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萬向區塊鏈董事長、HashKey Group董事長肖風博士在2023香港Web3嘉年華主會場“代幣化未來”主題論壇活動上發表《Web3應用的三代幣模式》閉幕演講,他表示,Web3的應用必然是方方面面的需求,Web3應用層面的代幣模型和基礎協議的代幣模型是不同的,基礎協議是單代幣模型,全球應該統一,應用協議是三代幣模型,應用場景各有特色。三代幣模型中,第一個是NFT(數據、產品與服務價值),第二個是功能型代幣(使用權價值),第三個是證券型代幣(所有權價值,也就是股權價值)。
同時,肖風還指出,NFT不僅僅是藝術品、頭像,也是自我創造、自我管理、自我證明的。功能型代幣設計的基本原則包括,類似生態積分,免費贈送,用來激勵用戶和啟動市場,不能有發行、銷售、認購等融資行為,價格發現靠二級市場,也不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證券型代幣性質和股票一樣,可以在虛擬資產交易所進行STO,STO後就相當於在公鏈這個全球網絡上發售,與功能型代幣在同一交易所,可以把用戶與投資者結合在一起。
以下為演講全文(有部分不影響原意的刪減):
肖風:大家下午好!今天是第四天,也是峰會的最後一天。
代幣經濟學(Token economics)是Web3最核心的話題,有意放在最後一天的下午,作為四天峰會的壓軸話題奉獻給大家。
我今天的演講題目是《Web3應用的三代幣模式》。剛剛鄒博士對於Web3新經濟和代幣經濟學白皮書的解釋,其實也是對“三代幣模式”的一個解釋。
第一, Web3應用必然是Tokenization的。
首先,我的觀點是,Web3的應用必然是Tokenization,任何不用Tokenization的方法來構建Web3的商業都不能稱為Web3;Web3必然是基於價值互聯網,同時也是基於區塊鏈、數字錢包和智能合約的網絡。
第二,基礎協議與應用協議。
但是,Web3在應用層面的代幣模型和區塊鏈基礎協議的代幣模型有著很大的區別。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是基礎協議的代幣模型,不論是比特幣還是以太坊都是單一Token。
基礎協議之所以被設計成一個單一Token,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基礎協議應該是全球統一的。互聯網的基礎協議只能存在一個,如果存在多個,那麼互聯網對於人類社會的貢獻就會減弱。區塊鏈也是如此。
就像互聯網一樣,當區塊鏈走向應用的時候,單一的Token模型便不再適用。當互聯網走向應用層的時候,會催生出各種各樣的協議與應用;互聯網在應用層面有上百種協議,但在最基礎的層面,每一層都只有一個協議——IP、TCP、UDP、HTTP,因為全球需要用統一的基礎協議來構建一個全球化的互聯網應用。
因此,當我們在討論區塊鏈應用、Web3商業應用的時候,不要被區塊鏈基礎設施的單一模型所困惑。這種困惑是我在過去一年中與很多Web3創業者交流時所感受到的,也正是在交流過程中,我提出了“三代幣模型”,可以很好地解決技術問題、性能問題、激勵問題以及合規問題。
第二, Web3應用的三代幣模型。
Web3應用的三代幣模型裡面有哪三種代幣?
