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發布加密資產監管綜合規則

來源:Crowd Fundinsider;編譯:陶朱,金色財經

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推出了廣泛的加密資產管理規則,涵蓋揭露、公開發行、交易和行銷活動。

這些法規旨在加強投資者保護並促進蓬勃發展的數位資產市場的透明度。

根據新準則,加密資產發行必須在任何行銷活動或公開銷售前至少30 天向SEC 提交揭露文件。

該文件必須詳細說明加密資產的發行人、發行人、主要特徵、風險和底層技術,以及突出潛在風險的明確聲明,包括價值損失和有限的可轉讓性。

被歸類為證券的加密資產需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的註冊聲明,才能公開發行。如果首次代幣發行(ICO) 被視為涉及證券銷售,則屬於《證券監理法》(SRC) 定義的範圍。

發行或交易加密資產的實體必須遵守反洗錢(AML) 法律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強調,不遵守規定可能導致罰款、暫停或吊銷執照。

這些規則也禁止市場操縱、內線交易和傳播虛假或誤導性訊息。行銷活動必須準確揭露風險並避免誤導性陳述。未經授權的個人或實體不得發行或推廣加密資產。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 必須採用網路安全框架,維護有效的系統以偵測和防止市場濫用,並確保遵守反洗錢法規。 SEC 保留對不合規實體進行審計、調查和處罰的權力。

違規處罰包括每次違規罰款50,000 至1000 萬菲律賓比索,個人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公司可能面臨執照吊銷,董事和高階主管將對違規行為承擔個人責任。

新法規在兩家發行量較大的報紙上公佈30 天後生效,凸顯了菲律賓政府致力於建立安全透明的加密資產生態系統的承諾。

委員會要求所有相關方就發布「SEC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規則」的提案草案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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