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中國「比特幣禁令」的全球影響及未來展望

本文通過對今年以來全球主要國際金融監管組織負責人、主要經濟體金融監管當局高管以及官方報告有關比特幣的演講及論述的分析,對中國“比特幣禁令”的全球影響作出論述。

原文標題《中國“比特幣禁令”的全球影響及展望》

近日,在繼中國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發出“打擊比特幣交易和挖礦行為”的明確要求後。 6月21日,央行發布通告稱,央行有關部門已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在約談中,央行強調,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至此,中國“比特幣禁令”要求內容進一步細化,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執法對象進一步向關鍵金融中介延伸。基於此前比特幣網絡65%的算力由中國提供以及中國投資者比特幣投資行為相對活躍的事實,中國“比特幣禁令”在短期內迅速升級必然對全球比特幣市場乃至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在此背景下,全球其它法域監管機構對待比特幣的監管態度如何?其監管態度與中國監管態度之間有何影響?比特幣未來的市場及監管前景如何?本文通過對今年以來全球主要國際金融監管組織負責人、主要經濟體金融監管當局高管以及官方報告有關比特幣的演講及論述的分析,對以上問題略作回答。

一、比特幣監管態度的國際比較

(一)國際清算銀行總經理Agustín Carstens

2021年1月27日,國際清算銀行總經理Agustín Carstens(奧古斯丁·卡斯滕斯)在胡佛研究所政策研討會上發表題為“數字貨幣與貨幣體系的未來”演講,闡述了其對比特幣的看法。具體而言:

比特幣顯然更多的是一種投機資產,而不是貨幣。一位朋友最近告訴我,就像比特幣是“沒有汽車的特斯拉”一樣——觀察家們對它很著迷,但缺乏實際的價值支持。或許比特幣網絡更應該被視為一個網絡遊戲玩家社區,他們用真金白銀換取僅存在於網絡空間的物品。比特幣偽裝成自己的記賬單位,但價值波動意味著用比特幣定價是不切實際的。這也削弱了它作為一種交換手段的有用性,並使其成為一種糟糕的價值儲存方式。比特幣市場的結構顯然是集中和不透明的,而且有關於價格操縱的研究證據。

最重要的是,投資者必須認識到,比特幣很可能完全崩潰。僅憑稀缺性和加密技術不足以保證兌換。比特幣需要一個非常耗能的協議,稱為“工作證明”,才能安全地處理交易。目前,所謂的礦工維持著系統的安全,並獲得新鑄造的硬幣作為獎勵。一個可悲的副作用是,該系統使用的電力比整個瑞士都多。未來,隨著比特幣接近2100萬枚比特幣的最大供應量,對礦工的“鑄幣稅”將會下降。因此,等待時間將會增加,系統將越來越容易受到已經困擾較小加密貨幣的“多數攻擊”的衝擊。

(二)歐盟證券及市場監管當局(ESMA)主席Steven Maijoor

2021年2月4日,歐盟證券及市場監管當局(ESMA)主席Steven Maijoor在主題為“金融科技與監管:新挑戰與新解決方案”的第五屆金融科技年會暨監管會議上發表在線講話。其認為:

一個明顯令人擔憂的相關發展是2020年下半年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資產形成的巨大價格泡沫。儘管很難確定因果關係,但這一領域的投機活動增加可能與傳統金融工具的散戶交易增加有關。當然,獲得比特幣的風險敞口從未像現在這樣容易。一些用於更標準金融目的的流行應用程序現在也提供加密資產交易。 ESMA和其他ESA近年來對加密資產發出了警告,我們仍在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

(三)歐洲央行執委會成員伊莎貝爾·施納貝爾(Isabel Schnabel)

2021年4月1日,《明鏡》周刊專訪歐洲央行執委會成員伊莎貝爾·施納貝爾(Isabel Schnabel)。在專訪中,其認為:

問:金融市場上的一個怪事是比特幣的炒作。加密貨幣的價格成倍上漲,特斯拉(Tesla)等公司希望接受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有傳言稱貝寶(PayPal)客戶可以用比特幣支付。你擔心一種新的、迄今不受監管的貨幣會與歐元、美元等貨幣分庭抗禮嗎?

