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法律合規報告(五)Gamefi風險評述

摘要:伴隨元宇宙概念興起,將游戲與Defi結合,提供元宇宙世界窗口的Gamefi(鏈遊)成為了近期風口。因Defi金融屬性的存在,Gamefi在我國並未有誕生的土壤,但我國居民在境外參與或發起Gamefi的情形並不在少數,並以此獲取元宇宙世界中的虛擬貨幣、NFT等具有財產價值的虛擬物品。為此,颯姐團隊將…

伴隨元宇宙概念興起,將游戲與Defi結合,提供元宇宙世界窗口的Gamefi(鏈遊)成為了近期風口。因Defi金融屬性的存在,Gamefi在我國並未有誕生的土壤,但我國居民在境外參與或發起Gamefi的情形並不在少數,並以此獲取元宇宙世界中的虛擬貨幣、NFT等具有財產價值的虛擬物品。

為此,颯姐團隊將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圍繞常見的Gamefi玩法分析與之關聯法律風險,以供各位讀者參考。

如何獲取Gamefi收益

1、通常玩法

在鏈遊中,商家通常會設立一定的虛擬貨幣作為玩家的參與門檻,玩家可根據遊戲機制在勝利的同時賺取遊戲收益,收益形式通常為商家發行的虛擬貨幣或者NFT。玩家可將虛擬貨幣或者NFT提取至公鏈錢包,並在交易所上予以出售。

2、僱傭專人

正如傳統網絡遊戲中存在“打金團隊”一般,能夠賺取財產性利益的Gamefi吸引了很多遊戲行會成立“打金團隊”,僱傭專人成為Gamefi的玩家,為行會的組織者賺取數字資產。

3、設置自動執行腳本

因遊戲性弱,Gamefi的自動執行腳本較為普遍。部分用戶會選擇購買大量的電腦設備並安裝自動執行腳本,從而穩定、大額地獲取Gamefi遊戲獎勵。

Gamefi商家的法律風險

因Gamefi本屬於金融場景的應用,需要發行虛擬貨幣或者發行可自由流通的NFT,加之“玩遊戲賺錢”等利誘宣傳語,颯姐團隊認為,中國人成為Gamefi商家存在較為嚴重的非法集資風險,符合經營地所在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取得合法經營牌照的除外。

此外,如需規避中國刑法管轄,除符合經營地所在國要求外,中國人成為Gamefi商家還應當屏蔽中國用戶的使用,避免因保護管轄原則受到刑法規制。

玩Gamefi的刑法風險

Gamefi的個人玩家為自己賺取數字資產的行為並無明顯不當。但是,在賺取Gamefi發行的虛擬貨幣和NFT後,個人玩家在交易所兌換法幣的行為則存在為洗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等罪名的犯罪行為人提供幫助的可能性,這也是幣圈朋友賬戶常被凍結的原因所在。

見微知著,僱傭玩家賺取數字資產與傳統遊戲行會組織的做法並無明顯區分,亦不存在個人玩家賺取數字資產以外的進一步刑法風險。

至於設置自動執行腳本的刑法風險,我們認為取決於該遊戲外掛的運行機制:是否存在侵害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之可能。

需要注意,開發外掛對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產生危害的,容易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以及第二百八十六條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要求他人開發該等外掛的,將構成前述犯罪的教唆犯,需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向境內居民出售Gamefi收益的定性

很多行為由個人從事風險不大,但變成經營行為後其法律定性便會發生變化。據颯姐團隊了解,因Gamefi自動執行腳本、僱傭等機制的存在,有投機者會選擇購買大量的電腦設備並配上自動執行腳本或專職玩家,並將該等設備產生的數字資產收益打包分份向我國民眾出售。

這一商業模式與傳統的虛擬貨幣挖礦有相似之處,均屬於利用特定虛擬貨幣的產生機制消耗電力資源獲取虛擬貨幣獎勵的過程。因此,從行政法的視角評述,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內的,監管部門可能會依照《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的規定對該等行為施以行政處罰。

銷售Gamefi電腦設備的預期收益

可以構成非法集資嗎?

以可獲取Gamefi數字資產獎勵為由,銷售可自動執行Gamefi遊戲的電腦設備的,實務中存在被認定為非法集資的風險。

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構成要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四個特性中,因存在公開宣傳項目及項目具有收益的內容,公開性、社會性以及利誘性的要件構成並無事實阻礙。

至於非法性的理解,我們認為集資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在該行為違反我國現行有效的金融管理法律體系規定,而我國金融管理法律體系之中並無限制執行Gamefi電腦設備銷售的法律規定,因此,在原則上,該等行為不會構成非法集資,但實務風險敞口仍舊存在。

需要注意,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提出了若干以實物銷售為形式與手段構成非法集資的情形,但一來將實物銷售解釋為非法集資的情形需要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二來縱使以兜底條款調整該行為的,亦要求此種行為不具有商品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商品銷售為主要目的。

在挖礦或者Gamefi的類挖礦場景中,用戶購買相應機器或者服務的目的仍是電腦設備及其應用程序本身,具有商品銷售的真實內容,不宜做擴大解釋。

寫在最後

現階段鏈遊的遊戲性不足而金融性有餘,在國內具有較為嚴重的法律風險,參與的朋友們需慎重。鏈遊的興盛離不開元宇宙概念的發展,雖然經濟系統是元宇宙世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元宇宙不應當成為炒作虛擬商品的工具,我們期待為民眾生活帶來新奇與便捷的場景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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