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銀行化:個人見解

文章作者:Edward Woodford 文章編譯:Block unicorn

最近在《Joe Rogan Experience》上的對話中,Marc Andreessen(@pmarca)強調了影響金融格局的一個令人擔憂的趨勢:去銀行化(Debanking)。在監管機構和倡導團體的壓力下,金融機構越來越多地拒絕向個人、組織和整個行業提供銀行服務。我認為在敘述中忽略了有關去銀行化的關鍵觀點,具體如下:

0. 概述

A. 就去銀行化的定義達成一致

去銀行化並非一個二元的概念。相反,它是一種普遍的嘗試,旨在限制對特定行業的金融服務,而不是對該領域的每個參與者採取基於風險評估的處理方式。 Zero Hash 和穩定幣及加密貨幣領域的其他一級參與者擁有強大的銀行合作夥伴,但這一事實並不排除「去銀行化」的存在。具體來說,我們在多家前20 名銀行中持有客戶和營運資金。

我聽到的反駁是,銀行有權基於風險評估來決定他們服務的對象。然而,這裡的不同之處在於:

  • 強調特定產業與OCC(美國貨幣監理署)發布的指南直接相悖,該指南明確表示,不允許對從事合法活動的企業進行廣泛、類別性的歧視。

  • FDIC(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曾試圖單方面預先決定銀行的風險概況,而不是允許銀行自行確定這一點。監管機構為合法企業設定風險概況,違背了OCC 長期以來的指示,即監管銀行應該基於銀行對所有客戶帳戶的風險評估來做出存款帳戶決策。這是一種極端形式的「隱性監管」(我在最近的部落格中提出了這個術語),透過這種監管,可以明確說明某些活動將受到嚴格審查,從而產生巨大的負擔,以至於有效地阻止了某些法律未禁止的活動。

B. 去銀行化是事實

  • 當然,去銀行化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我們曾遭遇過銀行帳戶在一天內被關閉的情況,包括與我們自2017 年以來一直合作的伙伴。

  • 影響範圍之廣令人難以置信。我們曾被提名為某個獎項的候選人,而該獎項的候選人晚宴由一家銀行贊助。由於“支付我的晚餐費用可能會引起誤解”,我因此應銀行要求被取消了邀請。

  • 我們經營的是一家跨多個司法管轄區的企業。相同的銀行為我們所有非美國子公司提供銀行服務,卻不為我們的美國實體提供服務。相同的所有者,相同的風險概況。

  • 在過去18 個月中,在我們主動聯繫的120 多家銀行中,大約80% 的銀行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實質討論(以便更詳細地審視風險概況),純粹是基於我們所處的行業。

C. 為什麼每個人都應該關心?

  • 這是一個權利問題嗎?銀行業務對於現代生活(以及任何企業)至關重要,任意拒絕提供銀行服務會引發憲法和道德方面的擔憂。

  • 費用更高。由於競爭減少,本質上扭曲了市場。

  • 造成集中風險。能夠為某個行業提供服務的銀行越少,就會造成集中風險,進而為客戶群帶來更多風險。

Andreessen 使用了「扼殺行動(Operation Choke Point)2.0」一詞(最初由@nic__carter 創造),它與奧巴馬政府時期的爭議性舉措有相似之處。當時,監管機構向銀行施壓,要求銀行切斷與合法但政治上不受青睞的行業的聯繫。如今,這種趨勢已經擴大,加密貨幣等行業被取消銀行服務不是因為非法活動,而是由於聲譽問題或政治壓力。

銀行業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一種中立的公用事業,如今已成為文化、政治和經濟衝突的戰場。我們必須問的問題是:當金融准入被武器化時,誰來決定誰可以參與現代經濟?

1. 去銀行化在公眾視野中的崛起

自11 月26 日Andreesen 露面以來,這一主題的討論加速發展:

11 月29 日——前PayPal 總裁兼Lightspark 聯合創始人David Marcus (@davidmarcus) 分享了一篇帖子,講述了政治壓力如何扼殺了Meta 的穩定幣項目Libra。

馬斯克(@elonmusk)對Marcus 的帖子做出了“哇”的反應。

Coinbase (@coinbase) 執行長Brian Armstrong (@brian_armstrong) 分享了Marcus 的帖子,並補充說:“這很有道理——政府(再次)向銀行施壓。”

12 月4 日——美國國會議員French Hill (@RepFrenchHill) 在國會談到了加密貨幣行業的去銀行化問題,並承諾“停止、逆轉並調查’扼殺行動2.0’。”

12 月6 日——Silvergate 前首席技術官Chris Lane (@D_CentralBanker) 分享了他在加密銀行監管壓力方面的經歷,引起了David Sacks (@DavidSacks) 的注意,後者分享了Lane 的帖子並評論道:“有太多關於人們因扼殺行動2.0 而受到傷害的故事。需要對此進行調查。”

12 月6 日—在對FDIC 提起的訴訟中提交的法庭文件披露了該機構要求銀行暫停加密相關活動的信件。 「這些信件表明扼殺行動2.0 不僅僅是某種加密陰謀論,」Coinbase 首席法律官Paul Grewal (@iampaulgrewal) 表示。

12 月10 日——《紐約時報》發表了Erin Griffith (@eringriffith) 和David Yaffe-Bellany (@yaffebellany) 的文章,分析了去銀行化如何迅速成為「政治武器」。

12 月19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委員Hester Peirce (@HesterPeirce) 投票反對批准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 的4 億美元預算,她在評論中表示擔心該委員會「試圖通過監管措施阻止受監管實體為加密貨幣行業及其參與者提供服務或以其他方式參與加密貨幣」。儘管Peirce 表示反對,但該預算還是得到了包括SEC 主席Gary Gensler 在內的其他三名委員的批准。

2. 銀行業務是一項權利嗎?

