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y,金色財經
距離上任美國總統不到三天的時間節點,川普發了個幣。
這個由川普X官方帳號表示是由其本人發行的名為Trump代幣,發行價為0.18美元,在短短兩天時間內最高價就達到了82美金。整體市值最高達到了820億美金,此時流通市值也達到了164億美金。
該代幣流通市值最高時,已超過了川普旗下的兩家上市公司川普媒體科技集團和數位世界收購公司的市值之和。
不只是川普本人發幣,看到了Trump幣背後龐大的利益,川普的老婆也發行了相關Meme幣。而其家族先前所推出的項目WLF也在緩慢募資了三個月後,因為Trump幣的爆火,在1月20日上午迅速完成了募資,出售其總代幣的20%募資3億美元。募款結束後,其專案又多開放了代幣總數5%的代幣售賣,彼此的公募價格為原先價格的三倍。
此前川普在卸任第一任總統卸任後,曾發行NFT,但反響平平。而這次選擇在上任前三天,無疑是一個其政治流量高漲,又似乎可以規避掉法律風險的發幣時機。
天時地利人和,川普家族透過這一輪的發幣賺得盆滿缽滿,然而短暫的Trump幣致富的情緒高潮過後,幣圈迎來了暴跌,1月20日,比特幣一度跌破10萬美金。
隱憂浮現,首先是川普本身的這項行為是否涉及違法,其是否有被彈劾的風險?
上線前三天發幣圈錢的這一行為,對於加密行業的直接影響似乎是十分惡劣的,首先是對於圈外人來說,加密=賭場的刻板印象更被坐實。
其次,川普的出格行為,讓其先前所承諾的一系列將利好加密產業發展的政令法規的推出所面臨不確定性也增大。
而更致命的一個影響,此前幣圈紛紛用選票和資本支持川普當總統,是希望其能引導加密產業進一步合規發展。而川普在上任前發Meme幣的行為,也讓業界人產生了懷疑並對其失去了信心。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川普的這項出格行為,會拓寬美國Web3相關法律的邊界。
川普發幣的法律風險基本上已被規避
選擇在正式就職總統之前發售代幣,川普家族的這一行為,無疑是想在規避法律風險的同時,又能最大程度地把「總統」這一政治資本轉化為經濟價值。
事實上,川普家族基本上已經把法律風險規避掉了。
首先是其發幣行為目前看來,似乎不涉及職務腐敗,收受賄賂等等。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颯律師告訴金色財經,美國總統有正當權利獲取「賄賂」的,這是美國總統的政治獻金制度。但是政治獻金受到各種條件的規約。根據美國《聯邦選舉競選法》的規定,美國總統候選人不得接受外國人、與政府有契約關係的人、國家銀行、公司、工會等的捐款。也就是說,第一,總統候選人不得接受外國人的捐款。第二,本條法規只規制「捐款」。所謂的捐款就是以現金等法定貨幣形式的捐贈。
川普如果發行虛擬貨幣,勢必會引起外國人透過大規模購買虛擬貨幣的形式使得川普獲利,而且川普在正式就職之前,依然算作「總統候選人」那麼其在正式就職之前發行自己的虛擬幣,勢必有極大風險觸犯《聯邦選舉競選法》。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麼川普必犯法無疑。
但是,川普卻不會承擔以上所說的法律風險,原因就在於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FEC)對虛擬貨幣性質的認定。其實早在川普第一個任期開始時,川普聯邦選舉委員會(FEC)就裁定虛擬貨幣可以被視為類似股票、債券等的非現金捐贈。而非現金捐贈不受聯邦選舉競選法關於外國人不得給予美國總統候選人政治捐款的規定。也就是說虛擬幣不是現金,不是現金就不受美國政治捐款制度的繁瑣規制。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創辦人劉紅林向金色財經表示,現行的美國法律並沒有禁止總統就職期間涉入私人生意。先前美國歷代總統建立起來的默契一般是:將公司交與親屬託管,並且將公司的經營狀況如實上報國家稅務部門審查。對川普來說,其家族企業在任期會選擇交給家人來打理。在大選期間,他依照法律要求上交的財務揭露聲明顯示,他的財務利益體現在超過500家公司,在全球擁有龐大的商廈、飯店、高爾夫球場等物業以及其他生意。
但是,在筆者看來即使法律上沒有嚴格限制,美國總統的商業活動也會受到政治對手、媒體和公眾的密切關注和監督。如果總統的商業行為被認為不恰當或不符合公眾利益,可能會面臨巨大的政治和輿論壓力,甚至可能影響其政治聲譽和支持。
目前,其以及其家族其它成員的發幣行為,就在輿論上引發了大量的批評和不滿,如美國《紐約時報》批評稱,“Trump幣” 的本質是特朗普在“利用其總統職位謀求私利」。非營利組織「競選法律中心」 的執行董事阿達夫・諾蒂表示,川普透過其擁有的NFT企業CIC Digital 持有「Official Trump」 80% 的份額,這意味著他可能從中獲取巨額經濟利益,「這實際上是在利用總統職位牟利—— 創建一種金融工具,使人們能夠向總統家族轉移與其職位相關的資金,這是前所未有的」。
