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幣條例草案》刊憲,擬於12月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12月6日消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香港今日於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草案》,以在香港引入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監管制度。 《條例草案》旨在改善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框架,以因應法幣穩定幣對金融穩定所構成的潛在風險,確保用戶有足夠的保障,並發揮虛擬資產及其相關科技可帶來的效益。根據擬議的發牌制度,任何人進行以下任何活動,須先獲金融管理專員批給牌照: (i)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 (ii)在業務過程中,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或(iii)積極向香港大眾推廣其法幣穩定幣的發行。 為了有效落實制度,《條例草案》亦建議賦予金融管理專員必要的監管、調查和執法權力,《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十八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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