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優與劣

區塊鏈技術在去中心化系統實現共識的能力是其最複雜又是其最有用的地方。在去中心化系統中保持同步並不容易。

對於區塊鏈來說,僅僅是時間戳的差異就能導致區塊鍊網絡產生分裂。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DAOs) 是基於分散資金管理的理念而建立起來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參與者本身就是網絡服務者,並使用其分散的治理系統作出決策。通過取消授權制度並將其賦予利益相關者,DAOs 從程序正義的角度上減少了基金經理和董事挪用資金的動機。

通過代碼,組織製度能被強制執行並不存在腐敗的可能性,這使組織機構的基本功能自動化。從理論上講,通過豐富自動化的指導原則,DAO 可以無限地接近完全自動化運行。這允許建立一種“加密貨幣風險投資基金”規則。這種規則根據成員投票做出決定,相當於實現了民主集中製。如果管理合理,DAOs 甚至可以管理公共記錄,如抵押貸款和出生證明。
目前,用戶提交的建議如果獲得批准,將以DAO 通證的形式獲得項目資助。隨著DAO 技術的成熟,公司可以為工作簽訂DAO,使DAO 化的工作由組織分散的利益相關者承擔,這可能意味著公司不再依賴穩定勞動者。由於對智能合約的依賴,第一個DAOs 直到2015 年以太坊(ETH) 推出時才出現。

” 經濟組織觀念的範式革命 “

2016 年4 月,Christoph Jentzsch 在GitHub 上公開了他的“The DAO”代碼,並推出了一個網站。在進行了28 天的眾籌活動中,該項目在ETH 中融資近1.5 億美元,吸引了當時發行以太幣總量的14%。
該項目被設計成“完全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查看代碼。投資者們沒有把資金集中儲備,而是一直持有資金的The DAO 通證,直到投資者們決定對一個項目進行投票。
由於沒有傳統的管理結構或董事會,The DAO 被創建為一個開源的、投資者導向的風險投資基金,其通證很快就可以在流行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 TechCrunch 甚至稱The DAO 是經濟組織理念的一個範式革命。
The DAO 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長,然而卻在同年9 月被關閉。 The DAO 代碼中的一系列漏洞導致了大約5000 萬美元的ETH 流入了攻擊者的“錢包”。最終由於The DAO 的賬戶處於28 天的持倉期,資金還處於凍結期。此時The DAO 的體量對於以太坊社區來說已經是“TOO BIG TOO FAIL”,於是V 神等以太坊鏈社區核心成員通過硬分叉將資金轉出,最後返還給The DAO 的成員。

監管噩夢

儘管DAOs 有很多好處,但它可能是一場監管噩夢。由於沒有一個實體能夠對DAO 的決定負責,這使得法律對於DAO 而言是模糊不清的,而且DAO 的新範式又是將每個投資者置於風險之中。
雖然不可篡改性是區塊鏈的基本特性,但它會使開發更新和bug 修復的實現更具挑戰性。去中心化治理系統已經遭遇了選民參與度低的問題。而如果投票的參與者人數越少,系統就會變得越集中。
大多數DAOs 都是“代碼即法律”。運行去中心化治理的組織並不是一個新想法,但直到現在,它們都在某種程度上依賴於可信的代理。 DAOs 則不依賴必要的信任,而是依賴於部署在網絡上的代碼的有效性。
智能合約的數學確定性和不可撤銷性可能不要求人們老實辦事,但並非每個人都能發現其代碼中的漏洞。對於攻擊,沒有任何代碼是完全無懈無擊的,而且由於大多數人可能依賴他人做決策,DAOs 確實存在因參與者不慎部署錯誤代碼的風險。

DAOs 的新方案

然而,DAOs 通過(選民投票權平等,少數服從多數)民主集中製的方式來(特別是關於財務管理的決策過程) 來消除單點故障。具有規模的組織僱傭一個個人來控制數百萬美元的資金。 DAOs 則將這個個人的工作拆分開來,實現分散資金管理、企業治理和技術創新。
“以太坊的DAO”是一次失敗的實踐,如果以太坊社區沒有投票”硬分叉“來拯救”DAO“,後果不堪設想。然而這種解決方案甚至不可能在一個真正去中心化的網絡上實現,但在事關數百萬美元的情況下,很難放棄對計算機代碼的信任,因為這些代碼安全是無法證明的。
從概念上講,DAOs 從業務運行中刪除了許多人工部分,但最終是由人工構建、編碼和部署的。然而代碼是不完美的,而且總是會有一些人為了經濟利益而破壞它,所以要想完全相信代碼來進行實體的所有操作時總是會令人難以決斷。
如果將DAO 的範圍限制在某些類型的決策上並確保參與,可以使更廣泛的通證持有者社區做出有意義的貢獻。然而,儘管這將是未來成功的DAOs 的關鍵,但它不會創建一個真正自治的實體——只是一個處理一些決策制定的實體。
去中心化組織存在許多問題,特別是在治理領域。如果投票是加權的,總會有擁有最大的權力的地址。如果它是按每個地址計算的,那麼個人可以將其持有的資產拆分為多個地址,以實現相同的目標。
回到傳統的董事會結構,在這種結構中,個人會受到監督且個人是不會進行雙重投票,這為戰略性的投票和脅迫打開了大門。其他解決方案也有同樣嚴重的局限性,使它們成為惡意用戶操縱的目標和新的獵物。
DAOs 並不完美,但是僅僅因為第一個“DAO”失敗並不意味著DAOs 不應該存在,就像巴黎公社一樣。大多數基於區塊鏈的項目還沒有準備好用於主流用途,而如果這些資產處於DAO 控制之下,該系統能通過民主決定的融資模式鼓勵創新。
當下的DAOs 擁有保護投資者免受惡意用戶試圖操縱系統的保護措施。隨著開發運營和平台整體發展,DAOs 可能會迎來一個時代,在這個時代裡,個人的定義會出現變化,他可能同時扮演去中心化公司的消費者、員工和管理者等中的多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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