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公共物品,為什麼說它能為世界創造正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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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by Shorin, Sam Hart, & Laura Lotti

翻譯:zik(The SeeDAO翻譯公會)

校對:Shawn

原文標題:公共物品:為世界創造正外部性

加密貨幣協議開源和無許可的性質,重新引發了關於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的熱議。事實上,區塊鏈的透明度和可訪問性已經重塑了自由交換和聯合的模式。然而,雖然加密協議是作為開放網絡運作,但如果它都由私人資本組成,加密協議還真的是公共的嗎?範圍、訪問和所有權的問題使我們對互聯網上的公共物品的理解變得複雜。公共物品也依賴於共同的道德條件,因為任何“福祉”(good)都必鬚根據特定社區的價值體係來界定。基於這些考慮,我們主張加強對“公共物品”的定義,以服務於他人,促進文明的長盛不衰。

共同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本質上意味著這個由事物組成的世界存在於那些共同擁有它的人之間,就像一張桌子存在於圍坐在桌子周圍的人中間。
– 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1958

描繪世界七大奇蹟之一巴比倫懸空花園的版畫。

藝術家不詳,19世紀。

公共事物,無論是自然資源還是人類造物,充滿了我們彼此相聯的世界。我們作為一個社會去管理、分享和維護它們。雖然它們的構建和管理方式並不完美,但還是吸引著我們一起對話、辯論、傾注共同的關注(Honig, 2017)。自然景觀和建築環境也不僅僅是事物,它們更是與文化的接觸點,吸引著我們對公共利益的關注。

加爾橋的羅馬渡槽,現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確認為世界文化遺產。休伯特-羅伯特的畫作,1787年。

在經濟學中,“公共物品”指的是任何既非排他性又非競爭性的東西,也就是說,人們不能被禁止使用,一個人的使用也不會降低另一個人使用的價值。清潔的空氣是一個大自然贈予的公共物品的例子,而電網是人們自己創造的公共物品。今天的工業-知識社會的公共物品又是什麼?開源代碼支撐著數百萬公司和獨立開發者,一般被認為是公共物品。密碼朋克認為隱私本身就是一種公共物品。在線媒體檔案和開放的數字基礎設施似乎也符合這一定義。

最近,V 神(Vitalik Buterin,以太坊創始人)等來自加密社區的成員開始將區塊鏈機制視為公共物品。可以肯定的是,加密協議是最引人注目的新型製度形式之一。其獨特能力來源於其“公共”特質:不受限制的成員和參與,開放的API,透明的資源和權力分配。但與此同時,他們的許多特性又與公共無障礙的說法相矛盾。如果所有權集中在了少數巨鯨手中,加密協議還能被視為公共物品嗎?通俗點說,這些市場要素有時被描述為“公共基礎設施”,但如果說今天的區塊鏈作為一種公共服務,那它主要還是去中心化金融的一種。從根本上說,這些持幣者只關心一個共同的目標:價格。

當我們認為加密協議在經濟學意義上應被當作公共物品,進一步的有關討論,就是具體什麼才是對公眾有益的?一些加密社區宣稱他們的野心是解決大規模協調問題,建立後國家形式的主權,並使全球競爭環境更加公平。但要創建一個宏偉而平等的社會,需要對公共物品有更廣闊的視野,僅僅基於經濟學層面的想像並不夠。

用作公共浴室的古代遺址。休伯特-羅伯特(1798年)。

羅馬人的公共浴室,無論貧富,都可以進入,是城市公共衛生和豐富文化生活的基石。亞歷山大圖書館在其鼎盛時期擁有數十萬冊文獻,是古代世界最大的公共知識庫之一。儘管在許多方面具有排他性,但這些奇蹟是我們今天所知道的公共物品的先驅。它們指向一種開放性和普適性的理想。作為一個新數字社會的建設者,我們必須對“公共”和“福祉”的含義有一個更加包容且富有遠見的概念。隨著協議金庫向公共工程的社區管理過渡,現在是時候想像一下加密協議如何獨特地構建公共物品了。

01

公共的範圍

我們對公共物品的新理解始於探索公共的概念。是什麼讓某事成為“公共的”?又是什麼構成了“公共”?

