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事物總是會挑戰現有的法律。沒有永遠完善的法律,只有持續不斷修改更加完善的法律。元宇宙作為新的事物,正在衝擊著如今社會、經濟等元素,也包括了法律。那麼在元宇宙中究竟會有哪些法律問題呢?
虛擬現實性騷擾事件不斷
2022年6月2日,Meta的Horizon Worlds平台上,一位女性心理治療師曾遭遇性侵犯,並在論壇上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此女性在加入不到60秒時就被三四個有男性聲音的玩家進行了語言騷擾和性騷擾。他們“輪姦”了她的虛擬形象,還拍下了照片。該女性表示這是一場噩夢,她被嚇得僵在原地,甚至來不及設置安全屏障。
上述新聞的傳出導致人們對於元宇宙的法律以及規範的思考。
虛擬現實設備使人們在虛擬空間猶如身臨其境,我們的虛擬形像或頭像也可能遭遇來自其他人的不當觸摸和侵犯,造成一場虛擬現實的性騷擾。
The Extended Mind(一家虛擬現實的戰略研究機構)在2018年發布的報告中顯示,他們一共訪問了600多名VR用戶關於虛擬現實的社交體驗。調查報告結果顯示,當中36%的男性和49%經常使用VR技術的女性經歷過性騷擾。可見性騷擾等問題到了虛擬世界甚至是元宇宙中都將會繼續存在,甚至是相比於現實世界更加的惡化。
一位VR遊戲的玩家也曾發文表示,自己在一款VR遊戲裡進行VR睡眠的時候被襲擊了,或者說遭遇了VR“強姦”。雖然沒什麼肉體上的傷害,但心理上仍然很難受。 2016年10月,一名VR遊戲玩家Jordan Belamire在Medium(國外的知乎)上寫了一封公開信,描述了在Quivr(一款玩家作為弓箭手射擊殭屍的遊戲)中被猥褻的經歷。
自從Meta於2021年開放了虛擬現實社交媒體平台Horizon Worlds之後,就屢屢傳出相關的新聞。 Meta的一名測試人員就報告了自己遭遇的騷擾。 2021年11月26日,該測試人員在Horizon Worlds上被一個陌生人猥褻,後來將其經歷發佈在測試組。
然而Meta對此給出的回應是Horizon Worlds有提供安全區工具,此工具是Horizon Worlds安全功能的一部分,測試人員可以使用此工具來保護自己。安全區其實是一個保護性氣泡,用戶在感覺受到威脅時可以激活,激活之後,其他人不可以觸摸他們,也不能與之交談或互動。雖然Meta發布了相關的功能,但仍然會無可避免的對當事人產生心理陰影,並且如何處罰相關人士仍然未知,而這或許是未來元宇宙落地時需要面對的法律、道德以及監管上的問題。
虛擬顯示性騷擾算是性騷擾嗎?
毋庸置疑,此答案為是。然而由於虛擬現實的特殊環境,當虛擬形像被侵犯時不會造成肉體上的危害,但卻會造成心理上的打擊。而這也是爭議的部分。
對此,有學者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印度孟買精神病學會長Avinash D’Souza表示,VR性騷擾是另一種形式的性騷擾,因為虛擬形像是用戶的延伸。俄亥俄州立大學研究虛擬現實社會影響的副教授Jesse Fox表示,人們應該記住,性騷擾永遠不止是身體上的。它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虛擬體驗。華盛頓大學專門研究網絡騷擾的Katherine Cross教授稱,當虛擬現實為你創造身臨其境的真實感時,在這種環境中的惡毒行為自然也是真實的。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VR性騷擾由於身臨其境的體驗,更接近於真實,給玩家帶來的傷害也更深。這是一種更嚴重的性騷擾。在虛擬現實環境下,虛擬形象就代表著用戶自己本身。如果有人試圖在虛擬現實環境中進行不當觸摸,那就是在間接針對用戶本身。並且用戶都不約而同表示在虛擬世界遭遇性侵事件的感受、衝擊和現實世界沒什麼兩樣,不適感甚至更為強烈。也就是說,這種看似是沒有肢體接觸的侵犯,實際上給受害者帶來了情感傷害。
在性騷擾的廣泛定義中,從來就不止包括身體實際上受到傷害,當我們在互聯網上收到騷擾性的評論或私信時,這當然構成了性騷擾。當環境變成虛擬平台時也不例外。
元宇宙虛擬人面臨的法律問題
虛擬人是元宇宙的一個重要元素。然而虛擬人的存在也會產生一些法律問題。 2022年的一個跨年晚會中,“鄧麗君”虛擬人在舞台上與真實世界的歌手深情對唱。再現已故歌手,讓人懷念曾經的時光是好的。然而此事件卻會引起一個問題,即用虛擬人已故藝人進行表演,是否需要其家人授權?是否會造成侵權的問題呢?