(1)NFT。
(2)功能型Token,Utility Token。
(3)證券型Token,Security Token。
三種代幣共同組成了Web3的經濟模型,各得其所,各相激勵,同時也激勵相容。
第三, Web3應用三代幣模型的價值。
NFT所代表的價值是商品價值,這個商品包括了產品、服務,也包括了各種數據。功能型Token(Utility Token)代表的是使用權價值/網絡價值,獲取的是網絡效益的價值。
我們前些天曾經講到過“傳真機效應”,即每個人買一台傳真機並加入一個傳真機網絡,就使用這個網絡,同時也增加了這個網絡的價值,但是傳真機網絡並不屬於任何人,一台傳真機加入網絡的價值無法抽取和出售,因此網絡價值與股東價值是分開的,公司無法從中獲利。互聯網有很大的網絡效應,但網絡價值並不屬於參與者。而Utility Token則開創性地通過網絡效應將網絡的價值抽取出來,並使其標準化、份額化、金融化。
證券型Token反映的是Web3參與方的股權、所有權的價值。未來,假設某個Web3應用既採用了功能型Token,同時也證券型Token,那麼通常情況下,功能型Token的價值會大於公司項目證券型Token的價值,因為網絡效應相較於單獨參與者的效應要大得多。
第四, NFT。
大多數Web3創業者在設計Web3商業模式的時候,對NFT的功能、Web3的作用等等並沒有足夠清晰的認識,也沒有足夠多的重視。
NFT是數字化的證明,不僅代表著藝術品的所有權、“數字藏品”,也不僅僅是頭像。 NFT作為數字證明,與現行的各種證明最根本的區別在於NFT是自我創造、自我管理、自我證明。因為NFT是放在數字錢包裡的,而數字錢包是由你自己創建的,不論是比特幣、以太坊網絡還是其他網絡的錢包,只要是建立在區塊鏈上,實際上就在自我註冊、自我管理、自我證明所擁有的身份、行為、過程、結果、工作量、貢獻度,以及你所創建的一些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或服務,這是NFT作為數字通證和其他中心化機構所提供的各種證明最本質上的不同。
舉個例子,現在ChatGPT可以幫每個人創造出很多產品、服務,但這個產品或服務的產權歸屬是要去版權局進行登記,還是利用NFT的方式自我管理、自我證明呢?目前為止,至少美國版權局認為基於ChatGPT的創造並不受版權保護。
的確,當10億人每天都向版權局去申請自己通過ChatGPT所創造出的產品和服務、某項知識,相信任何國家的版權管理部門都會崩潰的。因此,在AGI時代,最好的管理模式是通過NFT進行自我註冊、自我管理、自我證明。當你在全球網絡上工作和生活的時候,NFT就是最好的工具,幫助證明你的經歷、資歷、行為、身份。在同一個時間裡,如果你能夠證明我確實是某個NFT最早的生產者,哪怕只比別人早一分鐘,那麼它的發明權就應該屬於你,而不是別人。
第五, NFT的價值來源。
NFT的價值又從哪裡來?我認為它的價值來源於兩點,一個是Play to earn,一個是Play to owner。不論是Play to earn邊玩邊賺,還是Play to owner邊玩邊擁有,實質上你play的就是那些NFT。當我們在Web3領域設計自己的創業項目時,NFT會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是自我管理、自我證明的數字通證。
第六, NFT連接一切。
NFT怎麼樣幫助我們構建Web3商業呢? NFT是“連接器”,連接了Web2到Web3,連接了現實世界到虛擬世界,當然也連接了你的粉絲和產品、消費者和社區、消費行為和情感體驗。
放開腦洞去想,NFT包羅萬象,既可以證明一切,也能夠代表一切,並且這種證明和代表是自我管理、自我註冊的,存在於你的數字錢包中,隨身而走。
第七, 功能型Token。
功能型Token面臨的最大挑戰在於如果法律方面的設計邊界不夠清晰,那麼可能會涉嫌證券發行。因此功能型Token一定要將邊界設計得非常清晰,使之遠離各種各樣的證券法律。
