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多數州和領地爆發COVID-19 以及疫苗接種率低,人們再次擔心誰被允許離開(和重新進入)該國。
例如,西澳大利亞州州長馬克·麥高恩(Mark McGowan) 表示,應該對想要離開澳大利亞的人採取更嚴格的措施,“在世界各地流行流行病的情況下,因為他們不可避免地想回來” ,這對社區構成了健康風險。
還提出了關於允許旅行者去哪里以及出於什麼原因的問題。
儘管我們已經進入大流行一年多,但聯邦對公民和永久居民離開澳大利亞的一般禁令仍然有效。儘管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疫苗的供應日益廣泛,澳大利亞是少數繼續依賴邊境限製作為主要大流行應對措施的國家之一。
內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
我們最近通過回答這些問題的信息自由請求從內政部獲得了詳細數據。統計數據顯示了哪些人被允許離開澳大利亞,他們將前往哪些國家以及原因。
數據涵蓋了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4月25日期間,並揭示了一些令人擔憂的趨勢。
特別是,數據顯示,雖然預期目的地國家排名前列的是印度(25,443 個請求),其次是中國(21,547 個)和英國(15,703 個),但對英國的批准率(68%)比印度高22個百分點(46%),比中國(59%) 高11 個百分點。
當時英國正在經歷COVID-19 的第二波猛烈衝擊——但印度的第二波才剛剛開始。
這些數字讓人想起進入澳大利亞的旅行豁免批准率,這在今年早些時候引發了種族偏見的指控。這些數字甚至更為明顯:來自印度的請求只有7.17% 獲得批准,而來自英國的為23.48%,來自南非的為30.73%。
誰可以離開澳大利亞?
有些人不需要獲得離開澳大利亞的許可(並且不包括在上面的數字中)。
其中包括通常居住在海外的人(以及通常居住在這裡的新西蘭人)、機組人員或維修人員、貨運工人、“在澳大利亞水域的離岸設施從事基本工作”的人、因公務旅行的人、以及直接前往新西蘭的人(不是從其他國家過境的人)。
但我們大多數人確實需要許可。潛在旅行者能夠離開該國的原因包括:
這是應對COVID-19 爆發的一部分(包括提供援助) 業務相關需要接受澳大利亞無法提供的緊急醫療出於令人信服的理由三個月或更長時間出於令人信服或富有同情心的原因或者為了國家利益。
其中許多概念非常模糊,由決策者決定所需的適當證據級別。
數據顯示,出於令人信服的理由出國旅行至少三個月構成了豁免批准的絕大多數(71,249),而以富有同情心和令人信服的理由批准的請求相對較少(28,391)。相比之下,只有4,797 項請求被批准用於緊急和不可避免的個人事務。
由於類別調整,其中一些數字仍然模糊。例如,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出國旅行至少三個月”被列入“緊急且不可避免的個人事務”類別。
同樣,在2021年1月8日,“出國旅行至少三個月”變成了“出於令人信服的理由出國旅行至少三個月”。
我們無法根據這些數據計算批准的百分比,因為對於大量請求(25,966),沒有任何理由可用。
客觀決策?
儘管澳大利亞邊防部隊已經發布了一項操作指令來闡明如何授予離境豁免,但我們獲得的數據表明,決策的門檻並不像預期的那樣系統(或客觀)。
在我們審查的期間,官員評估了208,791 項豁免請求並批准了119,922 項申請。另有17,017 項請求被視為不需要個人豁免。
這意味著大約65% 的請求要么被批准,要么被認為不需要豁免。
但是,根據“專家健康建議”認為印度是COVID-19 高風險國家,任何在5 月初尚未離開印度的人都被取消了前往印度的旅行豁免。
儘管截至2020 年10 月16 日,衛生部已將來自新西蘭以外的任何國家的旅客視為高風險旅客,但並未對包括英國和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地區頒布類似的旅行禁令。
政策是關起門來製定的
簡而言之,這些數據揭示了允許或拒絕移除請求的任意性質。我們從試圖幫助人們離開的律師以及潛在的旅行者那裡聽到的軼事證據證實了這一點。
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誰是內政部或澳大利亞邊防部隊的決策者,他們如何選擇行使其自由裁量權,以及基於這些數字——這個人想去哪里以及去多久。
如果沒有上訴的機會,就不會對如何權衡這些因素進行獨立審查,也不會對所達成的決定進行任何監督。
與阻止數千名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返回家園的障礙一起來看,出境許可的高度可變率表明,這種隨意性在一定程度上源於個人和政策決定都是在閉門造車的事實。
雖然聯邦、州和領地政府始終以“醫療建議”為決策前提,但醫學專家之間並不總是達成一致的共識。
事實上,我們在過去一周已經看到這個想法是多麼的不可靠——尤其是當總理決定就獲得疫苗做出單方面決定時。政府正在有效地做出偽裝成科學決策的政治決策,而不受議會或公眾的任何監督。
在COVID期間誰被允許離開澳大利亞? FOI 數據顯示它是模糊和任意的,首先出現在Micky 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MICKY。版權歸作者The Conversation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