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gan 表示,SEC 未能在Ripple 案中出示明確的投資合約。
隨著Ripple 與SEC 訴訟接近尾聲,支持XRP 的律師兼Hogan & Hogan 合夥人傑里米·霍根(Jeremy Hogan) 律師 已上推特 提供表明XRP 不是證券的法律分析。
在昨天發布的Twitter 帖子中,Hogan 律師分享了一份強調安全的立法定義的文件。
根據Hogan 的說法,該文件顯示XRP 不是證券,只能符合“投資合約”的定義。
XRP 不是證券(線程)的第一大原因。
首先,根據證券的立法定義,XRP 只能符合“投資合約”的定義。它不是股票或債券等。
甚至SEC 也承認這一點:“投資合約”。 pic.twitter.com/n9g7ZEos2n
— 傑里米·霍根(@attorneyjeremy1) 2023 年4 月9 日
霍根的法律分析
Per Hogan 分析什麼才算是投資合約,通常受Howey 案及其“後代”的約束。他補充說,著名的Howey 測試是“對普通企業的投資,期望從他人的努力中獲利”,它回應了下級法院認為有必要進行投機性案件的意見。
儘管Howey 案並未關注“投資合約”的“合約”方面,但支持XRP 的律師解釋說,它認為合約是必需的,因為該決定是對下級法院的回應。
Hogan 還提到了Joiner 案。他分享了一份文件,顯示要約人和買方之間存在合約。
在Joiner 案中,法院剛剛討論了合約的存在,並裁定存在可執行的“默示”協議或可能是明確的法律協議,但無論哪種方式,要約人和購買者之間都有合約——一項“投資”合約。 ” pic.twitter.com/OJTHptutmY
— 傑里米·霍根(@attorneyjeremy1) 2023 年4 月9 日
沒有證據表明Ripple 案例中有任何投資合約
然而,支持XRP 的律師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未能提供實質性事實來證明Ripple 案中的投資合約。他指出,SEC 聲稱投資者與Ripple 之間的購買協議是證明投資合約所需的一切。
“這個論點撕毀了合約中的投資 […] 簡單的購買,沒有更多,不能成為“投資合約”。這只是一項投資(比如購買一盎司黃金),因為除了轉移資產外,Ripple 沒有義務做任何事情,” 說 霍根。
Hogan 聲稱,在Howey 訴訟中提到的所有案例中都存在關於投資的合約。他補充說,投資者依靠要約人幫助他們獲利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當要約人未能這樣做時,他們沒有法律追索權。
此案的主要問題不在於Ripple 是否使用其XRP 銷售所得資金為其業務提供資金。 Hogan 說,儘管如此,SEC 尚未證明區塊鏈公司與XRP 購買者之間就其投資簽訂了明確的合約。
值得注意的是,Hogan 進行了法律分析,以向協助Analisa Torres 法官起草案件簡易判決書的書記員提供研究材料。
如果你碰巧是托雷斯法官的法律助理,我希望這對你開始起草裁決有所幫助。
有什麼需要就給我打電話🙂
— 傑里米·霍根(@attorneyjeremy1) 2023 年4 月9 日
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THECRYPTOBASIC。版權歸作者Lele Jima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