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的企業監管機構正在向高等法院申請特別許可,以對支持加密公司Block Earner的裁決提起上訴,這進一步加劇了關於數字資產收益產品地位的法律爭議。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正在請求高等法院闡明《公司法》下應如何處理利息收益和資產轉換產品。 “金融產品的定義是以廣泛且技術中立的方式起草的,ASIC認為澄清這一點符合公共利益,”該機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澄清很重要,因為它適用於所有金融產品和服務,無論它們是否涉及加密資產。” 向澳大利亞高等法院提起上訴需要特別許可。該法院僅在涉及重大法律問題或公共利益事項的案件中授予此類許可。上訴並非自動受理,ASIC在此案中必須首先獲得法院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