答:在我們看來,將比特幣描述為一種貨幣是錯誤的,因為它不符合貨幣的基本屬性。它是一種投機性資產,沒有任何可識別的基本面價值,而且受到價格大幅波動的影響。

問:埃隆·馬斯克(ElonMusk)對此不敢苟同。

答:他有這樣做的自由。

問:歐元等貨幣也沒有任何內在價值,只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答:歐元得到了高度信任的歐洲央行的支持。而且是法定貨幣。沒有人可以拒絕接受歐元。比特幣則是另一回事。

問:事實仍然是,許多人顯然信任比特幣。這會損害歐元等老牌貨幣嗎?

答:我更擔心的是,人們對加密貨幣的信任可能會迅速喪失,導致金融市場混亂。這是一個非常脆弱的系統。

(四)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Martin Chorzempa

2021年4月15日,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高級研究員Martin Chorzempa在中美經濟及安全審查委員會(US-China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作證。其認為:

從比特幣和以太這樣的加密貨幣,到Facebook提出的Libra這樣的穩定幣安排以及擬議中的CBDC,今天通常所說的“數字貨幣”的創新之處並不在於它們本身就是數字貨幣。在加密貨幣的情況下,新的功能是使用區塊鏈技術來實現去中心化的發行、管理和支付。它們使用分佈式賬本技術(DLT)來實現大型網絡跟踪和驗證帳戶餘額和交易,而不是依賴銀行等中心化、可信的中介來驗證消費者是否擁有支付所需的資金。各國央行主要擔心價格穩定,這要求它們防範沒有中央中介的加密貨幣常見的那種巨大的價值波動。在區塊鏈的一些應用中,去中心化的權衡可能是有意義的,但對於受信任的央行來說,它們幾乎沒有什麼意義。基於區塊鏈的加密貨幣已成為投機性投資,但迄今為止,它們作為支付工具或央行應用的吸引力有限。其中一個原因是,去中心化的代價是速度慢,而且維護網絡需要巨大的電力需求。比特幣目前每秒處理大約三筆交易,而Visa至少可以處理6.5萬筆交易(Blockchain.com2021年和Visa 2018),比特幣礦工目前在維護網絡和處理交易方面的用電量比一些整個國家都多。中國央行官員公開拒絕使用區塊鏈作為DC/EP的基礎,因為它無法處理他們預期的交易量。

(五)美聯儲主席鮑威爾

2021年5月20日,美聯儲主席鮑威爾就技術驅動下的美國支付系統的未來發表五分多鐘的視頻講話。在講話中,鮑威爾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價值。在其看來:

分佈式賬本技術的興起,為記錄資產所有權提供了一種新的方法,使一系列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包括加密貨幣——得以創造。到目前為止,考慮到加密貨幣的價值波動等因素,加密貨幣還沒有成為一種方便的支付方式。

(六)歐盟證券市場監管局2021年第一次《風險評估評分》報告

2021年6月3日,歐盟證券市場監管局發布2021年第一次《風險評估評分》,對2021年第一季度歐盟金融市場風險水平予以具體評估。報告指出:

加密資產處於歷史最高水平。由於散戶和機構投資者的興趣日益濃厚,它們的市值在2021年第一季度末迅速增長至1.7萬億歐元以上。與此同時,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關於加密資產監管的提案已經開始在共同立法者(co-legislators)之間進行政治審議。

(七)挪威央行副行長Ida Wolden Bache

2021年5月12日,挪威央行副行長Ida Wolden Bache在奧斯陸發表演講,闡述挪威央行對大科技公司以及加密貨幣對現有金融體系影響的觀點。其認為:

