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部門聯合發布風險提示: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的非法集資

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銀保監局、海南省委網信辦、海南省公安廳和海南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投資者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等名義的非法集資活動。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6月3日消息(記者汪慧)6月3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銀保監局、海南省委網信辦、海南省公安廳和海南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投資者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等名義的非法集資活動。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以“虛擬貨幣”“區塊鏈”“數字資產”的名義,打著“投資返利”“保本保收益”等旗號,誘騙投資者購買“XX幣”“XX豆”等形式的“虛擬貨幣”吸收公眾資金,違反人民銀行等七部門發布的《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上述多部門聯合鄭重警告:海南省內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

海南各金融管理、網信管理、公安及市場監管等部門對“虛擬貨幣”交易、首次代幣發行(ICO)及變相ICO持續保持監管高壓,將綜合運用現場約談、行政調查、封停網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擊。

上述部門特別要求:轄區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各類金融行業組織應做好政策解讀,督促會員單位自覺抵制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遠離市場亂象,加強投資者教育,共同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

同時,提醒省內廣大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增強風險識別能力,自覺抵制與代幣發行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如發現各類ICO變種形態以及通過部署境外服務器繼續面向境內居民開展ICO及“虛擬貨幣”交易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可收集和保存相關資料、證據,積極向有關監管部門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可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

如何辨別“區塊鏈”“虛擬貨幣”等名義非法集資?

一、網絡化、跨境化明顯。依托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範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服務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控制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踪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週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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