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範縣法院審結了一起透過買賣虛擬貨幣為上游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案件

Odaily星球日報訊 近日,範縣法院審結了一起透過買賣虛擬貨幣為上游犯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案件。具體細節為:2023 年10 月份,田某透過抖音了解到一個「賺錢的生意」:下載U-MATOU 的APP,並在該平台上透過買賣虛擬貨幣U 幣,幫助犯罪者洗錢。 法院認為,田某明知是網路違法犯罪所得,仍協助轉移上述資金,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應予依法懲處。田某在網路共同犯罪中係從犯,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應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二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判決被告人田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併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田某退繳的違法所得10000 元予以沒收,由收繳機關上繳國庫。該案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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