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國參議員Cynthia Lummis (R-WY) 提出的一項新法案旨在徹底改革加密貨幣在美國的徵稅方式。
美國參議員Cynthia Lummis (R-WY) 提出的一項新法案旨在徹底改革加密貨幣在美國的徵稅方式。
州政策主管Tyler Lindholm 表示,仍在起草的金融創新法案將為行業和用戶提供清晰的信息。其最大的目標之一是提供與加密採礦、質押和支出相關的資本收益的指導。他說,“我們真正關注的只是將數字資產整合到稅收系統中”。資本收益是指從購買資產到出售資產期間的增值。相反,資本損失代表價值下降。美國對加密等資產的淨收益徵稅。
然而,許多人面臨的問題是,一大堆常見的情況實際上都是應稅事件。如果你在比特幣價格為2萬美元的時候購買了比特幣,然後在比特幣價格為3.5萬美元的時候用比特幣購買了一輛特斯拉,那麼你將為這1.5萬美元的差額繳納資本利得稅。
該法案將在這一點上做以下幾件事。
首先,它將提供高達600 美元的免稅優惠,因此加密用戶不會因購買咖啡而收到稅單。雖然Lummis 希望它更高,但根據Lindholm 的說法,確切的金額實際上最終可能會更低。
其次,該法案將澄清,資本收益不適用於“生產性”活動,例如採礦或質押。採礦指的是利用計算能力幫助保護區塊鍊網絡,並有可能賺取加密貨幣作為獎勵。質押是指將您的加密貨幣專用於網絡,以提高安全性並賺取被動收入。
Lindholm說:“目前的灰色地帶是,即使你只是授權,你也可能會在股權證明下累積資本收益應稅事件。”
美國國稅局關於這個問題的指導沒有提到質押,但確實指出比特幣和其他工作量證明加密貨幣在開采之日就作為收入徵稅。肯塔基州的一對夫婦因Tezos質押獎勵而被徵稅,他們已就此事在聯邦法院起訴美國國稅局。
該法案還將允許人們退出退休計劃,如401(k) 和IRA,並將資金重新投資到加密貨幣中,而無需巨額稅單。
最後,它尋求將Lummis 和參議員Ron Wyden (D-OR) 對去年簽署的1 萬億美元基礎設施法案未獲成功的修正案編纂為法律。 Lummis 認為該法案中的一項條款過於寬泛,該條款重新定義了“經紀人”,將加密參與者包括在內;它可以解讀為要求比特幣礦工和權益證明驗證者向美國國稅局提供其他網絡用戶的稅務信息。新法案將重新定義“經紀人”,以明確指出,雖然交易所和託管人是經紀人,但大多數其他參與者不是。
作者:Amy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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