,強調它們可以由個人擁有但法人實體被禁止交易或發行代幣。 」
中國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在該法院微信公眾號上發表了一篇關於中國發行數位貨幣合法性的文章。它對2017 年的一起商業糾紛發表了評測,該糾紛揭示了中國加密的模糊法律地位。
符合財產資格的虛擬物品
農業發展公司已簽約與一家投資管理公司簽訂“區塊鏈孵化協議”,製作發行加密的白皮書,並為此服務支付了30 萬元人民幣(當時約44,400 美元)。
一年後,該代幣尚未生產。投資公司表示農業公司應該先開發應用程序,然後才能發行代幣。但農業公司提起訴訟,要求追回所支付的款項。
法院裁定兩家公司之間的協議是有計劃的非法活動。雙方都有過失。並命令投資公司返還25萬元。
孫佳法官寫道,加密貨幣不具備法定貨幣地位。但它是一個虛擬產品。 「財產就是資產,」她說:
“雖然個人持有數位貨幣並不違法,但法人實體不能參與加密貨幣投資交易。甚至自己發行代幣。”
中國在多大程度上禁止加密貨幣?
法官還警告加密的潛在危險。例如:
“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的投機活動不僅擾亂經濟和金融秩序,但它可能成為違法犯罪活動的支付手段。造成洗錢非法集資、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法官的結論是「不假思索地參與加密貨幣交易」可能會剝奪個人和組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本文討論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因為這是與案件相關的法律
中國於2017 年關閉了加密貨幣交易所。 2021 年,中國人民銀行和10 個中國政府機構聯手加強了對加密貨幣交易的控制權。然而,擁有加密貨幣從來都不是廉價的。
資料來源:硬幣電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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