通俗意義上“公共”一詞被理解為屬於人民的東西,可以免費使用——比如公園、道路和公共土地。加密協議最強的“公共性”是基於開放和無許可訪問的原則。區塊鏈克服了Web 1 和Web 2 “公共性”的一個關鍵限制:它們不能滿足“無阻礙地訪問”的標準。互聯網上所謂的“公共空間”和我們城市的公園一點都不像,它們只是別人的私人服務器,訪問它們的權限可以被隨意撤銷。相比之下,加密協議對“無阻礙地訪問”是刻意強制執行的。

但“公共”不僅僅是對進入公共空間的許可,“公共”的另一關鍵定義是“公眾”,即與某些政治協會有關的一個群體。在17 世紀的英格蘭,有一家未經審查的新媒體發表公眾意見的文章,包括沙龍聚會的筆記和批評性期刊。這些出版物經常指責國家,並第一次將“私人作為公眾聚集在了一起”(Habermas,1989)。不到一個世紀後,法國革命者通過組織節日、豎立紀念碑和營造新的公共空間(Ozouf,1975),激發了一種新的民族自我意識。這兩種情形裡,政治團體都通過建立新的講故事場所而將自己提升到機構的地位——人們在這些場所裡開始將自己認同為集體整體的一部分,即公眾。

至上崇拜節(Festival of the Supreme Being),組織於1794年,為法國大革命後的新國教舉行開幕儀式。

這種將公眾視為具有自我意識的實體的概念在互聯網上也有一席之地,媒體的出版和流通推動了這種概念的形成。發布Web 文檔或軟件應用程序不僅僅是公開某件事:它本身就是一種公共(Warner,2002 年)。加密貨幣倡導者經常藉鑑這一觀念,他們將代幣持有者稱為“社區”,也將協議類比成擁有公民的國家。區塊鏈創造的主權貨幣無疑可以與主權國家法幣進行比較,而它們的穩定性則是指在沒有廣泛共識的情況下不能修改或撤銷API。

這些想法為加密協議作為公共物品的觀念提供了依據,然而他們交織在一起,呈現出一幅複雜的畫面。儘管加密協議具有“開放”特質,但對於它們所面對的公共的範圍,還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

在當今的加密生態系統中,基於代幣的成員關係決定了資源分配、鏈上激勵和鏈下決策等關鍵因素。區塊鏈的抗審查能力看起來像是一個可以守護世界的解決方案,但實際上,“付費-參與”卻是另一種方式的限制訪問。協議可能由成千上萬,甚至數百萬的利益相關者所擁有,但並非每個人都能從中獲益——只有那些有時間、專業知識或資源參與的人才能受益。

那麼將公眾定義為一組用戶又意味著什麼? Web 2 平台已經為我們上了重要的一課。如今主宰網絡的社交媒體平台聲稱是為選擇參與的用戶“社區”打造的工具——但這些平台產生了廣泛的負外部性:對不願付費的第三方造成影響。此外,平台的外部性也包括對個人隱私的侵犯、錯誤信息的傳播、貶低創造性勞動的價值,甚至破壞民主進程的穩定。這些影響經常被引用為當下Web 3 從業者的主要動機,以建立一個在公共問責基礎上的主權空間。

社交平台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被誤解的公眾的例子,但新生的Web 3 “公共空間”在定義、範圍和代表方面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加密貨幣中權益和發言權的等同讓人想起早期的美國民主,當時的政治代表權以財產所有權為條件。在這種制度下,只有佔總人口6% 的美國人有資格投票——按照今天的標準,這種排斥性政治體制顯得很可笑(Ratcliffe,2013 年)。回想一下,我們今天享有的普選權、人權和公共服務,都是那些被排除在特定公眾之外的人,以爭取自己發聲而鬥爭的結果。事實上,“反公共”理論專門針對那些在更大的公共領域中未被接納的群體,這些群體中的成員可能沒有被視為個體(Warner,2002)。

因此,很明顯,界定公眾的範圍是理解何為公共物品的關鍵。如果將公共成員資格與貨幣所有權等同起來,我們就會忽略其他的重要利益相關者,失去建立聯盟的機會。今天加密群體中最重要的成員是那些持有最多代幣的人,這意味著即使是小持有者也被有效地排除在外,無法參與有關他們自身利益的討論。此外,在這一特定的公眾中,有些人對公共物品概念持有非常不同的觀點。通過與密碼社區中未被充分代表、又人員廣泛的邊緣群體的接觸,我們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我們正在構建的公眾到底是什麼,以及該如何最好地為他們服務。

