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算法法將影響19 個平台


歐洲

歐盟已經確認了近兩打平台的名稱,這些平台的算法將根據《數字服務法》(DSA) 受到監管。 TechCrunch 對此進行了報導。

該列表是廣為人知的服務的混合體。大多數受監管的平台是由美國商業公司、幾家國際公司和一個非營利組織開發的。

第一波上榜的19家平台完整名單如下:

阿里巴巴全球速賣通——在線零售; 亞馬遜商店——在線零售; Apple AppStore——數字應用商店; Bing 是一個搜索引擎; Booking.com——尋找酒店的服務; Facebook 是一個社交網絡; Google Play——數字應用商店; 谷歌地圖是一種地圖服務; 谷歌搜索——搜索引擎; Google 購物是一種在在線商店中搜索商品的服務; Instagram 是一個社交網絡; LinkedIn——社交網絡; Pinterest 是一個社交平台; Snapchat 是一個社交網絡; TikTok 是一種視頻服務; 推特是一個社交網絡; 維基百科是在線百科全書; YouTube 是一種視頻服務; Zalando 是一家在線零售商。

根據法律規定,上市平台符合超大型在線平台(VLOP)和超大型搜索引擎(VLOSE)的標準。包含在其中一個類別中的基礎是在歐盟擁有超過4500 萬活躍用戶。

VLOP 或VLOSE 名稱對評估和減輕與使用算法和人工智能相關的系統性風險提出了額外要求。平台應主動分析和報告排名工具和建議的潛在問題。

歐盟的想法是用算法透明度的強制性要求來確保問責制。該法律要求受監管的平台針對已識別的風險採取“合理、相稱和有效的緩解措施”,並接受歐盟委員會的獨立審計和監督。

違規罰款最高可達全球年營業額的6%。上市公司必須在2023 年8 月25 日之前使其平台符合DSA。

VLOP/VLOSE 監管的風險包括人工智能或算法對基本權利造成的損害,例如:

言論自由; 公民話語和選舉進程; 公共安全和健康; 性別暴力; 兒童安全; 精神健康。

DSA 還對微目標廣告施加了一些限制。法律禁止為定向廣告或使用有關兒童的信息處理敏感數據。

還應向VLOPS/VLOSE 服務的用戶提供有關向他們推薦某些內容的原因的明確信息。平台將需要提供禁用分析的權利。

此外,根據法律要求,VLOP 必須具有允許用戶標記非法內容并快速響應通知的機制。

歐盟委員會承認他們將在未來幾週內擴大名單。該機構計劃仔細審查尚未確認符合法律標準的平台。

回想一下,2022 年7 月,歐洲議會通過了《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對隱私、算法和競爭領域的科技巨頭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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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由0x資訊編譯自FORKLOG。版權歸作者Богдан Каминский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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