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造一家真正的Web 3.0企業?

Web3.0概念再次引發創投圈、互聯網圈熱烈討論,打造一家真正的Web3.0企業,或許需要思維方式的大變革。

Web3.0思潮小議

Web 3.0 的概念並不新鮮,關於Web 3.0的討論甚至可以追溯到2006年。那一年中國互聯網開始步入大眾化時期,中國網民數量達到了1.37億,較2005年淨增2600萬,為歷年來增速最快的一年,人們開始習慣於以博客的形式在互聯網上發表各式各樣的內容。

早期的互聯網用戶只能被動地瀏覽網頁上的文本、圖像以及簡單的視頻內容,用戶能消費甚麼樣的內容完全由提供內容的平台決定;而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特別是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用戶不僅可以通過互聯網平台獲取信息,而且可以創造和傳播自己的內容並與其他用戶互動。

互聯網的這種顯著變化也被很多人認為是實現了從Web 1.0 到Web 2.0的跨越,互聯網的飛速發展,也讓人們開始對互聯網的Web 3.0 時代有了更多期待,希望3.0時代的互聯網能為人們帶來不一樣的體驗並且提供更多的便利。

知名互聯網專家郭濤2008年在其刊發的專欄文章[1]中,將當時人們對Web 3.0 的設想概述為:

  1. 一家網站內的信息可以直接和其他網站相關信息進行交互,能通過第三方信息平台同時對多家網站的信息進行整合使用;

  2. 完全基於Web,用瀏覽器即可以實現複雜的系統程序才具有的功能;

  3. 用戶在互聯網上擁有自己的數據,並能在不同網站上使用。

十四年過去了,再來看當初人們對Web 3.0 特徵的設想,前兩個已經基本實現。而第三個設想,用戶擁有自己的數據,卻在Web2.0時代成了奢望,各類互聯網平台牢牢地掌握著用戶的各項數據並且憑藉數據和算法來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即便一部分用戶對此頗有微詞,也絲毫不妨礙互聯網平台逐漸成長為巨頭進而獲得壟斷地位。

不過區塊鏈技術的誕生似乎讓互聯網上司空見慣的一切開始有了變化,分佈式和去中心化思潮讓一些人開始意識到,當初的Web 3.0 理想仍然有可能照進現實。從2021年底開始,Web 3.0 的概念再次引起了互聯網圈和創投圈的熱議,從Google Trends也可以看出,這一次Web3.0概念的熱度空前。

圖:Web 3.0 概念的熱度趨勢(2004至今)

來源:Google Trends

今年3月,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撰文指出[2],“Web3.0是用戶與建設者擁有並信任的互聯網基礎設施”,同時,“Web3.0是用戶與建設者共建共享的新型經濟系統”。 “Web3.0不僅賦予用戶自主管理身份,而且打破了中心化模式下數據控制者對數據的天然壟斷。分佈式賬本技術可提供一種全新的自主可控數據隱私保護方案。用戶數據經密碼算法保護後在分佈式賬本上存儲。身份信息與誰共享、作何種用途均由用戶決定,只有經用戶簽名授權的個人數據才能被合法使用。通過數據的全生命週期確權,數據主體的知情同意權、訪問權、拒絕權、可攜權、刪除權(被遺忘權)、更正權、持續控制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可以說,這一輪Web3.0思潮,如何讓用戶擁有更大的自主權是核心,應用的分佈式是基本要求。

Web3.0企業的衡量標準

Web 3.0在創投圈的熱度讓很多企業也開始思考如何向Web3.0遷徙,不過不同類型企業向Web3.0遷移的路徑一定是不同的,難度也因此有高有低,那些對區塊鏈技術有深刻理解和實踐的企業投身Web3.0的難度或許會相對較低。

參照一部分區塊鏈企業的實踐,以下是我們列舉的三項Web3.0企業衡量標準,可供想要投身Web3.0的企業做參考:

一是保證用戶或客戶擁有最大化的數據自主權,如何使用隱私數據信息均由用戶自主決定,這條標準也是衡量Web3.0企業的核心標準;

二是分佈式(去中心化)的組織架構,具體可以參考目前還在發展中的一些DAO(分佈式自治組織)的做法;

三是與以上兩個標準相適應的治理體系,即群體如何共同做決策以及分配利益的一整套制度。不過需要指出的是,組織的架構可以做到足夠扁平,但治理體係可能會是一塊兒非常難啃的硬骨頭。

對於以上三項標準,這裡也需要做兩點補充說明,一是用戶的數據自主權僅針對用戶在平台生成和留存的數據,也就是說不是所有數據都需要用戶參與治理;二是去中心化組織架構和治理體係不是絕對的,在需要中心化模式起作用以提高效率的地方可以由社區共同決定如何靈活處理。

此外,Web3.0時代的產品理念或許會有與Web2.0時代較大的不同。在Web2.0時代,平台可以根據獲得的用戶數據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並根據不同的應用場景通過一定的運營手段提高用戶粘性。而在Web3.0時代,由於用戶對自己的數據擁有足夠的自主權,選擇什麼樣的平台也在自主權範圍內,因此平台繼續沿用以往封閉生態的做法將不再奏效。如果說Web2.0時代各平台需要“收割”的是用戶數據,那麼Web3.0時代,用戶的注意力(或者說時間)才是真正需要被“收割”的。

參考資料:

[1] 郭濤,“WEB3.0 時代已悄然來臨”,《軟件工程師》,2008年第8期;

[2] 姚前,“Web3.0:漸行漸近的新一代互聯網”,《中國金融》,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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