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經偵發布警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衍生刑事風險,貴州經偵稱,近年來,幣圈“造富神話”讓虛擬貨幣走進更多人視野,也讓眾多玩家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前置環節“挖礦”趨之若騖。 2021年9月24日,國家發改委、央行等11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通知明確虛擬貨幣“挖礦”屬於落後工藝,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不具有積極的帶動作用,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受到全面監管和清理。 “挖礦”活動本身存在較大的刑事風險,社會大眾需多加關注並加以防範。 “挖礦”衍生的刑事風險有:(一)組織領導傳銷犯罪。 (二)非法集資類犯罪。 (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類犯罪。 (四)詐騙類犯罪。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