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首席技術官定義什麼構成證券和商品,因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就XRP 展開鬥爭


Ripple 首席技術官David Schwartz 繼續分享表明XRP 不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所聲稱的證券的事實。

由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對加密貨幣行業中哪種數字代幣構成證券或商品感到混亂,為了提供一些清晰度,David Schwartz 指出了一個簡單的指標來創造完美的區別。

根據Ripple CTO 的說法,可以被視為證券的代幣是賦予持有人權利的代幣。另一方面,他推斷,可以歸類為商品的數字代幣是那些賦予持有人能力的代幣。

他寫道,“有一種非常簡單的方法可以判斷某物是證券還是商品。 如果它給你權利,它就是一種安全。 如果它給你能力,它就是一種商品。”

為了進一步支持這一點並回答用戶提出的治理令牌賦予持有人投票能力和權利的問題,Schwartz 使用橙子和IBM 股票進行了說明。他指出,“我想,有點。 如果你擁有一個橙子,你就擁有吃那個橙子的合法權利。 但讓其他人做任何事情並不是合約規定的權利,它是一種純粹的消極權利。”

此外,他寫道:

“假設你在經紀人處購買IBM 股票。 你現在擁有參與IBM 治理的合法權利。 但是你還沒有任何參與的能力。 IBM 有法律義務通過通知你和計算你的選票來確保你確實有參與的能力。

“當你持有治理代幣時,沒有人賦予你任何合法的投票權。 他們剛剛給了你投票的技術能力。 而這種權利/能力的區分具有重大的法律意義。 證券賦予權利,商品賦予能力。”

然而,這位Ripple 首席技術官引用了一個反駁他最新的商品和安全定義的論點。這一反駁是前Coinbase 產品經理Ishan Wahi 的律師在駁回美國SEC 提起的集體訴訟的動議中提出的。 “Wahil 的駁回動議對我的立場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反駁論點,即包含治理’權利’的代幣更像證券,認為它們不是權利,而只是技術能力,”施瓦茨在推特上寫道。

值得注意的是,Ripple 首席技術官最近發表的這些聲明是在他斷言XRP 符合美國聯邦金融規則下的商品定義幾週後發布的。

儘管XRP 社區成員和其他幾位加密貨幣支持者認為XRP Ledger 原生代幣不是證券,但長期存在的Ripple-SEC 案件的主審法官尚未就此事作出裁決。預計將在2023 年第二季度做出這一判決,因為一切都已得到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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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IMESTABLOID。版權歸作者Ndianabasi Tom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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