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不斷進步,也孕育出目前仍褒貶不一的新形態金融資產。其中,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等數字資產自問世以來就飽受爭議。在未曾間斷的資本市場逐利遊戲中,加密貨幣等虛擬資產逐漸被濫用於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令各國監管不得不嚴陣以待。
2月8日,美國司法部宣布,已查獲5年前被盜比特幣中的9.4萬餘枚,並且逮捕了兩名涉嫌洗錢的嫌疑人。據悉,從該嫌疑人手中沒收的加密貨幣價值約36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230億元),為史上最大金融扣押。
根據區塊鏈數據分析公司Chainalysis的報告數據,2021年,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洗錢金額達到86億美元,較2020年增加30%,其中約有17%的犯罪金額來自去中心化金融應用,即傳統銀行之外為加密貨幣計價交易提供支持的應用。
某跨國支付機構的風控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無論是從公司自身的角度,還是從監管的規定來看,反洗錢的要求一直很嚴,“近年來,有不止一家金融機構因為盡職調查做得不夠而引起爭議甚至被處罰,監管其實一直比較嚴格。”該人士表示,從其所在的機構來看,監管每年的要求相差並不是很大,但能明顯感覺到在盡力向國際接軌。
洗錢盯上數字藝術品
近日,區塊鏈數據分析公司Chainalysis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通過NFT(不可替代代幣)來進行洗錢的行為有逐步增多的態勢。 “儘管當前NFT市場上只有一小部分的洗錢行為,但其所佔比例正不斷上升。”有分析人士指出。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NFT成為了炙手可熱的投資概念。 NFT,英文全稱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質化代幣,是一種應用區塊鏈技術驗證的數字資產(包括圖片、視頻剪輯等形式)。現實中,NFT大多以“數字藝術品”這一形式被投資者熟知。
2021年3月11日,藝術家Beeple的NFT藝術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最終在傳統拍賣行佳士得以6934萬美元(約合人民幣4.5億元)的價格成交。 2021年3月18日,有媒體報導稱,埃隆·馬斯克的推文,包括配文、剪輯和歌曲被打包成NFT出售,最高出價曾高達112萬美元。
不僅如此,國內眾多互聯網巨頭也參與了這一市場,相繼宣布推出相關的NFT項目,例如騰訊以“幻核”APP切入NFT數字商品領域;阿里以“螞蟻鏈粉絲粒”來提供付款碼NFT皮膚和數字藝術品。
“由於區塊鏈具有高透明度,藝術品的信息完全公開。”有NFT領域人士表示,數字藝術品交易不僅可以看到交易雙方,藝術品本身的發展歷史皆可被溯源。正是有這些特性,相較於實體藝術品市場的洗錢活動,NFT的交易行為更容易被量化。
但NFT市場中的洗錢交易證據已經被國際機構發現。 Chainalysis的報告顯示,去年3月份,通過非法地址發送到NFT市場的加密貨幣出現大幅躍升,突破100萬美元;當年四季度則進一步增長,達到近140萬美元。
“在去年的三、四季度中,絕大多數此類洗錢活動都來自與詐騙相關的地址,這些地址向NFT市場發送資金進行購買。”Chainalysis稱,NFT出現了被濫用的可能性,市場、監管機構和執法部門應該對此進行更密切地監控。
有分析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指出,虛擬資產層面的交易監管難度太大,包括我國在內的許多國家也並沒有認可這一交易方式,虛擬貨幣的交易等被當地法律禁止。 “國內此前也要求,各金融機構停止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賬戶等方面服務,再後來,發改委聯合多部門整治了虛擬幣挖礦等活動。”該人士表示。
“洗錢”,特別是來自受制裁的加密貨幣業務所進行的轉賬交易,已經對NFT本身的市場信任度形成巨大風險。
加密貨幣洗錢創紀錄
隨著在線交易變得越來越普遍,金融機構甚至監管層不得不警惕與日俱增的非法交易風險,尤其是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引發的洗錢隱患。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告訴證券時報記者,一般來說,洗錢方式較為隱蔽,金融業務創新發展、虛擬貨幣應用方式、洗錢與恐怖融資等帶來的治理難度不小。