一種更激進的情況是,未與克朗掛鉤的加密貨幣在貨幣體系中扮演更大的角色。加密貨幣的特點是分散結算,不需要一個必須得到所有人信任的中央對手方。資金的所有權取決於對加密密鑰的訪問,而不是銀行賬戶的所有權。這項技術可以讓貨幣變得可編程,從而可以用在所謂的“智能合約”中。在某些情況下,比如比特幣,系統會限制可以創造的貨幣總量。

比特幣就是一個例子,它是一種加密貨幣,沒有對其他任何貨幣的固定匯率,這可能會導致其對其他貨幣的大幅波動。

讓我首先指出,要徹底取代挪威克朗,政府也需要使用不同的貨幣來支付工資和福利,並接受它作為納稅手段。從長遠來看,人們應該小心地完全排除任何事情(即否定加密貨幣)。但就目前的情況而言,這似乎不太可能。

(八)歐洲央行執委會成員法比奧·帕內塔(Fabio Panetta)

2021年6月14日,歐洲央行執委會成員法比奧·帕內塔(Fabio Panetta)接受馬丁·阿諾德專訪。在專訪中,法比奧·帕內塔深入分析了數字歐元的關鍵技術特徵和核心政策權衡。其認為:

我們沒有正式的機制可以用來阻止歐元區的任何投資者購買加密資產。它們不是貨幣(currencies),也不是錢(money)。他們承擔的風險非常高。我認為應該有謹慎的監管。 MICA引入了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我們的PISA框架還將使我們有可能對加密資產進行監督。

很難對它們進行監管和監督,因為沒有負責任的法律實體。他們是分散的(去中心化的)。他們可能在中國。他們可能在瑞士或南美。他們可能在任何地方。但如果中介機構參與了這些加密資產的供應,那麼我們就會有適當的監管和監督。

在我看來,加密資產是“非常危險的動物”(very dangerous animals)。它們不是貨幣,它們是完全適合賭徒的合同。我們應該盡可能地保護消費者。我們從最近的經驗中了解到,這些加密資產主要被用於犯罪活動。我們還有能源消耗的問題。例如,比特幣開採就消耗了大量能源。這是不可持續的。

(九)英國央行行長Andrew Bailey

2021年6月15日,英國央行行長Andrew Bailey在英國城市年會發表演講。闡述了英國央行對金融創新的一般監管理念及原則。其認為:

穩定幣與比特幣等加密資產不同,後者沒有後盾,因此沒有錨來提供價值穩定。加密資產不是貨幣(因此術語加密貨幣具有誤導性),並且沒有內在價值,因為它沒有後盾。它可以有外在價值,在某種意義上說,人們喜歡收集和擁有它們,就像他們喜歡收集和擁有各種各樣的東西一樣,但這種外在價值是高度不穩定的,可能什麼都不是。我遇到過一些加密貨幣愛好者,他們持自由意志主義觀點,認為沒有什麼支持的東西比國家支持的東西更有價值。可以說,這不是我同意的觀點。

10、英國央行金融科技主任(FintechDirector)Tom Mutton

2021年6月17日,英國央行金融科技主任(Fintech Director)Tom Mutton在“未來的金融科技”會議上發表演講。在演講中,其認為:

比特幣的能源消耗主導了這些討論。我今天不會參與這場辯論,因為考慮到比特幣的性能缺陷和能源效率低下,與我們可能在央行數字貨幣中使用的那種技術相比,比特幣根本不是一個相關的(有價值的)比較對象。重要的是要記住,比特幣的能源消耗並不是所有基於區塊鍊和分佈式賬本技術的典型。事實上,其中一些技術,包括那些為支持某些形式的私人數字貨幣而開發的技術,每筆交易的效率可能要高出數万倍。所以,讓我們不要把“區塊鏈寶寶”和“比特幣洗澡水”一起倒掉。

二、分析評價

通過對比分析以上主要國際金融監管組織負責人、主要經濟體金融監管當局高官以及研究報告的演講及報告內容,可以形成以下認識:

