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不時提上加密貨幣資產法案。雖然一些新聞稱這是“選舉後”,但昨天有報導稱,該問題已在總統府之前進行了討論,並討論了加密貨幣法草案應籠統地涵蓋的內容。
當我們收到這份草稿時,我們非常震驚。草案採用了全閉環系統,並提出了禁止性做法。在這個問題上形成了非常強烈的輿論,並且稍後試圖軟化草案。
根據議程上的消息,將有可能獲得CMB的許可,尤其是加密貨幣資產服務提供商運營,我猜有可能獲得央行的電子貨幣許可證,尤其是支付系統,根據MiCA 草案,該草案也在歐盟的議程上。因此,將有可能在更合法的基礎上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支付。
然而,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之前被列入草案,將被提上議事日程,以防止全球加密貨幣資產服務提供商未在土耳其設立。之前頒布電子貨幣法時也遇到過類似的情況。取消了在法律頒布前經營的公司獲得許可證的義務,並為與新法律的協調留出了時間。該法案也將適用於加密貨幣資產服務提供商。但是,如果公司想要在法律之後開始運營,則必須等待二級法規。我不認為這些二級法規會在兩年前準備好。同樣,在電子貨幣牌照中,它已經等待了多年的二級監管。
那麼,跨國公司在土耳其運營意味著什麼?特別要指出的是,他們成立公司是不夠的,而且還必須由銀行開設一個特殊賬戶,我們稱之為客戶賬戶,在TL購買加密貨幣。此帳戶並非為每個申請人開設。說真的,要求提供大量信息和文件。一些銀行要求填寫近40 個問題集,他們看公司的財務實力、公司強大的組織結構圖、網站的土耳其語以及所有合約的合法性。當然,除了這些,他們還可以提出很多條件。開設這些賬戶是不夠的。重要的是,客戶在這些賬戶中進行了加密貨幣購買和銷售。在過去的法律中,活躍的公司被授予特權,因為他們擁有既得權利。我們希望這也適用於本法。
最後,一些跨國公司在土耳其擁有獨立的法人實體。在這種情況下,由於只有土耳其的公司才能運營,我建議這些跨國公司收購他們在土耳其的公司。
Beştepe 會議後的帖子:對加密貨幣資產法有何期待?首次出現在比特幣新聞– Uzmancoin – 加密貨幣和區塊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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