當我們想到公眾的時候,我們應該有廣闊的思維。這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把世界上的每個人都視為我們公眾的一部分。正如我們在關於小團體的文章中所強調的,我們也推崇小型的、自我選擇的社區和基於信任的群體。但是,考慮到了可能對邊緣群體產生的影響(積極的和消極的)——不管是無持幣者,非技術性的家庭成員,或者僅僅是這個公共領域的未來參與者——我們至少增加了獲得更大公共利益的可能,並降低了負外部性的風險。

簡單地說:誰屬於這個加密貨幣社區旨在建立的偉大的後國家社會?套用邁克爾-華納的話說:公眾總是超出一個已知的協議。它是一種陌生人之間的關係,具有歷史上的偶然性和文化上的複雜性。公眾是由你從未見過的朋友構成的,你與他們分享文化坐標而不自知。我們建設的東西如何為最多的人帶來福祉?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讓我們來看看公共物品中的’福祉’。

02

公眾“福祉”的道德基礎

我們如何確定什麼是公眾的“福祉”?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從質疑到底“公眾是誰”開始,但是,即使得到了公眾= 代幣持有者這樣的認識,似乎依然沒能找到最終答案。這些代幣持有者又是誰?他們持有什麼樣的信念?

考慮一個典型的公共物品:公園。我們通常可以說公園遊客是這個公共空間的“用戶”,或者開車距離內的任何人都得到了充分的服務。但是這種分類感覺明顯不能令人滿意。 “用戶”沒有捕捉到這個群體有意義的細節,比如他們都重視自由進入受保護森林或海岸線。為什麼公園比公共停車場更受歡迎?這給我們帶來了一個重要的認識:任何公共物品的定義都預設了對公共利益的共同理解,以及為什麼。

樹山- 一個活的時間膠囊- 11,000 棵樹,11,000 人,400 年(1992-96) Ylojarvi,芬蘭。

一個社會團體的聯合不僅在於它所使用的東西,還在於許多共同的特徵,包括地理、種族、宗教、品味、文化、歷史和價值觀。這就是為什麼,無論他們聲稱的普適性如何,公共物品的實例總是地域性的。地域性是通過共享空間、時間或經驗創造和感受的。如果沒有在這種共同背景下發展起來的假設和規範,就不可能識別出符合公共利益的事物,並為此創造出空間。因此,即使按照經濟學家的定義,公共物品也將始終反映某些群體的共同背景、共同信仰和道德情感,換句話說,他們的價值體系。

公共圖書館、公共教育、國家文物和清潔的自來水是四個公共事物,體現了公共物品的道德基礎。重視自主學習和共享知識空間的社區建起了公共圖書館。當一種文化認為數學、科學、語言和歷史的共同基礎豐富了公民生活時,公共學校就會受到重視。國家指定和保護歷史文物,因為他們的人民認為這與他們的遺產有關,是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最後,我們為所有人提供清潔的水,因為我們相信所有的生命都具有同等價值。這種人文主義的價值觀是為什麼像弗林特水危機這樣的事故(基本的基礎設施的失敗)被普遍認為是人道主義危機:某些生命被視為沒有價值,沒有得到應有的對待。

上述每一個例子都是對生活意義的不同想法:基於什麼是“福祉”的看法(泰勒,1977)。公共物品是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但更重要的是,它們是滿足共享價值的物品。

上面提到的四種公共物品是由社會機構維護的,它們對廣大公眾的價值有著共同的信念。但是,有多少人關注加密貨幣空間資助的“公共物品”,並註意到其價值是否得到了體現? UNI 持有者,或Ethereans 持有者,他們的共同價值觀又是什麼?

加密社區表面上擁有自由主義的精神,其中“去中心化”通常代表著社區的自我主權。隨著該領域的財富創造,加密貨幣的確應該為其不同社區的不同價值觀,創造公共物品。甚至還有一個流行的模因叫“加密允許社區將價值編碼到貨幣中”。但在實踐中,幾乎沒有為不同的價值觀留出討論或實施的空間。缺乏實現我們共同價值觀的方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只能默認地使用最小公分母:利潤。

由於沒有具體的利益構建理念,持有大量代幣的巨鯨的經濟利益在協議治理中呈現權重過高的情況。在我們看來,這構成了中心化的風險。當協議政治家沒有被授權或正式責任來代表所有人的利益,而只是他們自己的利益時,其結果就是,一個同質化和自利的巨鯨群體可以支配被認為對網絡有益的東西。加密領域還沒有“公僕”的概念。

