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創作者,不願意為平台打工。
來源:“洞見新研社”(ID:DJXYS-0309),作者:劉然
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一文中曾指出“手推磨產生的是封建主為首的社會,蒸汽磨產生的是以工業資本家為主的社會。”
套用馬克思的邏輯:互聯網產生的是以平台企業家為首的社會。
這個邏輯推斷從以往的視角來看似乎無懈可擊,但在Web3興起的今天看,這個推斷便僅局限於Web2時代。
經過2021年的蓄勢狂奔,元宇宙從此前的“玩概念”到現在的項目落地,逐漸“脫虛向實”。
比如在2022互聯網大會上,騰訊開始疏通產業鏈,著手解決真實場景中的問題;阿里除去投資了國內知名AR眼鏡製造商Nreal外,還宣布計劃在2023年推出用於虛擬會議的增強現實眼鏡。
當然,這些都是基於產業角度。
對個人來說,在創作者經濟日益增長中,個體參與web3的門檻不斷降低,以Web3為底色的創作者經濟開始替代Web2。
隨著Web3、NFT、DAO和加密技術的發展以及新冠疫情的爆發,創作者經濟也迎來一個新的轉折點:從受制於平台的Web2轉向個人佔據主觀能動性的Web3。
01 Web2與Web3,從注意力向生產力突圍
創作者經濟並非新概念,而是與Web的迭代息息相關。
Web1只有少量創作者,且價值隻流向以企業為主的開發者。
Web2則創作者經濟井噴的時代。由於像抖音、快手、B站等互動型平台的活躍,Web2的創作者經濟得以快速發展,另一方面,由於疫情改變了大家線下的購物渠道和方式,內容創作進程加速。
YouTube去年十月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稱,由大規模視頻服務帶動的“創作者經濟”在美國支持了相當於39.4萬個全職工作。這裡的創作者經濟就主要依靠Web2模式,其中一大部分依靠於TikTok。
不過,Web2的創作者經濟已在當前出現各類問題,如利益分配不均,受平台算法機制影響較大,在區塊鏈、AI等技術的發展下,Web3的創作者經濟應運而生,解決了其中一部分問題。
那麼,Web2的創作者經濟和Web3的創作者經濟有何不同?
博客、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出現,可以使創作者從支持的粉絲上或者廣告商拿錢,如公眾號內容付費,微博廣告,包括直播等互動形式。在此過程中,體現的是web2創作者經濟。
Web2 奉行著亞馬遜創始人傑夫·貝索斯提出的“Get Big Fast” 口號,以流量為王。
其中為代表的就是通過Roblox製作的遊戲和TikTok上的短視頻。這兩大平台均是由用戶生產內容,而非平台生產。
在Web2時代,Roblox、Tiktok和其他UGC平台都是完全擁有內容的所有權的,如果平台突然改變收益分配方案,那麼用戶對於自己創作的內容就沒有轉讓權、銷售權、追索權。簡單來說就是,Web2的創作者沒有內容所有權。
Web3是基於區塊鏈基礎設施的新一代互聯網,與此前最大的不同在於,除消費、創作外,用戶還能自由使用自身創建的數據內容,不受平台的限制。
Web3的本質是先進的生產力,作者可以通過代幣直接變現,通過數字媒體的確權,不僅保護了創作者的版權收益,還提高了創作者對其內容的掌控度。
當前,Web3創作者經濟應用場景涵蓋內容創作、社區建設、粉絲激勵、資產管理、NFT發行和交易,已形成相對完整的價值鏈條,有變現路徑。
同時,創作者的收入也不再取決於發行平台,對創作來說平台的收入也許主要來自廣告,比如在抖音上發布視頻,所有內容都是受制於抖音的平台機制,包括流量算法,內容機制等,無論是內容還是操作權限,用戶的一切產出都在平台的操控之中。
且Web3將貨幣化轉變為了所有權,像去年大熱的NFT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NFT能夠將內容所有權及其控制權還給創作者。
其次,創作者的作品、內容在Web3中能夠實現產權化。產權化並非是判斷作品價值幾何,而是用於界定所有權的歸屬,比如知識產權的保護,抄襲的界定,原創內容的認證。
02 創作者工具乘勢而起
