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源:The Block
原文編譯:白澤研究院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週一向美國聯邦法院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Binance、其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趙長鵬“CZ”和首席合規官Samuel Lim 提起訴訟,因 Binance 違反了美國有關商品的幾項法律和法規,包括未能打擊其平台上的洗錢活動。雖然該訴訟主要集中在未在美國註冊商品交易的指控上,但可能對Binance 和加密資產行業產生更廣泛的影響。
作為其訴訟的一部分,CFTC 希望獲得禁令,以有效地禁止Binance 及其附屬公司以及CZ 和Lim 進入美國大宗商品行業,並上繳利潤。
作為對CFTC 的回應, CZ 不同意指控,隨後在Binance 的網站上發表聲明予以駁斥。
幣安發言人在另一份聲明中表示:“CFTC 提出的投訴出乎意料且令人失望,因為我們已經與CFTC 合作了兩年多。我們在過去兩年中進行了大量投資,以確保我們的平台上沒有活躍的美國用戶,包括將合規工作人員從大約100 名增加到今天的750 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調查一種名為Binance USD(BUSD)的穩定幣,該產品由Binance 與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Paxos 合作開發。目前尚不清楚SEC 是否會提出自己的指控。
美國司法部也可能會對Binance 提出刑事指控。一位了解CFTC 調查的人士指出,Binance 也是美國司法部審查的對象。
以下是CFTC 對Binance 提起的訴訟的七項主要內容。
Binance 可能知道它促進了非法交易——但並不在意
CFTC 的文件中包含了一些對Binance 最具破壞性的指控:Binance 可能故意為有組織犯罪和恐怖組織的交易提供便利。 CFTC 引用了Binance 的內部聊天記錄,其中包括當時的首席合規官Lim 和一名洗錢報告官的對話。
“Binance 的管理人員和員工承認,該平台為潛在的非法活動提供了便利,”報告稱。
“例如,2019 年2 月,在收到關於Binance 上’關於HAMAS 交易’的信息後,Lim 向一位同事解釋說,恐怖分子通常發送’小額資金’,因為’大額資金構成了洗錢’。”
洗錢報告官回答道:“600 美元勉強能買一把AK47。”
在另一個例子中,一名幣安員工寫信給Lim 和另一位同事,詢問一位客戶最近的500 萬美元交易與非法活動密切相關,該賬戶是否應該被關閉或者應該建議他創建一個新賬戶?
Lim 通過內部聊天建議:“可以讓他知道要小心他的資金流動,特別是注意hydra 這樣的暗網。……他可以棄用當前的賬戶,並創建一個新賬戶。”
“我對我們的地理圍欄沒有信心。”
Binance 在2019 年更新了其使用條款,包括Binance 不能“向任何美國人提供服務”。同年,Binance 表示開始根據客戶的IP 地址來阻止客戶。
“實際上,Binance 只是在其網站上添加了一個彈出窗口,當客戶試圖從與美國相關的IP 地址登錄時會出現該窗口,”CFTC 表示。
然而,彈出窗口並沒有阻止客戶登錄他們的賬戶、進行存款或交易,而是要求他們“自我證明”他們不在美國。
CFTC 表示,Binance 的IP 地址合規性控制(也稱為“地理圍欄”)也無法有效防止客戶來自“受限的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這可能是因為Binance 告訴美國客戶可以通過使用VPN 隱藏其位置來逃避控制。
Binance 於2019 年發布了一份《VPN 初學者指南》,向客戶解釋瞭如何使用VPN。
有一次,當Paxos 要求Binance 進行合規審計時,Binance 的一名洗錢報告官給Lim 發了一條消息說,“我對我們的地理圍欄沒有信心。”
CFTC 在報告還表示,至少有3 家總部位於美國的貿易公司正在使用Binance,這意味著違規行為已經超出了正常的消費者賬戶。
VIP 計劃
CFTC 稱,Binance 為大客戶提供著一個“VIP”計劃,包括更快的交易,以及在執法部門詢問或針對他們的資金時及時通知和建議。
“Binance 知道其VIP 的身份和地理位置,因為Binance 在開展業務時理所當然地監控其交易量和收入的來源,”報告稱。
該計劃的一個“重要好處”是“及時通知有關他們賬戶的任何執法調查”。
CFTC 稱該計劃是Lim 在CZ 的指示下創建的。
一旦資金被凍結或解凍,Binance 的VIP 團隊將“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聯繫用戶,通知他/她的賬戶已被凍結或解凍”。 “不會直接告訴用戶跑路,而是直接告訴他們賬號已經解凍,被XXX 調查了。如果用戶是一個大交易者,或者是一個聰明的交易者,他/她就會得到提示。”