那麼,有這種寡頭壟斷協議決策機制的替代方案嗎? V 神、Hitzig 和Weyl 的“自由激進主義”概念(Gitcoin 的二次方融資機制的基礎)提出了一個模型,認為公共物品等同於市場信號(V 神等人,2018)。人們可能會有爭議:價值觀在這個模型中是可被“定價的”,如果人們“用他們的美元投票決定他們的價值觀”,那麼市場就會充當資助這些價值觀的工具,無論其價值觀是否明確。事實上,二次方投票似乎確實能夠提高熱情的少數派的相對聲音。

但是,雖然投票具有像徵性的力量,但這種模式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我們並不能通過個人透露的偏好來發現共同價值。如果公共物品要滿足共同的價值,那麼公開討論什麼是有價值的就很重要。許多協議已經在治理方面學到了這個教訓:討論和建立共識是投票的必要前提。同樣,對價值的討論與投票行為本身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價值體係是通過在公共論壇上敘事和協商來培養的。

如果我們不希望錢包裡有最多代幣的人集中決定價值觀是什麼,我們就需要賦能不同的社區,明確納入不同的價值觀念。為了使經濟和我們自己的價值觀一致,我們需要在我們的公共利益理念與如何代表公眾做出決策之間建立更緊密的聯繫。如果我們希望建立一種持久的文化,那麼成員必須在超越“代幣持有者”的維度上相互認同。加密空間的成員來自紐約、柏林或者金沙桑,我們是老年人的孫輩,是年幼者的父母,我們是眾多公眾中的一員,我們必須把自己的全部視角帶到公共物品的創造中。

03

公共物品,一個新的定義:正外部性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了解了定義公眾的複雜方式,這表明擴展我們的公眾概念,使其包含更多方面,可能會得到更好的結果。我們還看到,公共物品是建立在某些區域的共同價值觀上的。那麼,有了這些概念,我們是否就能給出一個更好的公共物品的定義了呢?

我們需要的公共物品類型是可以由數字社區製定的,同時能避免Web 2 平台的破壞性擴展效應。隨著Facebook 影響力的擴大,它帶來了越來越多的負外部性,鼓吹者對民主機構的攻擊就是其中一種形式。 Web 3 社區所提供的公共物品應該努力實現完全相反的效果,正如越來越多的人所重視的那樣,更大的規模應該意味著更大的利益:創造正外部性。

這是一種定義公共物品的強大的新方式。事實上,加密技術已經提供了一個有力的案例:非對稱加密技術的廣泛採用。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多年來一直知道,大規模採用公鑰加密技術可以提高隱私權,許多人也持有同樣觀念。但是,當研究人員還在努力倡導採用這種技術時,反而是加密貨幣,在幾年內就推動了其大規模應用。加密信息曾經是黑暗市場和情報機構使用的工具,現在已經變成了消費者應用程序和服務的一個高度需求的功能。

Kryptos,吉姆-桑伯恩(1990年)安裝在中央情報局的場地上的密碼雕塑。迄今為止,4 個銘文密碼中的3 個已經被破譯。

Kryptos,吉姆-桑伯恩(1990年)安裝在中央情報局的場地上的密碼雕塑。迄今為止,4 個銘文密碼中的3 個已經被破譯。

其他關於加密貨幣的正外部性的例子更多處於萌芽狀態。今天,開源項目的核心貢獻者仍然資金不足,儘管整個行業都建立在他們的軟件之上。借助像Gitcoin 和Radicle 等公司提供的基礎設施,無論在加密貨幣行業內外,協議金庫都準備大幅擴大對開源代碼的資金支持。我們已經看到了這種轉變的信號,更多的私人和公共資金被用於開源項目的支持,無論在加密貨幣行業內外。

同樣,對任何當代自由主義和民主倡導者來說,規範化開放組織APIs 和公民參與都是公共利益的對象。開放的、不可更改且由公眾治理的APIs 極大地遏制了中心化組織的權力,並授予用戶代理權,現在,用戶可以決定自己的界面和服務了。如果區塊鏈向中心化公司和政府施壓,使其API 開放且不可撤銷,這將標誌著向可訪問和可問責機構的重大範式轉變。最後,加密協議重新引入了公共系統的參與式治理,使其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們只能希望,提高人們透明且易用地參與地方治理,是加密貨幣的外部效應之一。

這些公共物品中的任何一個,無論是當下的還是潛在的,都是超出經濟意義本身的物品。它們滿足隱私價值、自由共享工作的美德、自由主義、問責制和民主參與,並結合了對當今Web 3 用戶之外的各方的共同利益。