而川普及其家族的發幣行為是否違法了證券法相關的規定?拆解該代幣出售的各種具體的出售細則我們會發現,在出售條款中,其多次提及,該Trump代幣不是證券,用戶購買該代幣不是投資行為,而是為了表示對於對符號「$TRUMP」和相關藝術品所體現的理想和信念的支持和參與。
雖然該代幣想要明確地在銷售文件中規避被列為「證券」後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但肖颯認為,但理論上,仍可能面臨法律制裁(雖然總統有權利自己赦免自己,但如果這麼做造成的負面影響可能更大)。詳細而言,美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主要由多個機構負責,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財政部下屬的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等。這些機構對虛擬貨幣的發行、交易和使用設定了嚴格的規則。
根據美國《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如果川普以及其發行的被認定為“證券”,那麼其發行必須向SEC註冊或符合豁免條件。如果總統發行虛擬幣未遵守這些規定,可能構成非法證券發行。
不過肖颯表示,川普家族背後的律師團隊應該在發行代幣前就規避了可能的各種法律風險。
加密貨幣不是賭博,但法律的邊界似乎需要博弈來拓寬
而川普的發幣行為所面對的巨大的輿論壓力,也讓人不禁會去思考,其行為對於加密產業未來發展的影響究竟是怎樣的?
最直接的,川普的發幣行為,是對其總統信用的一種消耗。尤其是其WLF專案在公售募款結束後,又立刻釋放了總代幣發行量的5%出售。而川普的妻子也趁熱度發行了Meme幣。這都使得外界對於加密產業的刻板印象進一步深化:加密貨幣=賭博。確實,炒作Meme代幣本身就是一種賭博行為,非常典型的零和遊戲。
而川普的這一瘋狂的舉動,不禁讓人擔憂,其所承諾的那些加密相關的政令法規是否還能順利出台和執行下去。
美國總統發布的政令在頒布後會受到相關部門的監督,如果發現政令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或效果不理想,可能會對政令進行調整或修改。而美國法院有權對總統發布的政令進行司法審查。如果有人認為政令違反憲法或法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相關法律和憲法原則進行裁決。
不過在劉紅林律師看來,川普的這項行為帶有行為藝術的意味。川普的行事風格是“誇張風”,凡事講究的是個“以大致勝”。不會在現有框架之下做事情小打小鬧,要搞就搞個大的。這和魯迅先生說的,「如果你要打破一扇窗戶,那你張口說的是要掀掉屋頂。」一致。
劉紅林猜測未來在美國的監管部門和總統關於Web3的監管政策博弈中,川普應該會不斷拋出更多的炸彈給政府官員來處理,這對於行業合規發展的邊界、政府監管尺度的限制都會是一個持續博弈逐漸擴寬的過程。而該事件反而會利好未來web3在美國的監管與發展。
筆者部分認同劉紅林律師的這一觀點,因為美國的法律本身很大程度就是各方博弈的結果。從立法過程來看,美國國會內部政黨之間存在激烈競爭,民主黨和共和黨因不同的政治理念和利益團體訴求,在眾多政策立法中爭執不下。國會議員也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團,行政與立法機構間也有權力製衡下的博弈。總統的立法倡議需國會通過,總統的否決權和國會的推翻否決機制促使雙方尋找妥協點,尤其在總統與國會多數黨不同時,博弈更激烈。此外,司法與立法、行政機構也存在博弈,最高法院的司法審查影響立法和行政決策,法官任命也成為各方爭奪的焦點,這些都充分體現了美國法律是各方博弈的產物。
從一方面來看,川普如此大膽、被「眾人罵」的行為,確實會拓寬美國法律對加密監管的邊界。而且,川普的Trump幣確實讓加密產業真正出圈了,最近兩日,各大主流媒體以及社群媒體上,都在討論「Trump」幣,也有大量的圈外資金入場。
在1月20日比特幣跌破10萬美金之後,今天下午又突破了新高,根據OKX交易所行情,比特幣最高觸及10,9800美金。
但筆者仍有擔憂,這是一個毫無技術創新的項目,意義或許就是完成了財富的轉移,而川普及其家族無疑是這場財富轉移中最大的收益者——其名下公司擁有該代幣80%的份額。這樣的專案對於產業的發展來說,真的有增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