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NFT藏友:維權之路如何不“漫漫”?

近期,陸續接到藏友們的留言和來電,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我們,鑑於諮詢量巨大,我們將共性問題總結出來,供大家參考。

由於國內目前數藏平台數量眾多且經營模式千差萬別,今天颯姐團隊只能以較為抽象的方式,為大家分析一般情況下,數藏消費者的維權方式和路徑選擇。請讀者註意,本文不是正式法律意見,僅是一般性普法。我們強烈建議大家在處理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具體案件時,諮詢專業律師,颯姐團隊一直都在。

一、真數藏還是假數藏?

目前國內市場的數藏平台良莠不齊,其中亦有假數藏平台濫竽充數,以數藏之名掩蓋犯罪之實,所以對於數藏平台暴雷的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假數藏在創設之初,便已經決定其最終邁向死亡的命運,而對於真數藏而言,在平台沒有違規行為的情況下,暴雷多是因為平台方經營不善。

NFT行業在目前國內監管並不明確,法律定性也並不清楚的情況下,入局NFT是存在一定風險的,致使平台方經營不善的原因可能來自各方面,借款方自身經營決策失當導致企業資金周轉不靈,或者是受經濟形勢、政策變動的影響而陷入經營困境,這都是企業運營中常見的商業風險。

如果藏友能與平台達成合意,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對於藏友、平台以及前端IP來說無疑是最好的結果。以書面協議的形式將雙方合意固定下來,以防止被開空頭支票。即使平台方未能如約履行,藏友亦可以拿著有效的協議去約定的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刑事報案還是民事起訴?

每位藏友在平台“暴雷”後,最關心的問題還是自己如何在這種情況下拿回自己的資金,避免或者盡可能減少自己的損失,此無外乎刑事和民事兩種途徑,兩者各有優劣,下文進行詳細的說明,供藏友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一)民事訴訟

藏友如果無法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那麼民事訴訟會成為接下來的選擇。藏友可以拿著與平台方簽訂的有效用戶協議前往約定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平台方履行合同內容。

民事訴訟的優勢在於容易啟動,藏友在民事程序中可以掌握一定的主動權,判決具有強制力、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民事訴訟的過程中會產生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同時由於法院近年來“案多人少”,民事普通程序加上後期的執行大約需要一到兩年的時間。

更令人頭疼的是“執行難”的問題,即使藏友的訴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也投入了律師費、訴訟費,如果平台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也只能表示無能為力。

(二)刑事報案

如果平台有搭建資金池、虛構NFT藏品等違法行為,平台方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等犯罪。符合法律法規的數字藏品平台多是一種信息中介,僅為IP方和藏友之間搭建信息平台,促成雙方交易。但是一些平台由於自身規模有限、找不到足夠的有實力的IP方等原因,會虛構數字藏品或者發行侵權數字藏品以吸引藏友。

特別是對於與實體資產對接的數字藏品,平台為了不斷獲利,不停地製造新的假數字藏品,卻實際上沒有相應的實體資產的支撐,平台漏洞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最終無法收場,平台暴雷。建議藏友前往公安機關報案,根據《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中的規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三、現實很骨感

第一,在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當中,被害人除本金外,投資人的其他損失並不能得到賠償,其無權要求被告人歸還法定範圍內的利息、違約金或滯納金,乃至遲延履行的利息。

第二,退賠率低,某市法院裁判的8起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中,判決追繳14256.3萬元,但實際追繳僅為2177.7萬元,追償率約為15%,追償率最高的一起案件也僅有50%。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法院對於被告人對被害人的退賠情況、對被告人財產的追繳情況,僅作為酌定的量刑情節,這使得被告人退賠的積極性不高;另一方面,平台方想退賠也有心無力。

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後,藏友也很難再控制訴訟節奏,從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到法院將集資款退還給藏友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時間,而涉眾金融犯罪案件的特點即是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最後的退賠工作也是一項浩大的工程。

四、公安不立案,可自訴

《刑事訴訟法》第三編第二節自訴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受到刑事追究,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檢察院承擔部分罪名的偵查工作)不予追究的,可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也就是說,如果公安機關對互聯網金融刑事案件,遲遲不立案,被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但應該承擔證明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

第二百零四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到法院起訴被告人,需要準備《刑事自訴狀》遞交給被告人註冊地或犯罪行為實施地等人民法院,根據北京某法院提供給公眾的刑事自訴狀模板,我們略作修改,提供給大家備用。

刑事自訴狀模板

自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住址

(自訴人無法告訴或者不能親自告訴的,自訴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代為起訴)

被告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電話、住址、對被告人出生年月不了解的,直接寫年齡;如被告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註冊地、三證號碼、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聯繫方式、實際經營地等