這指出了我們新定義的一個有用特徵。將公共物品理解為正外部性,使我們能夠將通常不屬於公眾成員的人視為我們的受益者。這一定義與經濟話語形成鮮明對比,在經濟話語中,某些公共物品的非貢獻用戶被視為“搭便車者”,表明市場失靈。當促進公共物品的創造和消費——無論是疫苗、公共圖書館還是開源代碼——顯然符合社會利益時,我們怎麼能將這些用戶視為“搭便車者”?正外部性的概念使他人的利益不言自明。事實上,這種品質與可信中立原則是一致的。應用於公共物品,可信的中立表明不應該有任何特權階級的“公民”,所有人都應該平等受益。

因此,正外部性是加密領域中一個熟悉主題的重要變化:正和博弈。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加密貨幣原住民都認識到關係和價值創造在很大程度上屬於這種類型,即遊戲的構建和先令的貢獻具有協同加法效應。隨著協議和基礎設施的發展並在文化上變得更加根深蒂固,它們正外部性的程度應該也會成比例地增加。

一個有趣的案例研究是公平啟動資本(Fair Launch Capital)。雖然該項目並未明確提出符合公共利益的使命,但它暗示了一種可能的值得進一步探索的社會模式。簡單來說,公平啟動資本是一小群為有前景的項目提供資金的促進者。這些項目的創始人必須願意放棄作為創始人的代幣分配,“公平地”分配他們的代幣以換取啟動資金。如果創始人在部署協議的過程中獲得了一些收益,他們會被要求“向前支付”,資助後續其他項目團隊啟動他們的協議,並以同樣的方式分發代幣。

公平啟動的模式很有趣,有幾個原因。首先,促進小組並不直接獲取財務價值;它的存在是為了使組織永存。其次,公平啟動資本不是硬性的基礎設施,而是一種社會協議,一種依靠奉獻精神和價值調整來維護的機構。第三,受益的人與提供服務的人不同。這讓我們看到了這種新形式的公共物品的一個令人驚訝的特徵:體現正外部性的一種方式是把別人的成功視為自己的成功。

Zilker 公園風箏節,每年在德克薩斯州奧斯汀舉行。

有了這種正外部性的想法,我們可以創造什麼樣的公共物品,又該如何創造?如果公共物品總是在本地價值層面服務於它的用戶群,那麼通過觀察我們已經置身其中的公共物品,應該可以找到最好的靈感。除了我們在鏈上的身份外,我們,這篇文章的作者,來自柏林和紐約。作為這些地方的公民,我們受益於公園、清潔的空氣、衛生設施和公共交通;同時我們對過度治安、森林砍伐和緩慢的疫苗部署感到不安。我們有朋友獲得了公共藝術資助和寫作補助,確保他們能夠給失去了上學機會的學生提供教育。

作為這些本地空間的“會員”,我們和那些與我們有共同需求、願望和擔憂的人聯繫在一起。我們都將受益於更多的綠色空間,優質的低成本住房,以及更容易獲取的健康產品。來自加密領域的公共物品資助者和建設者可以乾預這些領域嗎?加密世界已經成功地建立了存在於民族國家體系之外的基礎設施,但我們的生活仍然嵌入在當地、社區和國家中。代表數十億人的真正全球DAO 的願景是一種幻想。但是,如果我們將“正外部性”原則應用於生活在當地的未來公民,協議構建的公共物品就能顯得更像是社區驅動的產業政策。

這可能看起來像公平啟動資本為當地小企業提供啟動資金。也像是Uniswap 的代幣持有者投票資助負責收購土地的區域小組委員會,以建立保護土地信託。 Web 3 最具有顛覆性的潛力之一是有能力讓一個擁有強大收入機制的實體,來解決比自己更大的問題。 DAO 可以遵循過去偉大的社會運動的傳統,在國家政府之外工作,建立公共物品。黑豹黨(Black Panther Party)為公立學校的黑人和白人學生提供免費早餐的全國性項目的成功,迫使美國各州政府建立自己的版本。這可以作為一個案例,說明一個非國家團體與當地社區的關注如何能夠服務於更多公眾,並推動正外部性。

這是一種適用於本地的模型,但可以擴展到全球公眾。就像擴大選舉權一樣,它為相鄰的社區和文化樹立了強有力的榜樣。通過解決植根於我們感受的地方的問題,並為他人建立社會模型,我們可以催化出真正的全球公共物品。

04

從生態系統建設到世界建設

以太坊項目設想了一個“世界計算機”,一個促進全球繁榮的協調系統。與其他成千上萬的人一起,我們在2016 年和2017 年加入了加密世界,懷著讓社會變得更好的雄心壯志。然而現在,我們中的大多數人都還停留在檢查我們的投資組合餘額裡。我們是否忽略了這一核心信念?

