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創造者、投資者、經銷商和收藏者的所得稅探討

個人的創作進程,以及創造者工作的媒介,正不斷擴大,開始包括諸如NFT等數字資產。創建、購買、出售或交換的NFT被美國國稅局視為財產,因此這些行為需被徵稅,與購買、出售或交換藝術品類似。

對於NFT創造者而言

對於創造者來說,NFT的鑄造並非一個應納稅事件,但是,如果創造NFT是由於他們個人的努力(或由某人為他們創造NFT的努力),或者NFT是創造者貿易或業務的一部分,那麼出售或交換NFT的收益應作為普通收入納稅。

同時,在NFT交易發生後,創造者可以獲得後續銷售收入的一個百分比。當創造者在隨後的銷售中收到該付款時,這種付款也被認為是普通收入,就像版權、專利和其他知識產權的使用費付款一樣。但由於這些付款是永久性的,因此該類權益不能折舊。

創造者之外:投資者、業餘愛好者、商業收藏家和經銷商

一旦NFT離開創造者的手中,所有者就被歸類為四種類型的所有者之一:投資者、業餘愛好者、商業收藏者或經銷商,每一種類型都有不同的稅務考慮。納稅人屬於哪一類,則取決於該納稅人的事實和情況。以下是對四個類別的簡要介紹。

投資者

投資者是指僅作為投資而購買、出售和收集NFT的人,其寄希望於該資產升值從而以便出售獲利。對於投資者來說,通常而言,除非不屬於資本資產的定義範圍,否則NFT的投資在出售時應作為資本收益進行納稅。 IRC §1221對資本資產的定義包括所有資產,但納稅人的貿易或業務的庫存除外。

根據事實和情況,投資者可以被歸類為經銷商或業餘愛好者,而不是投資者。有時,當投資者有損失時,他們希望被歸類為交易商,從而可實現將損失作為普通收入而非資本損失進行扣除。

業餘愛好者

NFTs的所有者通常被認為是一個業餘愛好者,業餘愛好者是購買NFT的收藏者,他並未將它是否會成為有利可圖的投資納入考慮範圍。由於愛好者在稅收方面的劣勢,愛好者經常試圖被歸類為投資者。

商業收藏家

商業收藏家購買NFT不是為了轉售,而是為了商業目的,如在正常貿易或商業過程中使用的辦公室展示或裝飾性標誌。由於NFT的使用壽命無法確定,它通常不需要折舊(與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利益不同)。事實和情況需要在每個個案中審查,從而確定該行為活動的分類。

經銷商

經銷商是指作為貿易或業務購買和銷售NFT的人。 NFT的徵稅方式與其他零售業相同。因此,所有的收入,包括銷售非正規金融工具的收入,都作為普通收入徵稅。若是普通和必要的費用,可以扣除。經銷商有時希望被劃分為投資者,因為與作為普通收入被徵稅的上述收益相比,資本收益率顯然更高。此外,經銷商可以戴上NFT投資者的帽子,也可以戴上NFT經銷商的帽子,實現將這兩者作為獨立的活動。

分期付款銷售

分期付款銷售是指你出售高度升值的資產以換取分期付款協議。在分期付款銷售中,你只需在收益和利息支付給你時繳稅。

涉及非現金交易的交易

交易是一個常見的收入問題。當所有者用NFTs換取其他NFTs或加密token時,就會發生交易。交易是以三種方式之一處理的。

  • 在賬面上記錄為不徵稅。收到的新物品的基數與放棄的物品相同,加上收到的任何現金或財產,使其價值相等(這種使價值相等的金額有時被稱為”引導”)。收到的任何此類引導將被報告為收入。

  • 被記錄為應納稅事件。新項目的納稅基礎是其公平的市場價值或成本。

  • 混合方法,使用前述兩種方法的一部分。

儘管法律對存貨交換收入的確認有明確的規定,但交易仍然經常被當作非應稅事件來處理,業內人士聲稱他們一直是這樣做的,而且公平市場價值一般很難確定。無論怎樣,該行為都需要對應稅事件進行調整。

NFT的慈善捐款

慈善捐款金額的計算、影響允許扣除金額的限制以及慈善捐款的其他方面都超出了本簡要介紹的範圍。然而,當有部分涉及到非傳統財產的慈善捐贈的問題時,私人應稅收集者應該注意。在許多情況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所有者與慈善機構合作,在拍賣會上出售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得款項歸慈善機構所有,並以淨售價作為慈善目的的價值。

結論

目前,專門針對出售、交換或捐贈NFT的所得稅的判例法仍相對較少。財政部將加密token視為現金用於報告,但國稅局將涉及加密token的交易、包括NFTs交易,均視為財產。在規則更加明確之前,遵循關於藝術品所得稅的規則是防止可能潛在的罰款和利息的最佳保險。

來源:Forb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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