如今隨著科技越來越發達,越來越多的虛擬人走進自然人的生活,會引發越來越多的法律問題。如今國外YouTube已經有許多虛擬主播,24小時不間斷直播唱歌等等。如今這方面在法律上的糾紛還比較少,但在未來一定會產生法律的問題且需要人們制定相應的策略來面對。
首先是倫理上的問題。如果一個現實人與虛擬人結婚,法律上承認嗎?來自日本的近藤明彥和他的妻子初音未來(虛擬人)在2018年舉行了非正式婚禮。近藤明彥邀請他的家人和同事們參加婚禮,但所有人都沒來。社會能夠接受現實人與虛擬人之間的婚姻嗎?當發生法律上的糾紛時候,該如何解決?當虛擬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時,該如何看待?虛擬人需要另外一個法律來製約嗎?這些倫理上的問題未來都需要人類去思考以及面對。目前在虛擬人倫理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和倫理規範尚待完善,存在潛在風險。虛擬人帶來的沉浸式體驗可能會對人們的精神、心理狀態帶來影響,改變人們在現實世界的日常行為和方式,甚至可能會產生暴力傾向,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都需要人們在未來製定策略。
再來則是犯罪等問題。有心人可以利用虛擬人來進行犯罪。例如2005年,有人利用軟件在虛擬生命遊戲內毆打虛擬人並掠奪他們的財物,然後變賣成為現實世界中的金錢,被日本警方拘捕。又或是2008年,日本一名女子在網上與一名男子“相愛”並結為“夫妻”,因遭“丈夫”拋棄,該女子用黑客手段入侵“虛擬丈夫”個人電腦,將“虛擬丈夫”的“虛擬分身”殺死,日本警方以涉嫌非法侵入計算機和製造虛假電子數據對該女子進行拘捕。利用虛擬人來進行相關的犯罪該如何判罰,現有的法律或許沒有明確定義。然而隨著相關科技的成熟,未來此類事件必定會層出不窮。
再來則是肖像權的問題。在元宇宙裡會建立大量虛擬形像或是虛擬人。那麼虛擬形象和虛擬人如果使用了現實世界人們的肖像,是否涉及侵權以及肖像權上面的法律問題呢?例如將一個明星的臉複製到一個虛擬形像上進行售賣盈利,有沒有對該明星造成侵權以及傷害呢?這或許需要交給相關法院來進行裁定。此外,適用哪個國家的肖像權法律也是一個問題。元宇宙是個沒有國界的虛擬世界,一個亞洲用戶侵權了美國的藝人肖像權,那麼這名美國藝人到底該在哪個國家起訴呢?
最後則是虛擬人著作權的問題。虛擬人物的形象通常可以作為美術作品來獲得保護。扮演自然人的虛擬人需要得到其本人的授權,而重塑已故藝人的虛擬人需要得到已故藝人的家人或生前簽約演藝公司的授權。虛擬人創作的作品,由創造虛擬人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享有著作權。但憑空生成的虛擬人其著作權屬於該創作者嗎?現有的法律也未必能夠很好的覆蓋此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