如果把功能型Token定位為生態積分,那麼天然地,任何一個公司和項目都有權利發行自己的生態積分,而不會違反任何法律,尤其不會觸及到證券發行。既然是生態積分,那麼就意味著是免費贈送的,而不能成為融資的工具。不論生態積分未來在二級市場的客戶之間/投資者之間發生了多少交易,哪怕高達到1千美元、1萬美元,但對於Web3的項目方/公司來說,它永遠都是免費贈送給用戶的。激勵用戶,啟動市場,但是不能有發行、銷售、認購等融資行為,同時也不應該進入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因為它並不屬於公司的資產,而只是你所設立的一套積分系統,它對於發行方來說是沒有價格的。但是用戶和投資者會在二級市場上通過交易產生價格,這個價格與發行方無關,你無法操縱影響它。這就是功能型Token設計的一個基本原則。
第九,功能型Token的價值來源。
功能型Token價值又從哪裡來呢?功能型Token的投資價值又是從哪裡來的呢?就像“傳真機效應”裡講到的,你要加入一個非常龐大的傳真機網絡,這個傳真機網絡可能價值一百億美元。你首先得買一台傳真機,如果你不買一台傳真機,你顯然不能獲得這個傳真機網絡的使用許可或者說使用權。
就像比特幣和ETH也是一樣的,你得持有比特幣才可能使用比特幣網絡,你得持有ETH才可能會使用以太坊這樣的區塊鍊網絡。
Web3的創業項目也一樣,你得有一個Utility Token(功能型代幣)才能使用相應的網絡。所以,首先它的價值就來自於網絡的使用許可,其次你獲取了這樣一個功能型Token,那你可以去付gas fee。交易所可以付交易佣金,創業公司也會承諾用部分的現金、某個比例的利潤來回購、銷毀功能型代幣。回購行為要設計的法律邊界非常清楚。如果你回購以後成為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東西和你回購以後把它銷毀,是兩碼事,盡量不在你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體現出這樣一塊資產,你用回購的方式去銷毀它,顯然在法律邊界上會變得更清晰一點,更遠離證券屬性的判斷。
當然Utility Token也擁有社區治理部分的權利。錢包裡頭持有NFT、Utility Token等的數據在全網是公開的。因此當其他的創業項目,需要用自己的Token來發展用戶的時候,可能會往你的錢包裡面去空投Token,這個對你來說也是一種福利。熱門NFT發行的時候,你更容易被納入到白名單,這也是一種價值來源。
當然Utility Token最主要、最核心的價值在於體現了網絡效應的價值單位。 Web2中的網絡效應一直存在,但是網絡效應沒有自己的價值衡量單位,沒有分佈式賬本、沒有區塊鏈,沒有辦法把網絡效應價值單獨提取出來標準化、份額化、金融化。
第十,證券型Token。
其實證券型的Token就比較好理解了,它就是公司股權的Tokenization,它性質上和股票是一樣的,當一個Web3的創業項目主網啟動或者主網上線的時候,就開始發行Utility Token,通過Utility Token去啟動市場、獎勵用戶、獲得增長,這是一開始就可以做的。但是公司必須經過一段時間證明商業上的成熟,證明資產負債表穩定,才有可能去IPO。
當Web3創業項目被證明商業模式是成熟的,資產負債表是健康的,商業是可持續的,就可以獲得至少兩個選擇。一是你可以用IPO到股票交易所去交易;二是選擇STO,到虛擬資產交易所去交易。
第十一,為什麼要STO?
為什麼更應該選擇STO呢?
第一,因為在一個全球網絡,比如說以太坊上發行Security Token(證券型代幣),可以獲得全球投資者的投資,而股票交易所通常是某個司法區域管轄之下的一個地區市場。
第二,STO可以使得你的Security Token和Utility Token在同樣一個交易平台上交易,這樣方便把消費者、用戶跟投資者合為一體。你的粉絲、用戶如果真的喜歡你的產品的話,他也會給你的股票或者給你的證券Token一個更好的估值,也許會獲得一個更好的流動性。
今天我大致介紹一下有關於Web3應用方面三個代幣的模型。
最後,衷心感謝大家參與我們為期四天的Web3嘉年華。說實話,我們在籌備這個會議的時候,真的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多的朋友來到現場,持續四天都積極熱情地參與嘉年華的各項活動。在這裡,我代表我們主辦方、承辦方,以及所有的讚助商,對大家的熱情和鼓勵表示感謝!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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