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現在是台灣的虛擬貨幣平台和交易業務


關鍵要點: 加密貨幣企業在台灣被歸類為“虛擬貨幣平台和交易業務”。近年來,在比特幣出現的推動下,比特幣公司和區塊鏈企業在台灣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台灣以前是倒閉的Cobinhood 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所在地。 MOEA在周一的內閣會議上確定,加密貨幣企業將在“金融、保險和房地產”領域作為“虛擬貨幣平台和商業業務”出現在“軟件設計服務”類別下。

台灣過去沒有一套專門管理加密貨幣的立法或法規。然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將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歸類為以牟利為目的買賣的高度投機性的虛擬產品。 FSC 還定期向公民建議,虛擬貨幣是高度投機和波動的投資。

台北(台灣新聞)表示,在加密貨幣領域多年的監管不確定性之後,台灣經濟事務部(MOEA)已將圍繞比特幣的經濟活動分類並成立了監管機構。

金融服務委員會(FSC) 是實施金融服務立法的行政機構,適用於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企業。但是,目前尚不清楚虛擬貨幣是否受到FSC 的監管。
經濟部(MOEA)負責為中華民國(台灣)的工商、外商直接投資、能源、礦產、計量標準、知識產權和國有企業製定政策和法規。行政院部屬內閣級政府機構。

加密貨幣交易所現在是台灣的虛擬貨幣平台和交易業務

據稱,MOEA 在周一(11 月15 日)的內閣會議上決定,加密貨幣企業將被歸類為“金融、保險和房地產”領域下的“虛擬貨幣平台和交易業務”,而不是“軟件設計服務。”

2019 年6 月27 日,FSC 發布判決,宣布部分通過Howey 測試的代幣將被視為證券代幣銷售(STO)。 Howey 測試具有以下標準:

對具有盈利前景的共同企業進行貨幣投資,收益主要來自發行人或第三方的活動。根據台灣法律,此類代幣被視為證券,並受所有適用證券規則的約束,特別是台灣證券交易法。

因此,金融監管委員會(FSC) 將成為主要負責機構,與稅務和法律機構合作制定法律來監督快速發展但不穩定的加密貨幣行業。

上個月,第一隻比特幣期貨交易所交易基金(ETF)開始在美國交易,市值超過3 萬億美元(83 萬億新台幣)。此外,台灣立法機構正在向政府施壓,要求採取積極措施消除加密貨幣漏洞並保護當地投資者和消費者。

同時,證券代幣發行(STO),一種使用區塊鍊或分佈式賬本技術的數字代幣公開發行,將被歸類為證券公司,並與其他證券公司類似受到監管。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COINCODECAP。版權歸作者Aadrika Sharm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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