我們每個人都是過去社會公共物品的受益者。這些宏偉的項目讓我們感到謙卑:大教堂、大運河、衛生設施、大眾掃盲的擴大——它們告訴我們,公共物品的“福祉”也可以通過其存在的時間久遠來衡量。為了配得上這些偉大的工作,我們必須延長我們的時間線。我們要確保正向的結果,不僅是為代幣持有人或協議參與者,更為與這些基礎設施共同延伸的世界。我們如何利用加密協議提供的不變性,創造出比我們更長久的東西,為文明長存打下基礎?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只需考慮滿足這個定義的公共物品。永久土地保護區、全球種子庫、作為全球當代基礎通信技術的互聯網本身。這些不僅是公共物品,也是維持這些物品世代相傳的文化實踐。公共物品是由社會機構制定的,這些機構為了公共利益重設了行為模式。

加密協議提供了社會機構的基石,使其有能力應對當今網絡文化的挑戰。許多人已經在雄心勃勃地尋找有影響力的方式來使用他們的數十億美元的金庫。而且,通過這些加密經濟系統流動的不僅僅是經濟價值:人們的時間、注意力和精力都是可以被引導的資源。然而,今天在加密貨幣中建立的很多東西都是自我參照、自我服務的金錢遊戲。 “ETH = 金錢”,“金庫多元化”,甚至是“ngmi”模因——這些概念從根本上都是以利潤為導向的。但錢是用來做什麼的?美元沒有責任讓其持有者獲利。加密貨幣是一種貨幣工具,而不是一項業務。

作為代幣持有者,我們有權利也有責任捫心自問,這些資產應該用來做什麼——而且風險很高。 20世紀的社會形態是由明確的受純利潤價值體系驅動的企業決定的。我們希望下一代基於協議的機構也是一樣的結果嗎?我們所需要的社會機構不是一個鏈上公司,而是一個關於資本和協調不同目標、不同想法的容器。我們在今天的協議授予機構中看到了這樣的萌芽,將金庫資金及相應責任分配給具有明確公共目標的小團體。想像一下按照這個原則運作的整個協議的力量,我們的雄心壯志的範圍遠遠超出了盡職的代幣投票,我們希望整個社區重新定義共同關注的議題。擺在我們面前的機會比任何一個協議都大。當今世界,資本並不稀缺,為公眾謀福利的雄心勃勃的願景才是。

Buckminster Fuller,1/2,000.000 比例的“遊樂場地圖”,由世界遊戲研究所開發,Kara Kittel 提升比例。

像往常一樣,我們誠摯感謝參與評審的每一位互聯網同行,他們指導了我們的想法。特別感謝Bryan Lehrer、Kei Kreutler、Callil Capuozzo、Jay Springett 和Arthur Roing Baer 對我們思考的推動。感謝Dena Yago 和Carson Salter,他們釐清並加強了我們的論點,感謝Klara Kofen 豐富了我們的歷史敘述。感謝Maria Gomez、Jerry Brito 和Chris Burniske 在過去一年中就這一主題進行的啟發性對話。最後,感謝Scott Moore 和Kevin Owocki,以及整個Gitcoin 團隊,他們對公共利益的承諾繼續激勵著我們。

THE END

參考文獻

Arendt, Hannah. ‘The Human Condition.’ 1958.

Buterin, Vitalik et al. ‘Liberal Radicalism: A Flexible Design For Philanthropic Matching Funds.’ 2018.

Habermas, Jürgen.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 **(T. Burger, Tran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89.

Honig, Bonnie. ‘Public Things: Democracy in Disrepair.’ New York: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2017.

Ratcliffe, Donald. ‘The Right to Vote and the Rise of Democracy, 1787–1828.’ Journal of the Early Republic, 2013. pp. 33.

Taylor, Charles. ‘What Is Human Agency?’ In Theodore Mischel (ed.), The Self: Psychological and Philosophical Issues. Rowman & Littlefield. 1977. pp. 103.

Warner, Michael. ‘Publics and Counterpublics.’ New York: Zone Books,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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