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發布關於規范金融業開源技術應用與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金融機構在使用開源技術時,應遵循“安全可控、合規使用、問題導向、開放創新”等原則。 《意見》鼓勵開源技術提供商加快提陞技術創新能力,切實掌握開源技術核心代碼,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夯實產業支撐能力。在提供基於開源技術的商業軟件或服務時,遵循開源許可協議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開源技術的使用範圍和使用的權利與義務,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探索自主開源生態,重點在操作系統、數據庫、中間件等基礎軟件領域和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鍊等新興技術領域加快生態建設,利用開源模式加速推動信息技術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