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在中國有機會嗎?

2022年的熱點話題,除了新冠,恐怕就屬“元宇宙”了。但是相比元宇宙的喧鬧,Web3.0的暗流、克制和躁動更有意思,並且實際上只有討論清楚Web3.0,才能真正理解元宇宙。

最近有幾篇關於Web3.0的文章引發不少破圈的討論——《Web3革命:逃離、信仰、大遷徙》《Web3.0,與中國無關》……

有人說,中國互聯網大廠的中生代正在逃離、遷徙,奔向Web3.0的樂土;有人說,Web3.0是海外虛擬經濟的新一輪炒作,和中國無關;也有人說,Web3.0涉及一些體制問題,所以在中國水土不服。

我們沒有必要把技術問題和社會問題混為一談,當然要考慮現實環境,但是討論一種技術趨勢,最好先看看它本身的原理和價值

何謂Web3.0?

百度百科的解釋是:“Web3.0只是由業內人員製造出來的概念詞語,最常見的解釋是,網站內的信息可以直接和其他網站相關信息進行交互,能通過第三方信息平台同時對多家網站的信息進行整合使用;用戶在互聯網上擁有自己的數據,並能在不同網站上使用;完全基於Web,用瀏覽器即可實現複雜系統程序才能實現的系統功能;用戶數據審計後,同步於網絡數據。”

維基百科的說法更立體:“將Web 3.0的定義延伸至當前各大技術潮流邁向新的成熟階段的具體體現,包括:無處不聯網、網絡計算、開放技術、開放身份、智能網絡、分佈式數據庫、智能應用程序。

通俗地來說,Web1.0是門戶時代的互聯網,一個服務方集中整理和發布信息,供廣大網民瀏覽使用,例如當年的新浪、搜狐等門戶,提供新聞、天氣等資訊,全球用戶可以隨時訪問;

Web2.0是社交時代的互聯網,服務方將部分發布功能開放給所有或部分用戶,用戶之間可以在一個服務方提供的平台上同時瀏覽和創建發布新的信息,是在Web1.0基礎上將原來只屬於平台方的部分功能開放給了用戶,例如博客、微博、微信等不斷迭代的互動媒體和社交平台;

Web3.0則更為開放,多個服務方,基於一套通行的標準和技術接口,提供用戶瀏覽、搬運、創建、推薦,甚至基於基礎服務進行二次開發,提供新功能的多種權限,用戶可以憑藉一種身份識別方式打通自己在多平台的數據,也可以將在一個平台的資產和信息轉移到另一個平台。

因此有人說,Web1.0是廣播互聯網,Web2.0是交互互聯網,Web3.0是價值互聯網。

Web3.0有什麼價值?

很多人認為,互聯網的發展已經到了瓶頸,模式創新已經走到了盡頭,我們的衣食住行生活百業能網絡化的已經都完成了“互聯網+”。我們只需要一門心思搞硬科技創新,互聯網這種虛擬經濟已經沒有太多投入的必要了。

是不是這樣呢?

我們注意到兩個新的趨勢:

一是市場層面,過去幾年來,互聯網上數據濫用和算法濫用的情形層出不窮,某互聯網旅行服務平台給有消費能力的用戶推薦較貴的服務,被指責“大數據殺熟”,某互聯網媒體平台為涉及其股東的負面事件積極圍追堵截控制輿論,被批評為“資本圍獵”,某用戶發現其個人信息被其他人用於網絡借貸,該平台仍然向被冒用信息的用戶追討欠款……

二是政策層面,過去一年內,國家陸續出台《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中央網信辦多次就行業壟斷問題約談知名互聯網企業和處以高額罰金,並敦促相關企業取消人為的隔閡,打通產品邊界。

這是為什麼呢?問題在哪裡? “解藥”在哪裡呢?

作為數據安全行業的從業者,我們一直認為隱私問題和數據洩露的根源是業內缺乏高效的數據流通安全和數據生命週期管理的技術,通過技術研發和推廣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可是面對真實場景,真正的問題開始浮現。

第一個問題是價值悖論。大型互聯網平台十年如一日地投入研發,用巨額補貼獲取流量,終於積累了充足的數據,經過專業化的採集、清洗、歸類和挖掘,從這些數據中提煉出有價值的規律和算法,如同“煉金術”般提煉出的“數據黃金”鑲嵌在平台業務邏輯的方方面面,並且在持續進化潤滑系統的運行。

