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橫評:加密貨幣監管政策的三大階段與趨勢

引言

為了帶大家更好的了解加密貨幣的全球政策,郭律師團隊曾在今年春節前後,先後在文字型的自媒體平台發布了全球十幾個主流國家或地區的加密貨幣歷年政策。並對各國的加密貨幣政策做了整體的評論,其中有像英國、日本、新加坡等以開放態度擁抱加密貨幣的國家,也有像美國、韓國等由保守轉向開放的國家,還有像俄羅斯一樣根據國際形勢左右搖擺的國家。但很少有像我國一樣幾乎處於“一刀切”狀態的國家。不過還好,我們也有香港這個開放的窗口。

不過單獨看每一個國家的政策,除了簡單有個大概的印像外,並不能直觀的對比全球的加密貨幣政策到底是什麼樣子的。那麼各個國家在相同的歷史時刻都制定了哪些相同或不同的監管政策?我們今天就來看一下。

一、中國政策的三大階段

眾所周知,我國的加密貨幣政策一共經歷過三次重大調整。分別是:

2013年1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於防範比特幣金融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禁止ICO活動以及為加密貨幣提供兌換、買賣、定價、中介等服務。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加密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將加密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

二、全球政策的三大階段

我國的政策經歷了三次大的調整,但你可能不知道,全球各國的加密貨幣監管政策也在相同的時間段做了調整。而且每次我國的調整都走在了各國的前面。不僅如此,除了第三次調整有所不同之外,前兩次的調整可以稱得上是引領世界了,因為其他大多數的國家在當時的政策或立法都和我國的政策方向是一致的。所以,不要一貫的崇洋媚外,至少我國在加密貨幣領域的政策調整併不落後於其他國家或地區。並且我們還有香港這個對外的窗口。廢話不多說,我們來看全球對加密貨幣政策的三次調整情況:

第一階段:加密貨幣的定性和風險提示

第一階段的主題,是圍繞加密貨幣的定性和風險提示開始的。第一階段的時間節點主要是在2012-2014年,對應的則是比特幣的第三輪牛市期。沒錯,比特幣雖然誕生於2009年,但在2012年前,並沒有任何關於加密貨幣的政策法規。

全球各國匯總,首先對加密貨幣進行定性的是歐盟。 2012年,歐洲中央銀行發表了一份《虛擬貨幣體制》的報告,在報告中對虛擬貨幣做出了定義:“虛擬貨幣就是一種能夠被虛擬社區成員認可、接受和使用的加密貨幣,它的發布和監管不受官方控制只由其開發者控制。”隨即2013年6月,澳大利亞稅務局即確認了加密貨幣的雙重徵稅制:購買加密貨幣時會被徵稅,在使用加密貨幣購買需繳納稅款的物品時會再次被徵稅。

2013年12月,正值比特幣的第三輪牛市巔峰期,我國央行等五部委發布了國內首個加密貨幣的規範性文件《關於防範比特幣金融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這也是國際上首次有國家主權明確加密貨幣不具有法幣地位。同時文件也明確了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以加密貨幣為結算工具。

緊跟著2014年,歐盟、澳大利亞、新加坡、澳門等全球主要經濟體,均出台了各地對應的加密貨幣監管政策,內容也大同小異,都是提示風險,並禁止或提示金融機構謹慎參與。

這是我國第一次引領全球加密貨幣的監管政策(收緊為主),與此同時,也終結了加密貨幣的第三次牛市。比特幣一路暴跌近90%。

第二階段:ICO的收緊

全球針對加密貨幣的第二階段政策主要集中在2017至2018年,對應的則是比特幣的第四輪牛市期。在這輪牛市期間,市面上突然爆發了ICO熱潮,各種有名或無名的加密貨幣都以各種各樣的形式進行著ICO的發行活動。因此,第二階段各國監管的主題也基本集中在ICO的收緊這個話題上。

2017年7月,美國SEC發布《投資者公告:首次代幣發行》明確瞭如果發行或出售的虛擬貨幣或代幣是證券ICO 發行和出售的這些虛擬貨幣或代幣受聯邦證券法的管轄。這也是美國監管機構的首次發聲。