當前的Web3創作者平台也逐漸走入資本視野,Web3影片、直播平台Stacked獲1290萬美元融資,Web3創作者經濟平台Darkblock已在去年宣布完成17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
目前也有各類創作者平台開始,比如Unite.io透過區塊鏈技術發展新形態的創作者經濟,讓創作者的收入不受平台限制,像身兼主持、歌手、Youtuber等多元身份的阿達也正式入駐了Unite.io。通過提供資金、技術、運營支持來投資於創業者的CreatorDAO。
在創作者經濟的發展上呈現出“整體向前,局部多元”的發展路徑。
從整體發展來看,InfluencerMarktingHub的報告顯示,創作者經濟的規模已達到1042億美元。同時一項研究還指出,未來五年內將有10億人自我認定為創作者,僅在2021年就有創紀錄的13億美元投入到了創作者經濟領域。
國外也不乏創作者經濟領域的獨角獸,在2021年,就有11家公司躋身於“獨角獸俱樂部”,2022年也有三家新創作者公司成為獨角獸。
2020—2022創作者經濟獨角獸企業
其中,北美是最大的創作者經濟體,在144家創作者經濟公司中,多數處於美國,其中歐洲僅18家企業。
從局部發展來看,海外市場已經呈現出更加分散的競爭格局,各細分領域持續誕生諸多創業型公司為創作者提供各類服務。
當前僅支持直接變現的Web3平台就劃分為6大類。
社區代幣:支持創作者以加密原生方式將參與行為變現的平台,如COllab.Land,Bonfire,Buildspace等平台。 NFT市場:幫助創作者通過數字資產變現的市場,如ArtWallStreet,Async Art,Autograph,DeFine等。邊玩邊賺:Admix,BAYZ,Carry1st,Clytie等內容創作:Glass,Glowstick,Livepeer,Mirror等元宇宙:Bullieverse,Decentraland,Genies,Hyaliko等音樂:Afterparty,Audius,Beatoven,CurrentsFM,Dequency等
在Web2時代中,像抖音、B站等視頻平台只向創作者支付其視頻在瀏覽量基礎上產生的部分廣告收入。 Web3視頻平台Glass,旨在改造互聯網視頻,允許創作者將其“視頻內容貨幣化”。
Glass的模式允許關注根據視頻的質量來決定其貨幣價值,可以用戶通過購買NFT來解鎖視頻,或粉絲可以收集免費觀看的視頻來添加到他們的NFT合集。
不過,當前Web3正處於夯實地基的階段,離實現Web3的龐大願景還較遠,其工具還處於探索階段,現有的Web3工具多數集中在Web3郵箱、財庫管理、文件簽署等。
Web3工具的主要應用
無論是Web2還是Web3的創作者經濟,都離不開創作者工具的發展。目前創作者的主要工具依舊源自Web2時期,其Web3創作工具使用者多為Web3從業人士。
當前的創作者逐漸呈現出大眾化、低門檻的創作者趨勢,從較專業的3D、虛擬內容向音視頻、直播內容轉向,包括創作更為簡單的靜態圖片及文字內容。
Web3的去中心化特徵,保障了其創作者的內容質量不受流量裹挾,由此Web3的創作者工具發展呈現出多元化、專業化的趨勢。據艾瑞諮詢發布的《2022年互聯網創作者經濟白皮書》顯示,近八成核心創作者對未來嘗試新的創作模式和工具(如使用虛擬形象、創作3D、VR內容等)持積極態度。
按照此邏輯看,專業的第三方工具將重新站入風口,吃到時代紅利。
Adobe是全球最知名的專業化第三方工具之一,其專業是公司的代名詞,包括音視頻編輯、排版設計、網頁設計、矢量設計等產品,旗下的PS、AE、AU等產品風靡全球。 Web3創作者經濟的到來,或將為Adobe帶來又一春。
國內市場也有發力於數字創意軟件領域的產品:
2021年部分典型數字創意軟件及工俱全球下載量
03 去中心化,仍是美好願景
說到創作者經濟,就不得不談到DAO。
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發展催生了Web3的創作者經濟,它將來自世界各地不同領域的創作者匯聚一堂進行創作。在DAO 中,治理系統是由成員決定的,沒有外部股東要求榨取利潤的壓力,所有者也即參與者:創作內容、分發內容、消費和重視內容的人。
DAO是當下最適合Web3創作者經濟的組織架構。
DAO好比一個公司,但卻比公司好很多,甚至可能在我們有生之年取代公司,所有的DAO都有一些共同特徵。如去中心化非正式職位,沒有等級制度,無邊界組織。
或許有人好奇,創作者為何要建立或加入DAO?