平台通過規模效應和對用戶的精細化運營逐步回收收益,同時通過資本化擴張將“煉金術”複製到更多的場景中去,獲取更多收益。

那麼問題來了,掌握數據的平台是否有動力解決數據安全問題呢?如果從信息安全角度來說,大型平台每年投入在網絡防禦、風控策略方面的預算也不是個小數字。

這些預算是為了把“黃金”存儲在自己的“金庫”裡,但是否有新的價值驅動他們建造新的“黃金管道”,把這些“黃金”安全運送到別人的“倉庫”呢?目前來看,還不充分,主要是“管道”的建造成本和運送“黃金”的邊際收益,還不能量化。

第二個問題是監管邊界。從國家的無形的手來看,平台資源和資本力量像基因的雙螺旋,可能不斷繁衍出同一套基因的子子孫孫,逐漸侵蝕多“物種”進化的機會,甚至侵蝕國家安全的領地,比如有創業公司控訴被巨頭抄襲創意和流量碾壓的情況,比如去年著名的某出行平台上市遇到的數據不當披露問題。

無形的手如果握得太緊,市場會喘不過氣,但無形的手如果不干預,恐怕托拉斯的趨勢難以扭轉。即使西方國家應對資本化的負面經驗更為豐富,在反壟斷方面也沒有完美方案,美國對Google、facebook等公司也是通過聽證會、反壟斷調查等方式,以及一次次公共事件的助推,不斷完善監管和資本擴張的進退邊界。

恰如其分的監管確實知易行難,隨著各種技術複合運用複雜度的提高,監管的成本也不斷提高。用數據安全的技術去監管平台的數據、算法應用理論上可行,實踐上卻困難重重。這就好像明知一個病人諱疾忌醫,還要在他清醒的情況下進行全身血管檢查和精妙的手術,並且這個手術實質上並非為了讓他擺脫病痛,而只是讓他養成一個健康的習慣。

第三個問題最為關鍵,是用戶的弱勢地位,難以改變。過去20年互聯網行業的高速發展,確實是在風險投資和一代代互聯網從業者不眠不休的努力之下實現的。他們也因此享受到了這個時代的榮譽和紅利。

與此同時,20年中國網民的行為數據也沉澱在了這些互聯網平台上,網友們的喜怒哀樂、愛恨情仇、健康興趣等,可以說平台比我們更了解我們自己。互聯網發展的早期,沒有用戶關注數據歸屬問題,更沒有人在意所謂隱私。互聯網平台花費數億、數十億、甚至百億構建的團隊、產品體系、運維體系潤物細無聲地服務廣大網民。這個過程中,廣大用戶是受益者。但同時,平台構建起強大的公共關係和品牌影響,讓用戶的聲音在平檯面前顯得很渺小。

雖然互聯網企業都非常注重用戶體驗,但當平檯面對用戶個體時,確實力量對比非常懸殊,更別提數據積累造成的信息差。一般情況下,這樣的強弱關係也不構成問題,一個有力量的平台才能保障服務的穩定性。但是當平台的商業化壓力增加,並且通過用戶自身去釋放的時候,雙方就有經濟上的博弈關係。

此外,當用戶在平台上的行為數據越來越有價值,成為一種實質上的數字化資產,而這種資產的保管方擁有資產的全部“權力”,反而本應擁有資產“權利”的主人沒有能力支配這種資產,這時候的強弱關係就影響到資產的實際歸屬主張了。

這就好比,你在一座荒島上開墾了一塊地,種出稻子,即將收成糧食,這時發現這塊地旁邊有界碑,寫得清楚明白這塊地另有主人,這地上的溝渠是主人精心修築,土壤的養分是主人早前培育。你找來島上的長老主持局面,長老認為這稻子屬於你。可你的稻子要收割要運輸,得把設備開進這塊地,得僱人進來幫忙幹活,得經過主人的允許吧。那這稻子你到底能不能收走呢?

說了這麼多,和我國的Web3.0有什麼關係?

不管是中國還是海外,都意識到互聯網平台以現有結構擴張下去的缺陷和風險。不同國家的社會結構有差異,政策環境有差異,應對方式也不盡相同,但是大家都在探討同一種趨勢——Web3.0。

也就是說,Web3.0的出現,是為了解決現有互聯網結構下,累積的數據型資產歸屬問題,以及由此帶來的個人隱私問題和公共安全問題。這些問題在中國不僅無法迴避,甚至更為突出,因此Web3.0在中國其實具有更深厚的現實根基。

Web3.0面貌如何?

江湖已經滿是Web3.0的傳說,可是卻並沒有幾個人見過它的模樣。到底它長什麼樣,有幾根“獠牙”,幾隻“利爪”,能扒開互聯網的千里大堤?