(一)比特幣在技術上是一個低效的工具

比特幣網絡運行的年度電力耗費相當於瑞典的年度電力耗費,但與此同時,其每秒目前僅能處理3筆交易,從能效比角度,顯然不能稱之為一種高效的技術工具。

(二)比特幣缺乏內在價值難以成為價值儲存手段

比特幣缺乏內在價值支持是基本事實,其價格的高波動性已經被市場實踐反复證明。而這也從根本上決定了其難以成為價值儲存手段。

(三)比特幣不可能成為一種高效的支付工具

技術上的低效以及價格上的高波動性,最終決定了其不可能成為一種高效的支付工具。

(四)比特幣可能對金融系統穩定造成潛在重大威脅

比特幣價格的暴漲,使得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個人持有了對比特幣的風險暴露。今年,在比特幣價格峰值時,其總價值達到1萬2千億美元,而價格的暴跌也意味著投資者特別會在高價買入的投資者將承受重大損失。另外,比特幣技術上的“匿名性”特徵,客觀上已經使其成為洗錢、勒索等犯罪的工具,影響打擊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政策的效率。

(五)美歐既有的法律框架使其難以禁止比特幣投資交易

美歐金融立法的立法技術以及監管機構的執法理念客觀上使其難以在既有框架下禁止比特幣投資交易。而美歐立法程序的漫長及利益多元化,也使其未來製定嚴格禁止比特幣以及其他加密貨幣發行及交易法律的可能性變得很小。

(六)美歐正在積極推動立法以加強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監管立法

基於比特幣及加密貨幣對支付、金融穩定等領域帶來的風險挑戰,通過立法加強對包括比特幣在內的加密貨幣監管是美歐正在推動的立法進程。其中,歐盟的《加密貨幣市場監管條例》草案已經處於審議階段,有望在一年內通過。

三、比特幣市場及監管前景展望

(一)中国比特币禁令将显著影响比特币的价格及未来潜力

比特币的价格取决于投资者的“热情”及“信仰”,金融市场中,资产价格泡沫具有螺旋上升特征,但资产价格破裂同样有螺旋下降特征。基于中国提供65%比特币网络算力以及中国投资者投资比特币热情相对高涨的事实,中国当前迅速升级“比特币禁令”将显著影响比特币价格。同时,中国作为全球最重要经济体,中国监管当局对比特币的“反对”,从长期来看,也将影响全球其它投资者对比特币的“信心”和“热情”。

(二)美歐比特幣投資交易的合法化事實會對中國比特幣交易禁令的效果產生影響

中國比特幣監管問題,本質上是由外部所引發的。正是由於美歐對比特幣發行及投資交易員的合法允許,才使得中國產生特別投資交易及監管的具體問題。同時,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特別是比特幣交易的“匿名性”技術特徵,比特幣交易在美歐合法化,客觀上會對中國幣交易禁令實施的有效性產生負面影響。對此,中國可以通過進一步升級對比特幣交易及挖礦行為的打擊力度來予以應對,特別是在行政處罰及刑事司法方面予以強化。

(三)隨著美歐加密貨幣監管立法的完善,比特幣的市場影響將會逐步淡化

美歐比特幣監管的立法草案已經發布,基於草案的基本內容,以及美歐監管當局高官演講內容,可以看到,無論是基於比特幣內在屬性的天然局限,還是監管政策的具體權衡,相較於具有儲備資產支持的穩定幣,比特幣未來的吸引力及發展空間已經明顯限縮,這一點可以從6月10日巴塞爾委員會發布的《加密資產的審慎對待》文件中看出端倪。

(四)比特幣作為一種另類資產以及輔助性支付工具會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

儘管比特幣的吸引力及發展潛力客觀上已經受到多重不利影響。但在可以預見的合理期限,比特幣投資交易的合法化事實在美歐不會改變。因此,比特幣很可能將作為一種另類資產而長期存在,同時,也將作為一種輔助性支付在金融體系中發揮一定作為,特別是在跨境交易以及支付雙方更加偏愛“匿名性”的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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