通俗易懂的說法就是賺錢。 DAO具有強大的飛輪效應,加入的創作者越多,流入DAO的資金就越多,創作者也能在追求自己創作的路上,得到更多的經濟回報。
不過,當前DAO的發展更多是以網絡社區為主,也面臨與傳統組織同樣的困境,如投票率低、長远战略無人思考、提案難以通過等。
如何在DAO 中建立新的生產關係?是DAO 目前的核心問題。
具體來講,就是如何有效地產出公共服務,如何有效地分配公共資源?這是所有的DAO都在面對的問題。
當前DAO主要採用Code is law(代碼即法則)為原生法律與治理協議,雖然Code is law 本質上是為DAO構建一種極度理想的去中心化狀態,人人依據代碼規則行事,無人享有特權,無需鏈下協商和任何額外權力。
經濟學中的一個基本假定就是“人是自私的”。在經濟活動中,人的目標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放任人們自由行動的話,那危害系統的行為很快就會出現。
當DAO 規模較小時,信息比較容易被所有成員獲取,這種辦法是管用的,一旦人多了,很快面臨信息不暢、效率低下的問題。
如何能在保持DAO規模擴大的情況下,依舊保持DAO的共識、信息充分流轉、協作效率不減是許多DAO正在努力嘗試的方向。
此外,DAO並不完全去中心化。
今年九月,國內最大的DAO組織之一PandaDAO宣布解散,其Panda創始人對此表示:“PandaDAO在後期越來越像一個中心化組織,或者更像一個Web2公司,很多人都在問我意見、想法,希望我做出決定。”
“同時一個DAO 應該是允許任何人自由退出和進入的,但我發現PandaDAO 已經不是這樣了。比如要進入Core 成員或者其他小組,會有一系列的審批程序,比較麻煩,沒有辦法自由地做貢獻,整個DAO 非常的閉塞。所以我覺得解散對於它來說是最好的,也是目前我能夠做到的一個”。
DAO的本質是技術。在目前全球的完全分佈式網絡技術,都只是原始初期情況下。技術高手們,都難以寫出“支持各類複雜管理事務,全自動運行”的系統。
當前Web3的創作者經濟,實際上從機製而言,並不如Web2完善。路漫漫其修遠兮,Web3還將不斷探索。
所以DAO的出現,更像是Web2與Web3兩者的“連接點”。
還有一個大家都會規避的問題,也是老生常談的一個問題,那就是理想中的Web3從政策監管角度而言,是近幾十年內難以實現的。
公鏈作為不可篡改,永久可追溯的公共網絡,不可能由某個國家或機構主宰。所以底層網絡上的生態實現不了去中心化,因為每個國家的Web3都要符合各國的監管制度。
這也並不意味著失去了機會,當前也有部分平台採用節點託管方式上鍊,能夠永久記錄在區塊鏈上。
即使Web3的創作者經濟仍在發展中,或許也會遇到許多問題,但Web創作者經濟的悄然升起,也昭示著“以人為本”的經濟時代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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