可以看到,Web3.0的概念早在2006年就被熱烈討論過,Yahoo創始人楊致遠曾經在2006年11月的Technet峰會上闡述道:“目前對Web2.0的歸檔和討論很多。借助網絡級別所能達到的效能,網絡的力量已經到達了一個臨界點。我們同時也看到最近4年出現了更高級的設備以及更高級的與網絡互動的方法,不僅呈現在遊戲機和移動設備這樣的硬件,同時也呈現在軟件層面。你不一定得是計算機科學家才能創作出一段程序。這種現像在Web2.0裡初現端倪,而3.0將更加深化,是一個真正的公共載體……專業、半專業和消費者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創造出一種商業和應用程序的網絡效應。”

Netflix創始人Reed Hastings闡述了定義Web術語的簡單公式:

“Web1.0是撥號上網,50K平均帶寬,Web2.0是1M平均帶寬,那Web3.0就該是10M帶寬,全影像的網絡,這才感覺像Web3.0。”

2007年8月7日,Google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出席首爾數字論壇時被與會者問及Web3.0的定義,埃里克·施密特首先開玩笑地說:“Web2.0只是一個營銷術語,而你剛才正好發明了Web3.0這個營銷術語。”

隨後他談及了自己的具體看法:“(Web3.0)建立應用程序的方法將不同……對Web3.0,我的預測將是拼湊在一起的應用程序,帶有一些主要特徵:程式相對較小、數據處於網絡中、程式可以在任何設備上運行(PC或者手機)、程式的速度非常快並能有很多自訂功能、此外應用程序像病毒一樣地擴散(社交網絡、電子郵件等)。”

據接近它的人士們描述拼湊,它大致有如下這些特徵:

1、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

十多年前的全球互聯網和科技翹楚們對Web3.0的特徵描述和我們如今對Web3.0的理解是一以貫之的,但是為什麼十多年後的今天Web3.0才真正熱鬧起來,我個人認為和區塊鏈技術的成熟不無關係。當年的討論更多是基於對互聯網底層創新乏力的抽象擔憂,但是對於互聯網的技術迭代往何處走並沒有具象描述。

這輪討論發酵於區塊鏈行業,關於區塊鏈的概念我們不作贅述,可以參考之前的文章《區塊鏈:時代的恩賜與試煉》;這裡我們只提及它的幾個關鍵詞:分佈式節點、時間戳、哈希值、通證經濟、智能合約。

這種新型網絡結構及其生態特徵“恰好”表達出下一代互聯網的若干特徵——底層設施公共化(分佈式節點)、應用輕量化(智能合約)、支持自傳播(通證經濟)、數據層獨立(哈希值),這裡我們僅作簡單對應,實際上有更多交叉演化。至於“全影像”更多是顯卡等硬件和通信網絡發展的結果,如今被詮釋為“元宇宙”。

區塊鏈對網絡結構的改變會是根本性的,用一位IDC行業的前輩的話來說,20年前互聯網是跑在電話線上的,如今是電話(微信等應用)跑在互聯網上;區塊鏈看起來是跑在互聯網上的,未來恐怕互聯網會跑在全新的區塊鏈架構之上。唯有這樣的迭代,才能讓分佈式架構的優勢充分發揮。所以Web3.0恐怕會是一種從物理層、傳輸層往上都煥然一新的全新互聯網結構。

2、賬號歸用戶所有

Web3.0的運行願景是要把更多的權力交給用戶,這意味著用戶在網絡空間的投入也會進一步增加,並且累積出更多有價值的資產。互聯網的賬號承載的創造性價值太多,用戶需要對它的進一步掌控,把賬號的歸屬權交還給用戶是最好的選擇。

分佈式網絡架構中,實現用戶賬號打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也更強。用我們同事的話來說,Web2.0平台上的賬號能否訪問、創建或刪除本質上是平台決定的,Web3.0(區塊鏈系統)架構之上的賬號是一組公私鑰決定的,用戶創建即存在,全網記賬,不受單個服務方的製約。

當然,節點上接入的平台仍有一定的權利,保留一些數據不上鍊,用戶在平台內的身份和鏈上的身份對應關係不公開。這些權利保障服務方的商業價值,但是和用戶自身資產緊密相關的數據已經得到新的保護。

3、平台之間的資產可以流動

如上所述,理想的Web3.0結構之上,平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藩籬,越開放的平台給予用戶的數據流通性越強,用戶獲得的價值越高,越是吸引用戶。平台之間的競爭回歸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價值創新本身,不再追逐用戶遷移的壁壘、平台合縱連橫的戰略、對核心創作者的單方面約束。

這個趨勢可能從某種意義上解放程序員。過去開發者只有在規模化平台才能獲得穩定的收益,如今可以通過開發敏捷的小應用為用戶創造價值就得到回報,他們可以從制度化約束中跳脫,回歸機器語言本身的樂趣和較量。當然,技術人員仍然可以通過一定範圍內的組隊協同,獲得更高的生產力和回報。

