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海王集團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銀行原副行長王永利在由《財經》雜誌、《財經智庫》主辦的“2021全球財富管理論壇”上發言表示,“數字人民幣帶來的最大變化在於它的表現形態和運行機理。它將為未來的數字經濟發展,數字資產的確權和保護奠定重要的基礎”。發言全文如下:
圍繞數字貨幣推動財富管理新格局這個主題,我想跟大家分享幾點看法。
第一,數字貨幣的概念。
我認為我們這裡所講的數字貨幣,不是像比特幣、以太幣等去中心非主權的網絡加密數字貨幣,也不是像Libra、eSDR等等設想中的與一籃子主權貨幣結構性掛鉤的超主權數字貨幣。它指的是國家主權貨幣或者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也就是央行數字貨幣CBDC,在中國就是我們的數字人民幣。
第二,數字人民幣的定位。
我們知道央行一直強調數字人民幣定位於流通中的現金(M0),主要用於替代現金和零售支付這樣的用途。在現在我們差不多230萬億元的貨幣總量裡面,流通中現金也就是8萬多億元,真正用現金支付的比重更加低。如果數字人民幣推出來僅僅定位於M0的話,而且M0不可能全部替換掉,它的規模是非常有限的,作用一定是受到局限的,特別是會造成數字人民幣與傳統人民幣兩套運行體系同時並存。這個會對貨幣管理帶來很多新挑戰新風險。
我一直認為對這個定位我們要謹慎斟酌。數字人民幣推出來的話,我自己的觀念是要盡快替代所有傳統人民幣,央行不僅可以投放替代現金的數字人民幣,在提供再貸款等等一類流動性投放的時候,同樣可以用數字人民幣來投放。商業銀行不僅可以用數字人民幣進行支付結算,也可以用數字人民幣進行信貸的投放並派生新的數字人民幣,這樣就會使數字人民幣的規模能夠充分滿足全社會乃至於國際化的需求。
另外,盡快替代傳統人民幣的運行體系,我認為這個會產生更大的效益。這是需要我們認真把握的。
第三,數字人民幣可能帶來的重大改變。
從目前數字人民幣測試的情況來看,基本要求的是數字人民幣的所有者要使用合法的身份信息和聯繫方式,比如說大陸的二代身份證和手機號下載央行數字人民幣。然後在央行數字人民幣下面所列出的運營機構裡面可以選一個或者幾個運營機構開立數字人民幣的錢包,進行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收付使用。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數字人民幣和傳統人民幣有一個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普及後有可能使中央銀行可以全面掌握所有數字人民幣的用戶信息和交易數據。商業銀行和支付機構僅僅只能掌握在他們那個地方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的用戶信息和支付數據。
從這一點上來看,可以幫助中央銀行實現數字人民幣全流程、全方位的監控。有利於增強貨幣政策的準確性、有效性,同時也使央行掌握了全面的人民幣的交易信息之後,它會削弱商業銀行及支付機構等等商業性機構大數據的壟斷。做到人民銀行所說的數字人民幣有限匿名,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因為在以前的一筆交易中,銀行或者支付機構可以同時知道交易雙方的情況,而數字人民幣的應用只有人民銀行可以了解交易雙方的整體情況,支付機構僅僅只能了解他開立錢包這一方的情況。我認為這是數字貨幣可能帶來最為重大的突破。
在這個情況下,就會帶來進一步的變化,我們今天在講數字經濟的時候,大家都很重視大數據,但是有沒有發現其中存在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今天的大數據都是業務處理這一方的大數據,而不是業務發起人,包括法人或者個人的大數據。如果我們從行為發行人的角度來看,其個人身份信息、交易數據會大量分散在各個方面的業務處理機構裡面。所以是分散的、碎片化的、重疊的,真正圍繞法人或者個人全面歸集的大數據幾乎沒有。這個就進一步涉及到未來大數據的確權和權益保護怎麼做。如果它都是分散的,怎麼能做到科學合理的權益保護?所謂的數字資產,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未來一定要以法人或者個人,就是行為發起人和業務發起人為主體,這是信息和數據確權與權益保護的基礎。數字人民幣可能有一個很好的苗頭,有可能它能夠做到為每一個人、每一個企業全面歸集數字人民幣所有的數據,這個為未來整個數據的確權,為全社會統一徵信的推動和數字經濟的發展會奠定重要的基礎。這是我現在特別看重的,我覺得數字人民幣帶來最大的變化不在於它的表現形態,而是它的運行機理(相比傳統人民幣)會發生深刻的變化,為未來的數字經濟發展,數字資產的確權和權益保護奠定重要的基礎。
第四點要依托數字人民幣的技術特點創新財富管理。
我們知道財富管理要求為客戶設計合適的理財產品或者是投資組合,這個前提是你要非常了解你的客戶、了解客戶的財富及其變化情況。數字人民幣的推廣使用就有可能為我們更好地了解客戶和他的財富提供幫助。未來我們的數字資產本身就是一個很重要的理財對像或者投資對象。在這些方面還需要我們根據數字人民幣可能帶來的變化設計出更加高效運行的財富管理及其交易處理的系統,推動財富管理及其監管的數字化、智能化,進一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嚴厲風控,推動財富管理形成新格局、跨入新時代,取得更好的發展。
講到數字貨幣,大家一定要知道,即使是像比特幣、以太幣這樣的數字加密貨幣,其實也存在著相互競爭的問題。比特幣的規則和以太幣等等其他各種各樣的加密數字貨幣不是完全一致的,所以研究區塊鏈的人一直都在研究跨鏈的問題,單看一個比特幣的區塊鍊或者以太坊的區塊鏈可能是覆蓋全球,但是如果不同的加密數字貨幣要進行跨平台、跨鏈的支付並不容易。現在是加密數字貨幣的交易也好,它的價值實現也好,都要跟外面的交易所、交易平台去連接,沒有這個交易,不跟法定貨幣兌換的話,現在基本上很難實現它的價值。同時對加密數字貨幣也不要以為他們就可以全球通行,單看它自己可以覆蓋全球,但是如果涉及不同的平台同樣也存在問題。
央行數字貨幣更嚴苛一點。一種就是央行也採用以太坊等區塊鏈技術,搞出跟他們一樣的系統平台,完全向全球開放,去中心匿名化,但問題是你敢不敢放棄你的監管,如果你敢放棄監管基本上可以不要CBDC了。如果不行,像數字人民幣一定還是有限匿名的,有法定身份信息和通訊方式作為最底層的東西,如果你的額度要高一點的話,還要不斷地加大認證的方式。當中國有一個管制的數字貨幣的時候,其他國家也可能有他們的央行數字貨幣。如果規則不統一,系統不對接的話,一定不可能很容易全球通用。所以現在一定不要想著一推數字人民幣馬上可以全球跨境使用,還差的很遠。正因為這個問題,多個央行數字貨幣並存的情況下,一定需要解決它們之間連通的問題,現在像人民銀行正在跟BIS等國際組織共同參與打造跨CBDC的一個“橋”的問題,是非常必要的。我認為從全球的角度來看,監管部門最好是能夠有一些標準的接口,一些通用的規則,減少相互之間的摩擦。數字貨幣特別是CBDC的全球化跨境使用還有很多困難和挑戰,還遠遠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CBDC推出後可以非常方便、高效率、低成本的跨境使用,遠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