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有微博網友報料稱,蔚來汽車內部發布一項處理通報。通報顯示,蔚來某集群服務器管理員張某利用職務之便,使用公司服務器資源挖虛擬貨幣。經查,該員工自去年2月開始,利用公司服務器算力資源違規進行虛擬貨幣以太幣的數字挖掘作業,並從中獲利。在調查中,張某對自己的違規行為供認不諱。
對此,觀察者網聯系蔚來方面求證此事。蔚來方面回應稱,以官方發布消息為準。截至目前,蔚來尚未發布任何官方說明。
資料顯示,以太幣(ETH)是以太坊(Ethereum)的一種數字代幣,被視為“比特幣2.0版”。以太幣和其他數字貨幣一樣,可以在交易平台上進行買賣。換句話說,如果說以太坊是銀行,以太幣就是其中的貨幣。
高盛加密貨幣交易全球主管安德烈表示,由於客戶對以太坊的興趣日益濃厚,認為是一種可投資的資產類別,高盛正計劃提供場外以太坊期權交易。
據悉,目前以太幣的總市值超過4000億美元,是全球僅次於比特幣的第二大加密貨幣。
值得注意的是,利用公司服務器進行違規挖礦的案例並不少。中國裁判文書網早前公佈的判決文書顯示,百度運維高級工程師安某於2018年1月底到5月底,通過編譯腳本非法控制百度155台服務器,用來挖比特幣、門羅幣等,賣出部分比特幣,獲利超過10萬元。截至調查前夕,其賬戶仍有約2.94個比特幣。最終,安某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金一萬一千元。
另據不少互聯網員工在某社交平台爆料,運用公司服務器挖礦“賺外快”似乎是業內的通病,涉及企業包括騰訊、阿里、知乎等。
不過,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今年1月發布消息稱,《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其中,淘汰類“一、落後生產工藝裝備”中新增的第7項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此外,去年9月,國家發改委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規定: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金融服務。禁止各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直接或間接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和項目提供金融服務和各種形式的授信支持,並採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嚴厲打擊各類以虛擬貨幣“挖礦”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