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加密貨幣就業注意事項:發幣撤礦池判刑4年,6大涉幣罪名避免踩雷指南


加密貨幣行業面臨諸多法律風險,尤其對年輕群體影響深遠。 odaily星球日報總結了近年中國典型涉幣司法案例,涵蓋倒賣外匯、洗錢、詐騙及傳銷等罪名。其中,主犯因非法買賣USDT被判刑13年6個月;參與洗錢的待業者獲刑6個月;大學生因發行虛擬貨幣詐騙被判有罪;另外,涉及金額高達2.1億元的傳銷案件引起關注。加密的風險包括繞過外匯監管和洗錢可能,使人們需增強法律意識。

一直以來,加密貨幣行業都是一座黑暗森林,既需防範鏈上安全威脅,更要警惕現實世界的法律利劍。尤其對涉世未深的年輕群體而言,發幣、

為提升風險防範意識,odaily星球日報梳理近年國內典型涉幣司法案例,剖析關鍵法律風險點(注:本文僅作普法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條款以官方解釋為準,具體條款以官方解釋為準)

罪名一:倒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超2

最高法發布典型案例顯示,USDT非法買賣外匯案件。

2020年2021年,万某園等人通過「人民幣-usdt -美元」方式非法交易外匯,涉案金額超,涉案金額超2.34億元。法院認定其構成非法經營罪,主犯万某園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並處罰金114萬元;被告人黃某圓、陳某文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6 個月、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1萬元、71萬元、2525,,被告人服判息訴25萬元。一審宣判後

另有2起案件同樣為非法經營罪,在此一併列出::

其一,2022年12月,大埔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現金買賣虛擬貨幣案作出宣判,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主犯陳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20000 元;判處從犯李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十天

據悉,2021年11月,其向認識的幣圈散戶收購usdt,再倒賣給收購方,從中賺取差價。每次交易的牌價由收購方定價

其二,三個「,95後」小伙以虛擬貨幣交易為媒介,從事買賣外匯「生意」,短短數月完成交易,短短數月完成交易650餘次,兌換外匯近,3000萬元。經建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林某等三人最終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1年6,6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檢察官審查認為,林某等三人以虛擬貨幣為媒介,提供跨境兌換及支付服務賺取匯率差額,提供跨境兌換及支付服務賺取匯率差額,系利用虛擬貨幣的特殊屬性繞開國家外匯監管

odaily星球日報銳評:眾所周知,國內的外匯管制條例對個人每年換匯額度限制在,國內的外匯管制條例對個人每年換匯額度限制在,而加密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為外匯處理和交易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因而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第一起案件中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時間跨度較長

罪名二:洗錢罪,銀行流水,銀行流水2.5萬元

江蘇溧陽市人民法院於2024年7月26日對一起虛擬貨幣洗錢案作出判決。一化名小吳的待業男子因參與虛擬貨幣洗錢活動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案情顯示,2023年11月,小吳為償還大學期間因投資外彙和虛擬幣欠下的信用卡債務

2023年12月22日,溧陽市公安局中關村派出所接到群眾報案稱自己被人以「刷單」的方式詐騙3830元。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查明,其中2520元打入了小吳的銀行卡內,涉及小吳的銀行卡。經調查

odaily星球日報銳評:洗錢也是加密貨幣行業的高頻罪名之一,無論國內還是海外,無論規模大小、涉案人員背景,都存在一定的洗錢風險,尤其是個人通過自己的銀行卡幫助境內外非法公司進行資金轉移

罪名三:詐騙罪,00後大學生髮行土狗幣後秒撤流動性

00後大學生楊啟超在bnb鏈上發行「土狗幣」bff,因撤回流動性導致他人損失5萬usdt,被河南南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詐騙罪

2024年5月20日,該案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楊啟超的辯護律師仍然為其做無罪辯護認為,本案被告人楊啟超發行的虛擬幣擁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約地址,不存在所謂「假幣」,而被告人和報案人都是幣圈資深玩家,對於炒作虛擬幣的風險有明確認知。此外,平台允許隨時添加或撤回流動性萬USDT兌換了85316.72枚bff,僅僅在24秒後,楊啟超便撤回了bff的流動性

2022年5月3日,稱其投資虛擬幣被騙人民幣30餘萬元(用5萬usdt折算),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立案,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刑事立案,並於當年11月在浙江杭州將楊啟超抓獲。

odaily星球日報銳評:是的,發幣撤礦池子嚴格意義上來說也構成犯罪,尤其是有人因此遭受財產損失且能夠鎖定具體的發幣人。據知情人士透露,楊某為「鏈上職業開釣魚詐騙盤子的狗莊」,且經常假借正規項目的名義於同樣時間開盤撤礦池子,堪稱「職業慣犯」。據此前新聞消息

罪名四: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最高涉案金額達2.1億餘元

2024年11月,據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公眾號,近期由施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某等10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法院審理,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至10萬元至10萬元至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10萬元不等。

