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建議特區政府參考證券業設立DAO發牌制

Odaily星球日報今年8 月,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全球首宗涉及「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的訴訟,裁定6 名被告須披露區塊鏈及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RWA)項目的詳細財務報表及支持文件,以回應資產挪用等指控,涉款逾60 億元。香港立法會、Web3 及虛擬資產發展論壇委員會委員會主席吳傑莊在訪問中認為,目前香港於Web3 的發展框架仍然未完善,建議特區政府推出DAO 規管法規。 他表示,整個數位資產生態可分兩個重要環節,一是交易所,二是公鏈,後者通常以DAO 的形式存在,但像「無主孤魂」般在全世界都無位置落地,如果香港要發展數位資產生態,便需盡快規管DAO,建立屬於DAO 的框架,讓這些公鏈可以來港落地。他透露,業界反映如果有專屬DAO 的合規框架,便願意來港落地甚至繳稅,「因為目前他們好多事都做不到,例如被銀行拒絕資金進出,所以他們都想浮上水面,獲得法律地位後與傳統金融接軌。製做法,設立DAO發牌制,要求持牌的DAO 釐清內部個體關係,並須設立負責人員(RO)以負責確保牌照公司遵守監管機構的規定,並維持公司日常運作。 (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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