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改委:登記機構應當運用區塊鍊等相關技術對數據產權登記信息進行上鍊保存

2月20日,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登記機構應當運用區塊鍊等相關技術,對登記信息進行上鍊保存,並妥善保存登記的原始憑證及有關文件和資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三十年。登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對與數據產權登記業務有關的數據、文件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原文如下: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公開徵求《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為規範數據產權登記行為,保護數據要素市場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數據作為生產要素開放流動和開發利用,我委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根據《深圳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305號)等文件規定,現就《深圳市數據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3月17日前,將修改意見和建議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郵寄至: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1室,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創新能力建設處收,聯繫電話:88120367(郵編518035),請在信封上註明“規範性文件徵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cx@fgw.sz.gov.cn。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特此通告。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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