2021年5月,李某某先後糾集黃某、金某某等人以「區塊鏈」「虛擬貨幣」為噱頭,為牟取非法利益,aaa和發行虛擬數字幣b、 c為由,在網絡平台設置,在網絡平台設置,通過現場會議、微信群等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方式,打造成功人士人設,利用特殊職業背景,打著「一幣一豪宅,一幣一豪車」「一天輕鬆賺幾十萬上百萬」等口號大肆宣揚獎勵制度、盈利前景

經鑑定,李某某等人利用網絡平台收取的傳銷資金累計達人民幣,李某某等人利用網絡平台收取的傳銷資金累計達人民幣,李某某以虛擬貨幣為噱頭,夥同其餘九名被告人利用網絡平台騙取財物

同年9月,湖北省鍾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某等三人組織、領導傳銷罪一案,經依法判決,陳某等三人犯組織、領導傳銷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緩刑5,並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據警方調查發現,一個以陳某、丁某某、付某三人為首的傳銷組織決定發行自創虛擬幣獲取收益。三人商定了推廣模式、獎勵制度、利益分配機制等事項,並遠赴外地找到某軟件設計公司負責人盧某某(另案處理,並遠赴外地找到某軟件設計公司負責人盧某某(另案處理)舉辦了發布會,並呼朋喚友參與虛擬幣項目,同時以投資虛擬幣項目為名,成立傳銷組織「某某社區」。為提高推廣效率,陳某三人利用互聯網平台以及在全國各地召開線下培訓會等方式宣傳虛擬幣項目

,app共有一萬餘個註冊會員賬號,最高層級數為,最高層級數為17層,涉案金額達,5700餘萬元。 「該虛擬幣沒有實際價值,該項目也沒有任何實體經營活動,全靠不斷發展下線維持運轉,上線賺的實際上就是下線投進去的錢日,該案被移送至鍾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認為:陳某、丁某某、付某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odaily星球日報銳評:加密貨幣往往也是傳銷罪的重災區以及常見盤點手段,這也是國內很多人「談幣色變」的一大原因

罪名五: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涉案金額最多達1500

2021年3月,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檢察院二審判決了一起關於利用比特幣「跑分」的案件二審判決書顯示:7名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機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其他「比特幣」軟件,以購買、出售虛擬幣的方式進行「跑分」,涉案金額超過900萬,但是作為「跑分」收取佣金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收入最多的只收到8500元,最少的只有500元。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檢察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2022年3月,夫妻二人用自己的虛擬幣賬戶為上游犯罪洗錢1500萬餘元,從中賺取所謂的「搬磚費」。經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起訴,今年,該起為虛擬幣「殺豬盤」洗錢的案件宣判。最終月初

2023年8月,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檢察院以被告人陳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2022年2月,陳某接到林某的電話,指引他下載某聊天軟件並按照要求將他名下的兩張銀行卡發到聊天群裡,很快元。檢察官說法:詐騙團伙利用虛擬貨幣轉移、洗白贓款,這種以購買虛擬幣為名進行網絡洗錢,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還為其提供幫助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還為其提供幫助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

odaily星球日報銳評:這一罪名中的案件當事人最少獲利不足150元,但最終獲刑卻達到9個月,且罰金也遠高於獲利佣金,不得不說,無論是自己從事「跑分」類佣金活動還是幫助其他人洗錢,都是極具風險的行為,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罪名六: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罪,最高獲利超250萬元

2023年10月,由林某、陳某等五人組成的團伙出資找人搭建虛假的跑分網站,並在網站鏈接中植入購買的木馬病毒,之後利用聊天軟件引誘受害者點擊鏈接,進而遠程操控電腦盜取虛擬貨幣。五人,共1.8英鎊usdt幣3000枚。 2022年3月,五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後公訴機關將五人訴至法院。 ,後公訴機關將五人訴至法院。

廣州海珠法院最終判決,五名被告人因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到2年不等,以及3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罰金。

2024年6月,360三位員工因竊取他人虛擬幣被判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3年2月220日至20日,洪某夥同陽某、張某(均另案處理),通過分析利用yapi遠程代碼執行漏洞獲取目標虛擬幣網站權限後,以內網橫向滲透、植入木馬等方式控制內網服務器

odaily星球日報銳評:值得一提的是,加密貨幣目前已被不少地方法院認定為個人資產。因此,通過木馬病毒等方式盜取加密貨幣獲利的行為既被視為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罪,同時也有一定概率被視為盜竊罪、搶劫罪。 ,同時也有一定概率被視為盜竊罪、搶劫罪。

例如,北京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與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於,北京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與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於2022年審理了一起萊特幣投資民事糾紛。最終認定,從性質上看,萊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萊特幣具備虛擬財產、虛擬商品的屬性,應受法律保護。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曾審理了一起比特幣搶劫案件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互聯網。版權歸作者Wenser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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