Binance 員工還使用Signal 進行通信,該機構表示CZ 和其他員工使用“自動刪除功能”進行業務通信,“即使在Binance 收到CFTC 的文件請求之後,並且Binance 據稱向其員工分發了文件保存通知之後” ,自動延遲功能可能允許員工“在就有罪問題進行交流後銷毀證據”。
CFTC 不相信Binance.US 與Binance 是分開運營的
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的BAM Trading 運營著Binance.US。 CFTC 稱,BAM Trading 也由CZ 擁有和控制,並從未在CFTC 註冊。
“當他聘請BAM Trading 的第一任首席執行官時,CZ 將Binance 描述為一艘海盜船,他希望Binance.US 會成為一艘海軍船,”CFTC 表示。
CFTC 補充說,Binance.US 和Binance 的營銷和品牌相似。
Binance 還依賴於“企業實體的外衣”,其方式似乎與FTX 複雜的國際結構相似,在FTX 倒閉後,人們驚訝FTX 有著非常多的相關企業實體。 CFTC 認為,Binance 的眾多企業實體是故意隱藏平台的位置並混淆外界。
“Binance 在混淆其位置和運營公司的身份方面非常有效,甚至混淆了Lim,”CFTC 表示。
CFTC 試圖找到Lim 的地址向他發出傳票時,地點是混亂的。
與客戶交易
Binance 保留了大約300 個在平台上交易並“由CZ 直接或間接擁有”的“內部賬戶”,此外還有由他控制的另外兩個實體Merit Peak 和Sigma Chain 以及另外兩個由CZ 管理的賬戶。
CFTC 表示:“Binance 並未在其使用條款或其他地方向其客戶披露Binance 在其自己的市場進行交易。……與其顯然試圖將其在自己市場上的自營交易活動保密的做法一致,Binance 拒絕回應CFTC 發出的調查傳票,以尋求有關其自營交易活動的信息,包括交易數據和員工之間的通信。”
在周一晚些時候發表的一份聲明中,CZ 說:“Binance 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以盈利為目的或’操縱’市場。Binance 在許多情況下’交易’,因為我們的收入來自加密貨幣。我們確實需要不時轉換它們以支付其他的費用。我們有附屬機構為流動性較低的貨幣對提供流動性。這些附屬機構受到特別監控,不會有大額利潤。”
關於他的個人活動,他補充說:“就我個人而言,我在Binance 有兩個賬戶:一個用於幣安卡,一個用於我個人的加密資產。我將我自己的加密貨幣也存儲在Binance 上。我還需要不時轉換加密貨幣以支付我的個人開支。”
CZ 以多種方式被直接牽連
CZ 被列為被告,並在整個訴訟報告中被反复提及。
CFTC 表示,CZ 直接或間接擁有Binance 的所有企業實體,並且“只對他自己負責”,因為Binance 沒有董事會。
CFTC 表示,在120 個實體中,包括Binance Holding、Binance IE 和Binance Services 在內的一些實體已經混合了資金和共享基礎設施。除了控制Binance 網絡外,CZ 還“直接批准產品”。
隨著Binance 的發展,CZ 聘請了一個高級管理團隊,但他繼續參與並控制“企業的所有關鍵決策”,包括提供哪些產品以及如何實施和執行AML 和KYC。
“CZ 也負責評估與Binance 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和監管風險,包括與Binance.US 相關的風險,並直接參與與合規顧問和律師就Binance 業務涉及的法律和監管問題進行討論活動,”CFTC 稱。
CZ、Lim 和Binance 管理層的其他成員會定期收到更新,其中包括有關Binance.US 客戶的信息,“以及Binance 為佔領美國市場所做的努力的有效性”。
CFTC 稱BUSD 和萊特幣是商品
CFTC 將在Binance 上交易的幾種加密資產命名為商品,包括LTC、ETH、USDT 和BUSD。
一個多月前,在Paxos 收到關於其與Binance 聯合發行的BUSD 進行調查的通知後,BUSD 受到了審查。
在CFTC 的指控中也提到了Paxos。 CFTC 表示,Binance 試圖向包括Paxos 在內的業務合作夥伴隱瞞BUSD 合規計劃的低效程度。
2020 年,為了滿足Paxos 的要求,Binance 對BUSD 進行了合規審計。
“但根據Lim 的說法,Binance 故意聘請了一名合規審計員,該審計員’只對地理進行評估的個人審計’,以’為我們爭取更多時間’,”CFTC 在訴訟報告中寫道。
關於是證券還是商品,LTC 一直不太受關注,但CFTC 似乎得出結論認為它是商品。
尤其是ETH,其他監管機構對此持不同意見。 SEC 主席Gary Gensler 和紐約總檢察長Letitia James 都暗示ETH 是一種證券。 James 在本月早些時候針對加密貨幣交易平台KuCoin 的訴訟中表示,ETH 是一種證券。然而,CFTC 主席Rostin Behnam 卻認為它是一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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