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服貿會“世界前沿科技大會——元宇宙與數字經濟論壇”上,《數字藏品合規評價準則》(團體標準)正式發布,該《標準》從源頭對數字藏品的定義、合規發行及流轉進行規範,同時《標準》還明確提出,數字藏品僅限於使用目的流轉,不可開展炒作、洗錢、代幣化、金融化、證券化等掛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轉。此外,本次正式發布的數字藏品《標準》根據國家現有法律法規給予數字藏品準確定義。 《標準》提出,國內發行的數字藏品一般指一種限量發行的虛擬文化商品,包括數字形式的圖片、音樂、視頻、3D模型等形式,通過區塊鏈技術對其發行、購買、使用等流程進行記錄,使其具有唯一性、不可複制、不可篡改、永久存證的特徵,又稱為“數字藝術品”“虛擬數字商品”。現階段,數字藏品較為準確的定義為“數字藏品是數字出版物的一種新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