銀行業務是私人企業提供的服務。然而,在一個幾乎所有交易都依賴金融基礎設施的經濟體中,這項服務的運作方式與公用事業非常相似。沒有它,參與現代生活——無論是支付賬單、領取工資還是獲得信貸- 幾乎都是不可能的。

在與Rogan 的對話中,Andreesen 認為,去銀行化可能會侵犯憲法權利。如果銀行服務對經濟參與至關重要,那麼在沒有明確理由的情況下——或在不透明的政治壓力下——可能會構成對基本權利的剝奪。雖然憲法中沒有明確規定銀行服務的權利,但法律先例已確認金融活動與言論自由和正當程序等基本權利密切相關。

這些辯論的基礎在於Buckley v. Valeo (1976) 和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2010) 等案件。這兩項裁決都強調,作為一種表達媒介,金錢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雖然這些案件以競選資金為中心,但它們確立了一個原則:使用金融資源的能力對於參與公共討論至關重要。如果可以隨意拒絕金融服務,就等於壓制合法的聲音。

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對正當程序的保障提供了另一個視角:在Goldberg v. Kelly(1970)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未經正當程序,不得終止與個人生計息息相關的政府福利。雖然銀行業務是由私人機構提供的,但其在現代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使其與公用事業一致,這表明隨意拒絕提供銀行服務可能違反正當程序保護。

金融中立性的問題,特別是去銀行化問題,今年就已經接受了檢驗。在 NRA v. Vullo (2024) 案件中,最高法院一致裁定,紐約州金融服務局局長不能利用她的權力迫使銀行和保險公司與NRA 切斷聯繫。大法官Sonia Sotomayor 表示,儘管監管機構可以發表意見,但不能迫使金融機構基於政治立場歧視合法實體。

這些裁決證實了金融排斥——無論是由於政府的直接脅迫還是間接的聲譽壓力——都引發了重大的憲法問題。正如 Andreessen 在《Joe Rogan Experience》中所指出的那樣,“五年後,最高法院可能會有一起案件,追溯性地裁定這一切都是非法的。”

3. 合法的企業是合法的

從本質上講,去銀行化提出了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一個實體在法律範圍內運營,它是否應該有權獲得銀行服務?答案似乎很明顯——但去銀行化合法企業的趨勢卻表明情況並非如此。

這應該是一份非政治性的聲明。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已發布指導意見,稱其不允許對從事合法商業活動的企業進行廣泛的、有針對性的分類歧視。

將合規企業排除在基本金融服務之外是一種危險的趨勢——它有可能將主觀偏見嵌入現代經濟基礎設施的支柱中。如果金融體系選擇支持哪些合法實體,它就不再是一個中立的平台,而是成為執行政治或文化議程的工具。

公平准入並不是強迫銀行承擔不應有的風險。而是要確保金融體系保持包容性和中立性,為所有合法企業提供營運的能力。如果沒有這種中立性,我們就有可能將銀行業變成一個扼殺創新、破壞社會信任的守門機制,從而破壞對社會最關鍵系統之一的信任。

4. Zero Hash:監管過度的案例研究

在Zero Hash,我們親身經歷了這些挑戰。儘管我們秉持最高標準的合規監管來運作——這些標準為我們贏得了75 多家機構的信任,包括Interactive Brokers、Stripe 和Franklin Templeton——但我們在確保和維護銀行關係方面仍面臨重大障礙。

我們的廣泛許可彰顯了我們對透明度和合規性的承諾。們被授權在全球200 多個司法管轄區開展業務,包括所有美國的州和地區。在美國,我們的許可證包括:

  • 紐約Bitlicenses:這是針對虛擬貨幣業務最嚴格的監管框架之一。

  • 貨幣轉帳許可證(MTLs):使我們能夠在美國所有52 個司法管轄區(50 個州加上華盛頓特區和波多黎各)開展業務,並確保遵守貨幣服務業務的州級要求。

  • FinCen 註冊為貨幣服務企業(MSB):遵守聯邦法律規定的反洗錢(AML) 和反恐怖主義融資(CTF) 義務。

即便我們擁有的牌照可與傳統金融機構相媲美甚至超過傳統金融機構,但他們仍然不願與我們合作。在過去18 個月裡,我們主動聯繫了120 多家銀行,其中約80% 的銀行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實質討論,純粹是因為產業的原因。在參與討論的銀行中,只有一半進行了盡職調查。

這個問題在歐洲不那麼普遍。願意與我們合作的國際銀行在國外積極合作,但卻明確拒絕在美國與我們合作。諷刺的是,這是同一家銀行,與同一家公司打交道,面臨著同樣的風險狀況——但是美國的監管和政治因素造成了其他地方不存在的障礙。這種差異突顯了不明確的監管框架和過度監管的寒蟬效應,這種情況積極阻礙了美國的創新,迫使公司將目光投向其他地方來建立未來。

5. 金融中立的利害關係

去銀行化不僅僅是一個後勤障礙——它直接挑戰了我們金融體系所依賴的公平、自由和信任原則。這不僅關乎加密貨幣;它關係到保障每個人都能獲得現代金融基礎設施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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