“自2017年以來,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進行洗錢累計超過330億美元。”同樣來自於Chainalysis推出的報告顯示,2021年,網絡罪犯通過加密貨幣洗錢的金額達到86億美元,較2020年增加30%,其中約有17%的犯罪金額來自去中心化金融應用,即傳統銀行之外為加密貨幣計價交易提供支持的應用。
有研究人員表示,近來已經發現越來越多的網絡罪犯通過惡意軟件從個人用戶處竊取加密貨幣,這部分資金會被轉移到去中心化的金融平台上。這種基於惡意軟件來操作的網絡犯罪,就像竊取個人信息一樣容易,但規模上更為複雜。
據了解,常見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惡意軟件家族可分為信息竊取器、Clippers(剪貼工具)、Cryptojackers(加密貨幣挖礦)和木馬程序。具體的數據顯示,2021年受害者被動轉向惡意軟件控制的加密貨幣地址共有5974筆交易,高於2020年的5449筆,而從非法地址發送的所有加密貨幣中,超過一半的(55%)流向了270個服務存款地址。
此前,曾有國外犯罪分子利用網絡釣魚詐騙了4億韓元,而後將贓款兌換為加密貨幣。利用較短時間進行多次高價交易後,上述資金被轉至國際某虛擬錢包,這些贓款在整個過程中被轉移了接近50次,以盡可能隱藏身份。
在針對利用加密貨幣進行洗錢活動的犯罪打擊中,執法部門的力量毋庸置疑,比如通過監控,破壞異常交易行為等實現阻礙不法分子訪問此類數字資產的行徑。這讓人不禁聯想到當前我國官方推行的數字人民幣,實際上,數字人民幣在研發過程中也著重發揮數字貨幣在監管和隱私保護兩方面的作用。
“數字人民幣是可控匿名的,即在交易和流通過程中是匿名的,但最終交易流向和資金鍊條可以且僅對央行開放,這不僅減輕了交易環節對金融中介的依賴,能夠極大保護用戶隱私,還有助於精準打擊洗錢、恐怖融資、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有業內人士指出。
反洗錢監管再加碼
進入2022年,針對反洗錢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監管系統首月就展現了強有力的態度,不論是對違規金融機構的處罰,還是相關條例規定的出台,都令市場為之關注。
某跨國支付機構的風控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無論是從公司自身的角度,還是從監管的規定來看,反洗錢的要求一直很嚴,“近年來,有不止一家金融機構因為盡職調查做得不夠而引起爭議甚至被處罰,監管其實一直比較嚴格。”該人士表示,從其所在的機構來看,監管每年的要求相差並不是很大,但能明顯感覺到在盡力向國際接軌。
“隨著我國加快構建高水平對外開放格局,國內反洗錢規範也需要與國際通行的標准進行銜接。”周茂華也提到。
春節前,央行、銀保監會與證監會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各類金融作出要求——在營業過程中對個人存取款在5萬元以上的用戶進行登記等。
同一時間,央行杭州中心支行還披露了對網商銀行高達2236.5萬的處罰,處罰案由顯示該行存有多項違反反洗錢規定的行為。不止網商銀行一家,廣州農商行、崑崙銀行也因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的行為,分別被處以590萬元、269萬元罰款。
近年來,監管層嚴肅開展反洗錢執法檢查的工作一直未曾鬆懈。央行於去年12月底發布的《中國反洗錢報告2020》顯示,2020年全年,央行共對614家義務機構開展反洗錢執法檢查,其中87%為法人機構,依法處罰反洗錢違規機構537家,罰款金額5.26億元;處罰違規個人1000人,罰款金額2468萬元,反洗錢監管處罰總額較往年明顯上升。
央行報告稱,同期,突出對被查機構後續整改工作的關注和督導,全系統共組織“回頭看”走訪917次,推動義務機構認真落實整改措施。總行完成26家法人機構反洗錢年度分類評級和3家大型銀行洗錢風險評估報告,下發監管意見書29份,指導相關機構進一步改進反洗錢工作。
2022年1月26日,央行、公安部、國家監察委、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安全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管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了《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決定於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以依法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健全洗錢違法犯罪風險防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