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幣賦予用戶產權,擁有互聯網的一部分的能力。
a16z合夥人Chris Dixon發表最新的觀點,他將互聯網的浪潮分為了兩個時代,一個是擬物時代,類似於將線下郵件搬到了線上變成了電子郵件,另一個是數字原生時代,比如網站,是互聯網時代開啟後獨有的,而Token同樣是數字原生,大多數的web3仍然只是停留在擬物時代。
以下為觀點全文:
1/ 代幣是一種新的數字原始物,類似於網站。
2/ 主要的計算浪潮一般有兩個時代:擬物時代和原生時代。
3/ 在擬物時代,設計思維在很大程度上是從較早的領域改編的。例如,早期的網絡大多是對前互聯網活動的數字化改編,如寫信和郵購,那時的網站大多是只讀的。
4/ 大約十年後,技術專家才開始認真探索網站可以是讀/寫的,由用戶產生內容的想法。這導致了網絡原生類別的發展,如社交網絡、眾籌和社會生產力應用程序。
5/ 這種模式在加密貨幣/Web 3中不斷重複。有一些偉大的原生Web 3產品,但總體而言,我們仍然處於擬物時代。許多Web 3產品是對舊領域的改編。
6/ 流行的擬物Web 3想法包括離線票務、供應鏈管理和離線資產的記錄保存。這些可能是好主意,就像只讀網站是個好主意一樣,但它們只觸及Web 3的表面。
7/ 今天的很多NFT都是從藝術品和收藏品的線下世界改編而來。這導致人們認為NFTs僅限於這些領域,就像人們曾經認為網絡僅限於宣傳冊和雜誌一樣。
8/ 代幣–實物和NFT–最好被認為是新的數字基元,在靈活性和通用性方麵類似於過去的數字基元,如網站。
9/ 代幣賦予用戶產權:擁有互聯網的一部分的能力。
10/ Web 2遺漏了數字產權。當你使用一個網站(或應用程序)時,它只會讓你借用或租用東西。想像一下,如果在現實世界中,你每次去一個新的地方都要從頭開始買東西,這就是Web 2。
11/ 像網站一樣,代幣是數字基元,可以被概括為代表幾乎任何東西–金錢、藝術、照片、音樂、文本、代碼、遊戲項目、控制權、訪問權,以及人們在未來夢想的任何東西。
12 /用戶現在可以在他們的錢包裡有一個持久的物體庫存,他們可以從一個應用程序帶到另一個應用程序。如果他們的物品升值,用戶就會得到升值的好處。這與Web 2有很大的不同,在Web 2中,漲價的部分主要由科技公司獲得。
13/ 我們仍然處於Web 3的擬物時代,但開始看到新一輪的原生應用,這些應用之前沒有類似的東西,以前根本不可能存在。
14/例如,在DeFi企業家開創的機制設計的基礎上,新一波的DAO正在探索團體聚集、匯集資源、建造東西和自我管理的方法。
15/ 像Loot這樣的可組合的NFT遊戲激勵社區圍繞一組NFT構建整個世界–如果沒有Web 3所帶來的所有權和可移植性,這種活動是不可能的。
16 /可替換的代幣沒有任何內在的東西需要與貨幣和金融相關,而NFT也沒有任何內在的東西需要與藝術和收藏品相關。
17/ 這些都是很好的初始應用,而且可能仍然非常重要,但代幣最好被認為是一種新的數字原始物,類似於網站–圍繞互聯網新時代的原子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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