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an Armstrong 表示,在競爭對手Kraken 支付3000 萬美元罰款並終止其計劃後的幾天,該交易所將在法庭上“愉快地捍衛”其Coinbase Earn 質押服務。
Brian Armstrong 誓言如有必要,將在法庭上為其交易所的加密貨幣質押計劃Coinbase Earn 辯護。
這些評測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周四宣布競爭對手Kraken 將支付3000 萬美元的罰款並關閉其質押即服務計劃之後發表的。
“Coinbase 的質押服務不是證券,”阿姆斯特朗在2 月13 日發推文說。 “如果需要,我們很樂意在法庭上為此辯護。”
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家公司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了強烈反擊,將其告上法庭。那就是Ripple,它正在與一項民事訴訟作鬥爭,指控它以XRP 代幣的形式出售未註冊的證券。
2 月8 日,也就是Kraken 和解協議破裂的前一天,阿姆斯特朗說他“聽到謠言”說美國可能會禁止質押。他說,這將是一個“可怕的”錯誤,只會將業務推向海外。
Armstrong 週一的推文指出了Coinbase 首席法律官Paul Grewal 在Kraken 發布後發表的一篇博客文章,闡述了該公司認為自己能夠成功對抗SEC 的原因。
Grewal 說:“試圖將證券法強加到質押這樣的過程中對消費者一點幫助都沒有。” 然後他解釋了為什麼他認為質押服務——至少Coinbase 做事的方式——不符合美國最高法院Howey 測試下定義證券的四項標準中的任何一項。
Grewal 認為,除其他事項外,其客戶獲得的是技術幫助,幫助他們建立從根本上為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而非投資的方式。
Stakers 通過權益證明區塊鏈鎖定資金,從每個新區塊中獲得固定百分比的費用。
不過,Grewal 也表示“從 [the SEC’s] 宣布Kraken 本質上是在提供收益產品。 ”他補充道:
“Coinbase 的質押服務根本不同,不是證券。例如,我們客戶的獎勵取決於協議支付的獎勵,以及我們披露的佣金。”
SEC 主席加里·金斯勒(Gary Gensler) 非常清楚地表達了他對此事的看法:去年,他暗示,當以太坊從比特幣式的挖礦共識機制轉向質押時,它將其以太幣變成了一種證券。
談到Kraken 和解,Gensler 在2 月10 日告訴CNBC,加密貨幣行業正在“選擇”不遵守法律。
但他也反駁了阿姆斯特朗和格雷瓦爾提出的論點——得到Gensler 自己的SEC 委員之一海絲特皮爾斯的支持——認為Kraken 和解只是執法監管的另一個例子。 2 月10 日,Gensler 在CNBC 上說:
“當一家公司違法、不合規時,我們會採取執法行動。國會賦予我們權力的地方,我們會制定法規……如果你看看內幕交易的歷史,我們會發現很多事情”從幾十年前開始,我們就是通過執法行動來解決內幕交易的。所以這根本不是什麼新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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