案由和訴訟請求:寫明控告的罪名和具體訴訟請求,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罪名多為:刑法第192條集資詐騙罪、第266條詐騙罪、第224條合同詐騙罪等(由於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侵害法益為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據兩高一部司法解釋,集資群眾的法律地位是集資參與人而非被害人,因此,刑事自訴不一定能立案成功)

事實與證據:被告人事實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危害後果等。

上述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附有書證、證人證言(證人聯繫方式要註明)、數據電文等原件和復印件。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X份(自訴狀副本份數應當按被告人的人數提交)、證據材料等

自訴人:親筆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一)被害人身份證明材料

證明被害人身份的材料,在各地法院略有不同,我們以北京某中級人民法院的標準為例:

被害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核對,複印件和原件內容無誤的,應當收取複印件,將原件退還給被害人;

沒有居民身份證的,需提交戶口簿、軍官證、護照等能夠證明身份信息的證件及復印件;

被害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向法院提供營業執照或證明該組織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復印件;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及職務證明,並加蓋公章;

委託律師代理的案件,不需要當事人身份證證明原件。

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近親屬可代為起訴。其中,近親屬的範圍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律淵源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二)哪個法院管轄?

對於可能被判處無期或者死刑與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的犯罪,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當事人可以向中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訴。

一般而言,刑事自訴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向中院提起刑事自訴,應當提供犯罪地在其轄區的證據。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管轄權衝突問題,如果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互金涉眾案件,基本都具有這個特點),那麼,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起訴及受理

根據相關規定,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自訴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法院不予受理。

請注意,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雖說颯姐團隊律師均有刑法背景,但也不希望全世界都是刑事訴訟,尤其是涉及經濟犯罪案件,我們向來主張:如果可以談判解決,盡量先談,刑事立案一旦成功,再談的意義就很有限了。

群體之間的利益協調與平衡是一個難題,平台及其代理人如果出面,往往得不到群體的認可;辦案機關的人往往又沒有時間精力;協會的工作人員確實忙到不可開交無法一一照顧;最高效的還是藏友群體自身形成“授權代理”結構,由專門的委員會進行統籌立案與否的談判。同時,一旦刑事立案之後,藏友可考慮及時足額報案,防止最終財產分配時有遺漏(但注意,切勿形成群體性事件,於人於己都沒有益處)。

鑑於刑事程序週期的冗長,沒有1.5-2年很難走完一個案件的全流程,在判決生效之前,所有人都無權處分涉案資產,包括平台自身和辦案民警,只有當案件結束後,由法院執行庭進行資產處置,所以,涉刑案件的等待週期確實較長,藏友務必了解並儘量克制急躁情緒。

五、“搖車”還是“下車”?

每一位藏友都不希望自己的血汗錢白白流失,“搖車”還是“下車”的問題,不得不慎重考慮。一旦出現群體性事件,藏友追回資金更加難以保障,而且可能會因為不理性的維權使得自身陷入犯罪的泥潭,對於整個數字藏品行業而言,更是毀滅性的打擊。整個行業可能因此錯過發展的機會,就算之後花費10年、20年的時間也於事無補。

此外,一旦刑事立案,平台老闆本人的還款意願隨即大打折扣。就團隊的經驗,公訴刑事案件一旦立案,涉事人員會被紛紛帶進警局,有的進行詢問,有的進行訊問,通常很快可以劃定“嫌疑人范圍”,畢竟公司組織架構一目了然,員工之間也能夠印證。因此,很快平台CEO、COO、CFO等就會被採取強制措施,也就是刑事拘留,這時候他們已經基本與外界隔絕,手機等通信工具被扣押。

此時,通常是平台老闆和高管的太太們著急救人,聘請律師,找熟人,與藏友協商等,但其本身掌握的社會資源有限,也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藏友此時能拿到的錢款較少,甚至沒有。

六、如何甄別合規平台?

(一)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資質

對於數藏平台而言,有兩項必須取得的牌照,那就是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與安全評估報告、《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如果平台並沒有此兩項牌照而從事相應的數藏業務,那麼就存在合規問題。而且根據數藏平台具體應用的不同,還需要具備《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拍賣經營批准證書》等不同的牌照,才能夠達到合規的最低要求。

(二)平台是否具備相應實力

對於挂靠一些著名IP的數藏平台而言,平台是否具備相應與著名IP合作的實力就是不得不考慮的內容。一個此前名不見經傳沒有任何背景的數藏平台,平台中卻包含了諸多明星、動漫人物等相關數字藏品,其真實性就不得不讓人懷疑。

(三)平台前身是否有不利消息

目前數字藏品平台諸多,已有“亂花漸欲迷人眼”之兆,甚至之前一波搞資金盤的已經進入NFT,了解平台的前身今生,才能不會誤入迷壇,竹籃打水一場空。

寫在最後

藏友需要維權,數藏行業亦需要發展,依法維權、理性維權,才是藏友的正確解決路徑。了解法律常識,理解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節奏,才能不被“以訛傳訛”,做到心中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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