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討論對加密貨幣操作的監管


經濟事務委員會(CAE) 定於週二(22) 上午9 點召開會議,議程重點關注處理使用虛擬貨幣開展的業務的項目。 Flávio Arns (Pode-PR) 的PL 3.825/2019、Styvenson Valentim (Pode-RN) 的PL 3.949/2019 和Soraya Thronicke (PSL-MS) 的PL 4.207/2020 是聯合處理的。

根據Flávio Arns 的說法,僅在2018 年,該國加密貨幣資產的交易量就達到了68 億雷亞爾。 Valentim 指出,這個新的經濟部門缺乏為公司和加密貨幣資產投資者提供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規。同樣,Soraya 指出立法需要適應市場的技術發展。

參議員Irajá (PSD-TO) 是這三項提案的報告員。他提出了參議員弗拉維奧·阿恩斯(Flávio Arns)項目的替代品,並建議擱置其他事項。報告員告知,他的文本收到了其他提案、其他參議員、政府成員以及參加CAE 推動的公開聽證會的辯論者的建議。

根據Irajá 的說法,在巴西,加密貨幣交易公司不受中央銀行或證券交易委員會(CVM) 的明確監管,這使得政府更難識別可疑交易。對於報告員來說,監管框架可以為加密貨幣創造一個更加透明的商業環境。

指導方針

替代品將價值的數字表示定義為虛擬資產,可以通過電子方式進行交易或轉移,並用於支付或用於投資目的。也就是說,它們是專門通過互聯網交易的貨幣,不包括此列表中的主權(政府發行)和電子貨幣。

加密貨幣誕生於加密貨幣學,一套保護信息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加密貨幣持有者只能使用賣家提供的代碼進行兌換。在世界範圍內,比特幣是最知名的加密貨幣。被稱為虛擬資產交易所或經紀人的公司負責使用加密貨幣資源。

在文中,報告員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歸類為代表第三方執行至少一項服務的公司:贖回加密貨幣(兌換主權貨幣); 一種或多種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易所; 虛擬資產轉讓; 保管或管理這些資產或工具以控制虛擬資產; 或參與與發行人發行或出售虛擬資產有關的金融服務。

雖然參議員Soraya 和Flávio Arns 分別定義聯邦稅務局和中央銀行應該是虛擬貨幣市場的監管者,但Irajá 建議行政部門將負責定義哪些機構將監管和監督加密貨幣業務。

報告員的建議是讓行政部門製定符合國際標準的規則,以防止洗錢和隱藏資產,並打擊犯罪組織的活動。參議員索拉亞提議,報告員維持建立國家政治公眾人物登記冊(CNPEP)的想法。 Irajá 定義,將由聯邦總審計長(CGU) 來規範該登記冊。

該項目還涉及加密貨幣代理的原則,例如保護大眾儲蓄、對信息安全的熱情以及對客戶數據保護的關注。預計在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中實施欺詐的人除了罰款外,還將被處以4 至8 年監禁。

激勵措施

委員會議程上還有一個項目,該項目涉及對攝影師和攝影記者職業專用設備和材料的進口免稅(PLC 141/2015),並為僱用年齡等於或以上的員工製定激勵措施60 年(PL 4,890/2019)。

資料來源:Agência Senado

參議院討論加密貨幣資產運營監管的帖子首先出現在Panorama加密貨幣上。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PANORAMACRYPTO。版權歸作者Redação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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