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9月15日美SEC主席Gary Gensler參加參議院銀行、住宅和城市事物委員會(Committee on Banking, Housing, and Urban Affairs)“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督”聽證會上對加密市場做的最新表態。
證券法的核心原則適用於證券市場的各個角落。加密市場的投資者和發行人應該從使我們的資本市場成為世界上最具流動性和創新性的相同黃金標準中受益。
在加密市場的近10000種代幣中,我相信絕大多數是證券。證券法涵蓋了這數千種加密證券代幣的提供和銷售,要求這些交易根據可用的豁免進行登記或進行。因此,我已要求SEC工作人員直接與企業家合作,讓他們的代幣在適當的情況下作為證券進行註冊和監管。鑑於加密投資的性質,我認識到靈活地應用現有的披露要求可能是合適的。
穩定幣具有與貨幣市場基金、其他證券和銀行存款相似並可能與之競爭的特徵。目前,它們主要用作參與加密平台的手段,或用作加密平台內部的所謂結算代幣。根據它們的屬性,例如這些工具是否通過關聯公司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支付利息;使用什麼機制來維持價值;或者如何在加密生態系統中提供、銷售和使用代幣,它們可能是貨幣市場基金的股份或其他類型的證券。如果是這樣,他們將需要註冊並提供重要的投資者保護。
鑑於大多數加密代幣都是證券,因此許多加密中介——無論他們稱自己為中心化還是去中心化(例如,DeFi)——都在進行證券交易,並且必須以某種身份在SEC註冊。我已經要求員工與加密中介合作,以確保他們註冊他們的每一項職能——交易所、經紀自營商、託管服務等——這可能導致他們將職能分解為單獨的法律實體,以減輕利益衝突並增強投資者保護。
我還要求員工與在其他監管良好的市場開展業務並希望進入加密市場的公司合作。這些傳統金融中介機構表示有興趣為加密市場的投資者提供服務,並遵守經過時間考驗的投資者保護規則。現有的加密安全中介機構也需要遵守投資者保護規則。我們資本市場中的所有中介機構都應該在公平的競爭環境中競爭並遵守規定。
正如我之前所說,少數代幣可能是非證券加密代幣,儘管它們可能代表加密市場總價值的很大一部分。因此,我已要求工作人員在註冊加密證券中介時推荐一種途徑,以允許加密證券和非證券加密代幣相互交易。就加密中介機構可能需要在SEC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進行註冊的情況而言,我注意到我們目前在經紀自營商領域和基金諮詢領域擁有雙重註冊。
我期待與國會就與加密市場相關的各種立法舉措進行合作,同時保持我們目前擁有的強大權力。讓我們確保我們不會無意中破壞100萬億美元資本市場的證券法。證券法使我們的資本市場成為全世界羨慕的對象。
Gensler在聽證會後的發布會上表示,允許持有者“質押”其PoS代幣的加密貨幣和中介機構可能會通過Howey測試。 …..如果像加密貨幣交易所這樣的中介機構向其客戶提供質押服務,那麼它“看起來與借貸非常相似——只是標籤有所改變。”
注:Howey測試被法院用來確定一個資產是否為證券,此次聽證會恰逢以太坊轉向PoS,這意味著PoS的以太幣可能會觸髮美國證券法。但Gensler在評論質押和PoS代幣時沒有特別提到以太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