2017年9月,我國央行等七部委聯名發布了《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全面禁止ICO和加密貨幣交易所。從時間點來看,我國政策的出台再次走到了世界的前列,也成功的避免了更多的人被割韭菜(2018年初,比特幣第四輪牛市結束暴跌70%)。不過這次監管政策的調整,也是世界各國對加密貨幣政策走向的分水嶺。

除了韓國等少數國家和中國政策類似外,以美國、日本、加拿大、歐盟、澳大利亞等國家為代表的大多數西方國家,雖然一定程度上對ICO加強了監管,但並未對此進行一刀切式的全面禁止。第三階段:從小眾走向主流

關於全球政策對加密貨幣監管政策的第三階段,是從小眾走向主流的一個階段。時間段則在2020-2022年,伴隨的則是比特幣的第五輪牛市。在此之前,加密貨幣一直是小範圍人群的遊戲。加密貨幣也並不被主流大眾所接受,甚至還有V神當年來中國開大會的時候白送以太坊都沒人要的這種尷尬時刻。但自2021年開始,不論大家是如何看待加密貨幣的,但相信也不會白送也不要了。郭律師認為這就是市場走向主流的一種表現。但隨著加密貨幣的普及度增加,全球各國對於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也迎來了新一輪的調整。 2020年7月,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署了一份監管數字資產和加密貨幣的數字金融資產法案,賦予加密貨幣作為資產的合法地位。而在此之前的絕大多數時刻,俄羅斯更多的還是在打擊加密貨幣。

2021年2月,韓國金融監管部門已經開始對虛擬貨幣進行立法,這也是監管機構首次將加密貨幣立法正式化。同時韓國企劃財政部也計劃對加密貨幣進行徵稅。

2020年6月,加拿大新增MSB牌照的加密貨幣交易許可。 2021年,加拿大又准許了比特幣和以太坊的基金發行。

2022年6月,日本通過了《資金結算法》修正案,規定了“穩定幣”運營方的管制方式。

2022年9 月,美國白宮發布了其第一個加密監管框架。明確關注保護客戶、預防犯罪以及可能推出CBDC(法定數字貨幣),顯然美國是希望在應對加密後壁風險的同時,利用加密貨幣帶來的機會。實現美國政客們時常滋滋樂道的“精準監管”。

2022年4月,英國財政部也公佈了一系列旨在將該國轉變為全球數字貨幣中心的重大舉措舉措。

當然,以上的內容基本都是以歐美為主的西方國家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態度。我們也可以看到大多都是以開放為主的。反觀我國的加密貨幣政策,則是在2021年9月24日,由央行等十部門聯名發布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加密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將加密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全部定義為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正式開始一刀切,這也是全球最嚴格的監管政策。至於監管政策的正確與否,郭律師在此前發布的文章《序章丨全球虛擬貨幣法律政策研究》中有簡單分析,總體而言郭律師認為不能片面的去看待對與錯,畢竟我國有我國的特殊國情。特別是我國的普通民眾,普遍金融知識和風險意識較為薄弱,14億人的大國也經不起金融市場的激烈震動。

不過還好,我們還有香港這個開放的窗口。 2022年10月31日,香港財政司正式發布《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立志要成為全球加密市場的中心。如此一來,等時機成熟了,或許我們從香港再將成熟的市場機制引入國內,未嘗不是個好的方法。

結語

以上就是郭律師針對全球虛擬貨幣監管政策三大階段的總結。研究全球虛擬貨幣法律政策,是公正的、客觀的、科學的分析現實存在的新事物,並非偏激的、主觀的、憑感覺的追求所謂的對與錯。社會現像不是數學題,沒有唯一的答案,只有利弊的平衡。提出你的意見和建議,讓我們一起來做區塊鏈行業法律研究的拓荒者。如果你想獲取更詳細的各國監管政策信息,可以查閱郭律師以往的一些內容。

作者簡介: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主任、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國家首批三級(高級)區塊鏈應用操作員、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區塊鏈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教材編撰人、中國法學會成員、盈科全國優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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