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於11 月1 日宣布,其加密貨幣Token 制度已在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經濟特區生效,過渡期為六個月。新制度是DFSA 的第二輪法規,以2021 年10 月在DIFC 引入的投資代幣法規為基礎。
#DFSA 為希望使用這一新資產類別的客戶發布了關於#CryptoTokens 的規定。
這擴大了中心可用的虛擬資產製度的範圍,建立在2021 年10 月宣布的#InvestmentTokens 法規的基礎上。 pic.twitter.com/OJX7frlVqc
— DIFC (@DIFC) 2022 年11 月1 日
加密貨幣代幣被理解為除先前定義的投資代幣之外的任何代幣,但實用代幣、不可替代代幣、中央銀行數字貨幣、隱私代幣和算法代幣除外。按照既定的申請流程,DFSA 必須識別代幣才能在DIFC 中使用。穩定幣(“法定加密貨幣代幣”)受額外要求的約束。
新制度涉及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以及服務提供商的消費者保護、市場誠信、監管和財務資源。這些規定是在三月份的一份諮詢文件中首次描述的。該文件經歷了廣泛的評測過程。
DFSA 首席執行官伊恩約翰斯頓說:
“我們制定全面的加密貨幣代幣制度的工作考慮了廣泛利益相關者的反饋。 它旨在在鼓勵DIFC 創新和保護這些金融產品的消費者之間取得平衡。”
DIFC 擁有超過4,000 家公司,這些公司受該中心自己的法律和法院系統以及特殊稅收協議的約束。它成立於2004 年。 DFSA 僅監管DIFC。
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 於3 月成立,負責監督酋長國其他地區的虛擬資產,包括迪拜多種商品中心等其他自由貿易區。它已獲得多家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公司的許可,並在The Sandbox metaverse 開設了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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