4、平台規則之下有規則

如果再用更落地的方式理解Web3.0,相比Web2.0服務端和客戶端都由一家公司包辦,Web3.0做了更精細化的分工,客戶端的功能A、客戶端的功能B、服務端的服務響應、服務端的文件存儲、服務端的數據認證等都可以由不同的企業和個人提供,通過一條區塊鏈來做“接口”。

因此,區塊鏈在定義平台規則之下的規則。這不是一種權力,更多是一種責任。區塊鏈同樣需要基礎技術維護,這樣的技術提供方不再像Web2.0時代的互聯網這樣無所不能,只提供最通用、一致性的能力——加密數據存儲、校驗、公私鑰識別計算、賬本維護、智能合約和上鍊查詢等通用型服務入口,以及面向監管的基本響應。

一個有趣的觀點是,Web3.0是一種“勞者有所得”的網絡結構,也可以用區塊鏈的“價值網絡”來形容。這種價值機制不僅賦予了原來活躍在網絡上的創作者、開發者,給予他們更為自由的空間和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了用戶,對自有資產的處置權,對流量價值的計量權,從而獲得公平的對待;並且賦予了平台,區別於區塊鏈底層平台,可以更準確地描述為應用平台,不用再獨自承擔海量的服務器維護成本、數據存儲成本、流量推廣成本,這是眾多互聯網平台燒錢後仍然無法盈利的根本原因。

Web3.0在我國何去何從?

回到開頭的話題,Web3.0這麼火,和我們國家的互聯網業態有關係嗎?我國的國情會歡迎這樣的新生事物嗎?

我個人認為答案是積極的。

我們國家面對Web3.0會有兩個主要挑戰:

其一是如何去蕪存菁。我們在面對區塊鏈行業的監管時已經有過思考和實踐,否決了發行數字貨幣的合法性,認可了區塊鏈技術的價值。面對Web3.0應該可以有相似的思考路徑和決策方式,規避其中和傳銷、集資詐騙、洗錢等負面效應相關的風險點,只保留其中對互聯網行業當前問題有實質“療效”的技術基因。

其二是如何納入監管。 Web3.0把過去一家企業提供的服務分解成了若干家,對於監管而言目標變得更分散,似乎監管成本更高。但實質上從監管的專業條線而言,反而更加清晰。網信關注的用戶隱私和國家安全問題主要從應用側服務商入手,央行和安全部門關注的反洗錢的問題主要從支付服務收單側入手,宣傳系統關注內容審核的問題從相關服務端入手,市場監管部門關注的有序競爭幾乎可以通過智能合約來自動化實現……一些通用功能可以通過底層區塊鏈提供合乎監管的接口規範來實現。

這裡我們先不衍生“共同致富”的命題,雖然Web3.0確實可能是這個題目的一種解法。我們暫時需要一種更為普適性的分析方法,來應對當下行業內隱藏的憂慮。

新事物的出現總有一個提出、了解、質疑、論證、接納或消亡的過程,這個過程仍然需要實踐的反复論證。任何技術問題同時又是市場問題,尤其是涉及到價值鏈條重新分配的重大技術迭代,都有曲折或激烈的演進過程。

真理越辯越明,Web3.0的價值,需要這樣一輪輪的探討。人們逐漸會發現,Web3.0的本質是開放和多贏的技術,是在Web2.0走到瓶頸(或者說“終極內捲”)、讓相關各方都騎虎難下的情況下,應運而生的新方案。所以Web3.0不是轟轟烈烈的“顛覆”,而是適者生存的自然進化。

這兩年有一種輿論趨勢,凡事要和宏大敘事、大是大非掛鉤,似乎我們做得成或做不成一件事主要取決於國家的態度,而不是我們個體和行業的努力。確實監管在經濟活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樣的觀察角度有必要,但不應該佔據我們普通人生活和思考的主要帶寬。

我們可以讓技術回歸技術,市場回歸市場,以具象的方式劃定可為的邊界,比較容易得到清醒的判斷和理性的結論。當然,我們也可以期待(但沒必要原地盼望)監管給予更多明確的指引。

人類面對文明演進中的若干重大選擇,很少是因為某種抽象的意義而吸引人,只有符合人們共同的現實利益才會在關鍵時刻凝聚人心,這也是我國互聯網行業迎來Web3.0發展的契機。

我們也在行業的激流中輕啟了一葉扁舟,期待在Web3.0的彼岸與各位相遇。

作者:零么宇宙創始人,信息安全專業出身,互聯網技術和區塊鏈行業從業者。

聲明:本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0x财经 立場,且不構成投資建議,請謹慎對待,如需報導或加入交流群,請聯繫微信:VOICE-V。

來源: 秦朔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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