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out的共享經濟回來了嗎?

最近網絡上關於共享充電寶”價格刺客”的新聞突然火了起來,記得上次共享充電寶這樣火爆,還是2013年思聰哥哥發文唱衰共享充電寶。

那一年被稱為是共享經濟的元年,九年之後的今天“共享”一詞再次出現在大眾目光中,烈火烹油般地花團錦簇之後,多了一些對這個行業的唱衰之音。如此背景,颯姐團隊不禁要問,共享經濟如今怎麼樣了? 2022年已經是共享經濟的末路了嗎?

什麼是共享經濟?

要弄清共享經濟的行業走勢,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到底什麼是共享經濟. 回答這個問題,不妨從先從語源入手。經濟是一個舶來詞彙, 根據《辭海》第七版,是指一種包括產品的生產、分配、交換或消費在內的活動;共享則出自《東周列國志》,指將一件物品的使用權與其他人共同擁有。單從語義來看,共享經濟就是一種與他人共同擁有使用權的生產交換方式。從實際使用場景來看,共享經濟的語義經過了三次大的流變。

很多讀者可能認為“共享經濟”成為一個整體詞彙是近年才有的,其實不然,目前從知網上能找到最早與共享經濟相關的論文出自1996年的《改革與理論》雜誌,在其中一篇文章中,作者指出共享經濟是一種”共同擁有產權、共同組建企業、共同創造價值、共同承擔風險、共同分配收益的經濟。”很顯然這一時期的共享經濟還是在聚焦一種分配方式。

語義的大幅度流變出現在2013年, 這一年, 《經濟導刊》發布了一篇文章分析崛起中的共享經濟,其主要分析對象就是著名海外民宿平台”愛某迎”。在這一時期的文章中,共享經濟被認為是一種資源再利用的典範,是個人將自己閒置的資源通過平台進行出租,套用一句著名的廣告語就是”平台不生產資源,平台只是大社會的搬運工”。讀者熟悉的各種打車軟件就是典型代表。

共享經濟的第三次語義流變出現在2015年。這一時期,廣義的共享經濟甚至已經不再局限於提供”閒置資源”交換服務,平台開始自己下場提供資源。在知網上以”共享經濟”為主題進行發文數量檢索,觀察結果的可視化分析可以發現,對於共享經濟的研究在2018年有了井噴式的發展,這一年,也是某小黃車和小紅車競爭到了白熱化的一年。一夜之間各種”共享”雨後春筍一樣拔節生長,共享洗衣機、共享睡眠艙、共享充電寶等等。所有以租為內核的服務都被掛上了共享的符號。如果把之前以”愛某迎”為代表的只整合”閒置資源”的企業稱為”原教旨共享經濟”,那麼之後以”共享單車”為代表的企業直接下場創造資源進行出租就應該是”廣義共享經濟”。

(數據分析來自知網)

共享經濟走向末路了嗎?

可以發現,共享經濟的熱度從2018年之後有了一個斷崖式的下跌,熱度散去之後,共享經濟走向他的末路了嗎?颯姐團隊認為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展報告(2022)》,2021年我國共享經濟繼續呈現出巨大的發展韌性和潛力,全年共享經濟市場交易規模約36881億元,同比增長約9.2%;直接融資規模約2137億元,同比增長約80.3%。

分析國家信息中心從2019年到2022年的行業發展報告可以看出,2018年之後,雖然共享經濟的熱度降低,但是共享經濟的市場規模卻在逐年增長。以共享充電寶為例,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的市場分析報告,從2018年下半年起,共享充電寶的頭部玩家陸續宣布實現盈利,2021年某獸充電宣佈在境外上市,彼時市值已超20億美元。

更何況,隨著區塊鏈與物聯網相結合,NFT與現實世界中的特定物綁定,可以解決傳統共享經濟中核心痛點。在傳統的共享經濟中,一個令企業老大難的問題就是共享租賃物的維護問題。由於共享經濟中租賃物被多次流轉,租賃物被損毀破壞的現象時有發生,而損壞責任又常常難以界定,導致取證困難。而現在發展的NFT+物聯網就可以藉由區塊鏈無可比擬的存證功能,使得每一次流轉都能以低價有效的方式固定下來,大大降低企業的維護成本。

除此之外,一種新興的共享經濟正在走入人們的視線,與傳統的共享經濟中企業對接C端用戶,為普通個體提供小件共享租賃服務不同,一些企業已經嗅到行業的風向,開始向企業提供大件的共享租賃。疫情之下發展出了在一些特殊行業,企業往往會暫時性地需要某些特定的大件物品,而這些大件物品在使用過後又只能閒置,將服務對像對標C端, 為這些企業提供共享服務,也是共享經濟的發展方向。同樣的,NFT+物聯網所具有的證據留存特性也將為這種模式的企業與企業合作提供信任背書。

寫在最後

共享經濟的發展中確實存在著一些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許多共享其實是傳統的租賃行業套上了新的衣服, 而這之間就存在著新的法律風險。例如在之前被叫停的共享睡眠艙,舊瓶換新酒不能掩蓋其提供住宿之實,還是要遵守國家有關酒店行業管理規定。包括之前共享單車的押金政策,也是在押金和融資的邊緣徘徊,遊走在法律的底線。

隨著新技術的發展,必然會出現法律的暫時性滯後,顯露管理的“偽真空”地帶,看似沒有法律規範,實則一些企業已經走在違法甚至犯罪的邊緣。在這裡颯姐團隊也要提醒各位讀者,站在風口起飛,也要時刻抓緊法律這張“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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