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膽的舉動強調了歐洲以自己的方式規定數字市場的決心,歐盟堅決拒絕任何建議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互聯網立法,應在與美國的貿易談判中開放。歐盟發言人托馬斯·雷格尼爾(Thomas Regnier)大聲傳達了這一消息,後者告訴路透社:
“立法將不會改變。《 DMA(數字市場法》)和DSA(數字服務法案)不在與美國的貿易談判中列為榜首”
該聲明在整個大西洋上發出了強烈的信號:歐盟將不允許其數字法律框架,旨在遏制蘋果,元,谷歌和亞馬遜等大型科技公司的主導地位,以換取更廣泛的貿易協定。
歐洲的數字法律:跨大西洋談話中的紅線
近年來通過的《數字市場法》(DMA)和《數字服務法》(DSA)構成了歐盟規範強大在線平台戰略的骨幹。 DMA針對數字領域中大型“守門人”的反競爭實踐的目標,而DSA旨在通過更嚴格的內容審核和透明度要求來確保更安全的在線環境。
這兩種行為都面臨著總部位於美國的科技巨頭和一些美國立法者的審查,並認為這些規則不公平地針對美國公司。但是,歐洲官員認為,這些法律對於促進公平競爭並保護歐洲消費者和企業免受壟斷行為是必要的。
跨大西洋的緊張局勢與技術治理有關
歐盟與美國之間的貿易討論越來越多地包括數字政策問題,特別是當華盛頓旨在保護其旗艦科技公司免受國外歧視性法規的看法。儘管美國要壓低或延遲執行歐盟的數字立法的壓力,但布魯塞爾仍然堅定不移。
一位參與談判的匿名歐盟官員說:“這與貿易保護主義無關,而是關於數字主權和責任。” “我們要求公司,無論其起源如何,都要在我們的市場中運作我們的規則。”
爭取全球數字標準的戰鬥
這種對抗突出了更深層次的跨大西洋鴻溝在應該如何管理數字空間上。儘管傳統上,美國採取了更加開心的,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術法規的方法,但歐盟在設定可執行的可執行標準方面成為全球領導者,以優先考慮消費者權利和平台問責制。
這些含義可能遠遠超出了歐盟的邊界。當其他國家將歐盟的監管框架視為一個潛在模型時,Big Tech可能很快發現自己不僅適應了歐洲規則,還適應了不斷變化的全球共識。
結論
由於布魯塞爾拒絕在DMA和DSA上妥協,歐洲就明確了:貿易夥伴關係不會以數字誠信為代價。隨著歐盟的談話進展,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要在歐洲市場上繼續蓬勃發展,那麼大型技術將需要在日益複雜和規則的環境中瀏覽。
《歐洲郵報》拒絕了美國柔和的大型技術規則的壓力,首先出現在Coinfomania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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